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8466032/2017-00893 | 主题分类: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 |
发布日期:2017-03-28 | 文 号: | 关 键 词:三公 财政 预算 |
一、基本情况
旺苍县委老干部局现有编制7名,其中行编3名,机关工勤编4名。在职人员6人,其中公务员3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退休人员4人。固定资产总额26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全县老干部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协调、检查;研究提出有关部门老干部工作的政策和意见,报县委、县政府决策;会同有关部门解决老干部和老干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2、指导协调离休干部和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的安置、管理和服务工作;检查、督促其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
3、调查研究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开展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组织老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指导老干部开展科学文明的文化健身活动。
4、组织安排重大节日的慰问、座谈等工作。
5、协调处理老干部丧事的有关工作,了解、反映老干部遗属的有关情况;协调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有关事宜。
6、负责县外老红军和老干部来旺苍参观、探亲的接待工作。
7、统筹管理老干部工作的各项经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092,832.00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940,987.00元增长16.14%;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092,832.00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059,628.00元增长3.13%。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820,832.00元,其中:人员支出551,355.00元,公用支出26,000.00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272,000.0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8,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6年决算下降0%;公务接待费预算18,000.00元,较2016年决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0,000.00元,较2016年决算下降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