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51279928/2017-00500 | 主题分类: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县志办 | |
发布日期:2017-03-30 | 文 号: | 关 键 词: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旺苍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旺苍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属一级预算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总编制6人、在职人员4人,无编外人员及其下属单位等基本情况;固定资产总额12.96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全县地方志编纂方案及规划,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志书编纂工作。
(二)指导乡镇及县级各部门的编修业务工作。
(三)负责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志书的评审验收工作。
(四)负责收藏、整理、开发地方文献及全县志、鉴、史等地方文献的归口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地情资料收集、储存、管理、开发、利用工作,建立旺苍县情信息数据库,为各级党政机关及社会各界提供科学、优质、高效的地情信息服务。
(六)负责《旺苍年鉴》的组稿、编纂、出版发行工作,承担《旺苍县志》的组稿、总纂、审定、出版等业务工作。
(七)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志书及地情资料的出版发行工作。
(八)组织全县地方志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培训修志人员。
(九)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县旺苍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27551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48188元增长14.48%,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27551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48188元增长14.48%。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91551元,其中:人员支出430515元,公用支出61036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13600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4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6年决算无此项费用;公务接待费预算14000元,与2016年决算持平,下降(上升)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较2016年决算下降100%。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