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51281788/2017-00198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机构:县残联 | |
发布日期:2017-03-27 | 文 号: | 关 键 词:财政 预算 三公 |
旺苍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旺苍县残疾人联合会属于一级预算单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总编制17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6名,其他事业编制11名。在职人员总数17人,其中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6人,其他事业人员11人,退休人员5人。固定资产总额52.2109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承担了由政府提供的负责为残疾人提供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等康复服务。负责残疾人康复指导及信息咨询、康复知识宣传普及、康复研究和残疾预防、康复技术人才培养等工作。负责提供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负责开展残疾人康复评估和统计工作和负责为残疾人提供文化、教育等服务,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促进残疾人身心健康。负责为残疾人提供求职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安排、就业跟踪、就业品位开发等就业服务工作。负责为残疾人提供扶贫解困服务,扶持残疾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个体工商业。负责为残疾人提供法律知道普及、法律咨询、代书诉讼材料、代理诉讼、非诉讼调解等法律援助服务,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公益服务。
二、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9022537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8739161元增长3.14%;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9022537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8739161元增长3.14%。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837537元,其中:人员支出1495827元,公用支出56000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718500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6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6年决算下降(上升)0%;公务接待费预算26000元,较2016年决算下降(上升)0%。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