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8466841/2017-00200 | 主题分类: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县煤管局 | |
发布日期:2017-03-27 | 文 号: | 关 键 词:三公 财政 预算 |
旺苍县煤炭工业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县煤管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总编制34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4名,其他事业编制19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3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4人,其他事业人员19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24人。无超编,固定资产总额188.17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发展煤炭工业的方针,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编制全县煤炭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资源整合方案。
(二)负责全县煤炭企业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关资格证的初审、申报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煤矿技改扩能项目及延伸开采工程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全县煤矿瓦斯治理,承担全县煤矿企业申请瓦斯等级鉴定初审和报批工作。
(四)制定全县煤矿安全生产规划;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和隐患查处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五)负责全县煤炭经营秩序整顿及日常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六)负责全县煤矿安全应急救援体系 建设和区域性救护中心、瓦斯监控中心、瓦斯监控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煤矿技术管理、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煤矿系统的培训、考核等工作,依法查处无证上岗行为;
(八)负责国家扶持地方煤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煤矿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九)负责全县煤炭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有关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十)指导全县煤矿企业党建和工会组织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工会会费提取、解缴、使用的监督管理;
(十一)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情况说明
县煤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910618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885226元增长35%;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910618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885226元增长35%。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646618元,其中:人员支出3267720元,公用支出378898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26400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00000元,较2016年决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较2016年决算下降。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