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846650X/2017-00223 | 主题分类: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县国土资源局 | |
发布日期:2017-03-29 | 文 号: | 关 键 词:三公 财政 预算 |
一、基本情况
县国土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8个。总编制152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35名,其他事业编制97名,工勤编制5名。在职人员总数122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31人,其他事业人员74人,工勤人员5人;退休人员32。固定资产总额250.82万元。
二、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编制全县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拟订国土资源 源在经济运行、城乡统筹等方面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起草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实施细则。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地质环境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5.承担全县耕地保护工作,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10.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2.依法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
13.组织制定并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公共服务。
1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旺苍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0199068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49172044元减少79.76%;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0199068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49172044元减少79.76%。
旺苍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1285.8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71.6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4.13万元。
旺苍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专项资金1734.0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0元,本级安排17340905元。
旺苍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24.5万元,较2016年决算无变化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公车已公改)
四、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旺苍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