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8466438/2017-00195 | 主题分类: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县卫生局 | |
发布日期:2017-03-31 | 文 号: | 关 键 词:财政 预算 |
一、基本情况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总编制19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9名。在职人员总数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9人,工勤人员6人;退休人员2人。固定资产总额351.04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基本职能:承担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消毒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以及医疗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采供血机构和卫生专业人员及执业行为的监督职能。
(二)主要职责:(1)负责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制订并组织实施;(2)卫生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及证书发放;(3)组织卫生监督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4)对属于卫生部门监管职责内的卫生污染、中毒事故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5)负责卫生有关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6)负责对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咨询;(7)负责对卫生监督员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工作;(8)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9)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任务。
二、预算情况说明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
1687196.00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573226.00元增长7.24%;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687196.00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573226.00元增长7.24%。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607196.00元,其中:人员支出1391567.00元,公用支出215629.00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80000.0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7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17000元,较2016年决算下降5.02%。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