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8467502/2017-00248 | 主题分类: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高阳镇 | |
发布日期:2017-03-28 | 文 号: | 关 键 词:财政 预算 三公 |
一、基本情况
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总编制38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4名。在职人员总数33人,其中公务员18人,机关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退休人员14人。
部门职责:我镇地处旺苍县北部山区,辖13村96社,全镇农业人口9228人,属纯农业镇,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经济基础脆弱,通过执行一般公共服务职能,加快农村及场镇基础设施建设。
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固定资产总额401万元
二、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2017年高阳镇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656732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238958元增长6.70%;2017年高阳镇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656732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238958元增长6.7%。
旺苍县高阳镇部门基本支出预算5824692元,其中:人员支出2867936元,公用支出1027354元。
旺苍县高阳镇部门专项项目预算83204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4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6年决算下降9.77%;公务接待费预算145000元,较2016年决算下降0.4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较2016年决算下降100%。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