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2260741/2017-00028 | 主题分类: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柳溪乡 | |
发布日期:2017-03-28 | 文 号: | 关 键 词:三公、财政、预算 |
一、基本情况
柳溪乡人民政府下属一级预算单位一个,其中行政单位一个。总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机关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1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25人,其中公务员15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退休人员5人。
柳溪乡人民政府固定资产总额383.11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
二、预算情况说明
柳溪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元增长17.2%;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632973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952870元增长17.2%。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109413元,其中:人员支出3395576元,公用支出713837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52356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6年决算一致;公务接待费预算75000元,较2016年决算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较2016年决算下降100%。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柳溪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