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林业局

机关职能
(一)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规划和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自然保护地和荒漠等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二)组织全县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详细内容>>
机构设置
办公室(财务股)。拟订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起草林业的规范性文件、综合性文稿和史志编撰。负责对林业有关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值班、督查、国有资产管理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宣传、绩效管理、计算机网络、后勤保障、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开展全县对外交流,承担涉及港澳台林业有关事务。负责综合统计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的相关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因公出国(境)相关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相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并指导全县林业系统财务管理。监督管理县级及以上林业财政专项资金。负责资金稽查、绩效评价。 森林资源管理股(国有林管理股、自然保护…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