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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关于G5京昆高速公路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工程项目(旺苍段)红线调整后征收土地分户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复核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12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394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征收公示〔2023〕6-1号

天星镇新农村一、二、四、五、九、十组,云峰村四、五、六组,木瓜村三组;盐河镇自生村三、四、五、六、九组,龙潭村三、四、五、六组;燕子乡松龙村三、四组,燕午村一、二组各被征收户及群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等文件的规定,因G5京昆高速公路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工程项目(旺苍段)红线调整,我中心对该项目红线调整后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全面核实,现将G5京昆高速公路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工程项目(旺苍段)征收土地分户及地上附物补偿等复核情况公示如下:

一、欢迎被征收户及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举报,监督的重点有: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补偿标准是否准确;征收土地地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补偿的类别、数量、补偿标准是否准确;林木的所有权,补偿的类别、数量、补偿标准是否准确等。

二、被征收人弄虚作假骗取补偿的,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补偿资格。

三、凡对征收土地土地分户及地上附着物等复核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复核公示期限内(2023年7月 日至2023年7月 日)向旺苍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咨询、反映和举报(0839-4209591)。

四、本公示内容可在http://www.scgw.gov.cn网站查阅。

特此公示。  


附件:1.G5京昆高速公路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工程项目(旺苍段)征收土地分户复核补偿表

   2.G5京昆高速公路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工程项目(旺苍段)征收土地地上附属设施及零星林木复核补偿表

    3.G5京昆高速公路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工程项目(旺苍段)征收土地成片林分户复核补偿表


                         旺苍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