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8467625/2017-00326 | 主题分类: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龙凤乡 | |
发布日期:2017-03-24 | 文 号: | 关 键 词:预算 三公 财政 |
旺苍县龙凤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基本情况
龙凤镇人民政府下属一级预算单位一个,其中行政单位一个。总编制33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事业编制13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32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事业人员12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10人。
固定资产总额289.75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
二、预算情况说明
龙凤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333981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640136元增长12.3%;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333981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640136元增长12.3%。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5433421元,其中:人员支出4539603元,公用支出893818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90056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82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6年决算一致;公务接待费预算82000元,较2016年决算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较2016年决算下降100%。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龙凤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