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8467481/2017-00173 | 主题分类: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金溪镇 | |
发布日期:2017-03-24 | 文 号: | 关 键 词:三公 财政 预算 |
旺苍县金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金溪镇人民政府下属一级预算单位一个,其中行政单位一个。总编制28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其他事业编制12名,工勤编制5名。在职人员总数28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其他事业人员12人,工勤人员5人;退休人员14人。固定资产总额565.64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推进民主建设
(二)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三)推行政务公开,扩大农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财务公开;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管理,及时上报和处理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积极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保障。
(六)大力加强综合治理,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二、预算情况说明
金溪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105833.00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646894.00元增长9.88%;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105833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646894.00元增长9.88%。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480193.00元,其中:人员支出3776795.00元,公用支出703398.00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62564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2017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29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16年决算下降(上升)0%;公务接待费预算99000元,较2016年决算下降(上升)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0000元,较2016年决算上升5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新增一辆其他单位划拨的公务用车。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