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设下列内设9个机构:(一)办公室。拟订全局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宣传、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督办县委县政府和局党组行政决议决定、领导签批事项落实。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和专家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落实。统筹协调其他综合性、临时性工作。(二)市场管理与安全监管股。开展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和文物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负责重要政策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承担公文的合法性审核。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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