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旺苍县“绿色家居贷”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促进市场要素有序公平竞争,加大对家居企业贷款发放力度,拓宽家居企业贷款渠道,优化融资环境,促进家居企业健康发展,我县对2021年出台的《旺苍县“绿色家居贷”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了,形成了《旺苍县“绿色家居贷”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旺苍作为家居企业转移的首选地,产业集聚发展初具规模,但是由于转移企业在本地落地时间短、资产轻、设备折旧高,难以得到较高级别的授信,且融资程序复杂、费用高、担保抵押物要求高,为更好承接江苏、成都等地转移家居企业,推动建材家居产业集群做大做强,我单位借鉴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联合开展的产业转型升级信用贷业务,起草了《旺苍县“绿色家居贷”工作实施方案》,并分别征求县金融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了专题研究,对2021年出台的《旺苍县“绿色家居贷”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了,形成了《旺苍县“绿色家居贷”工作实施方案(修订)》,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主要特点
《家居贷》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放贷比例大。企业贷款总额可放大至风险补偿金资金池的10倍,能有效缓解我县家居企业融资难、融资额度低问题;二是程序更简化。通过家居商会与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认定的贷款企业,相比较之前的企业融资贷款模式,本方案能大大缩短贷款调查与审核时限,让企业及时得到放款;三是政策导向性强。从补偿标准看,鼓励银行向实体经济、向小微企业提供更多金融服务,鼓励银行创新纯信用贷、保证、收账款和存货抵(质)押等业务模式,支持轻资产企业发展,引导银行业机构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四是补偿时效性强。将补偿申报时点放在家居企业贷款逾期超过60天时,而且补偿资金可直接用于冲抵贷款本金损失。提前申报、直接冲抵,及时有效消除银行机构内部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压力,形成可预期、有保障的良好政策效应,调动银行放贷积极性。
三、主要内容
1.《家居贷》由总则,风险补偿金,准入条件及贷款用途,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业务操作流程,风险控制,违约代偿及债务追偿,附则等8章构成。
2.《家居贷》所称“绿色家居贷”,是指县工业领导小组授权旺苍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园投公司”)与广元家居产业商会(以下简称“家居商会”)共同出资建立旺苍县“绿色家居贷”风险补偿金(以下简称“风险补偿金”),为入驻或拟入驻中国(西部)广元绿色家居产业城旺苍片区的企业提供担保,在合作银行申请的生产经营性贷款。
3.旺苍县“绿色家居贷”风险补偿资金分为园区风险补偿资金、家居商会风险补偿资金、客户履约保证金。园区风险补偿资金来源于县级财政注入资金,2021年已注入100万元;家居商会风险补偿资金2021年度已注入200万元;客户履约保证金每年需按照借款合同金额的2%缴纳。风险补偿金仅对逾期贷款本金予以代偿。
4.通过风险补偿金获取的贷款,必须用于旺苍绿色家居产业城家居发展领域,实行信贷资金用途申报管理、按进度用款。
5.贷款总额原则上不高于风险补偿金(扣除贷款企业按借款合同金额缴纳的资金余额)的10倍,单户原则上累计不超过200万元(含)、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LPR上浮235个BP执行。
6.贷款由家居商会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后提交合作银行进行复审。贷款由风险补偿金作为增信措施,合作银行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20%及以上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者其他抵质押担保。
7.当合作银行办理的风险补偿金代偿金额达到风险补偿金实际出资总额的60%时,暂停发放贷款。
8.贷款逾期满2个月仍未全额归还的,启动代偿程序,贷款本金损失由家居商会风险补偿资金、园区风险补偿资金、合作银行按4:3:3的比例分摊。
9.风险补偿金实施代偿后,由合作银行牵头,广元市家居产业商会、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配合实施债务追偿程序,并定期就追偿情况进行沟通,旺苍经开区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债务追偿予以协助。催收追偿的资金在扣除追偿费用后,按照广元市家居产业商会风险补偿金、园区风险补偿金、合作银行三方承担风险比例,以“先本后息”的原则进行分配,即全部偿还本金损失后再偿还利息等费用。
10.对于恶意逃避债务导致银行贷款和风险资金池损失的贷款主体,根据实际情况将贷款主体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曝光,并列入合作银行黑名单,按照不良贷款处置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11.《家居贷》有效期5年,由旺苍经开区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