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8467473/2017-00140 | 主题分类: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三江镇 | |
发布日期:2017-03-24 | 文 号: | 关 键 词:财政 预算 三公 |
旺苍县三江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旺苍县三江镇人民政府下属一级预算单位一个,其中行政单位一个。总编制53名,其中行政编制25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25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48人,其中公务员20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退休人员22人。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社会管理职能
(二)、发展经济职能
(三)、公共服务职能
(四)、基层建设职能
二、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三江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9152460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8413457元增长8.78%;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9152460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8413457元增长8.78%。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8085340元,其中:人员支出4086836元,公用支出3998504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106712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7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16年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预算145000元,较2016年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0000元,较2016年决算上升20%,主要原因为车辆燃油价格上涨导致农业、水利等事业单位到村社开展农业技术服务指导、农村应急抢险等费用增加。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旺苍县三江镇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