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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三江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23 来源:县教育局 点击量:141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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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

(一)单位职能简介..................................(3 )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4)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 )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

(一)收入预算情况..................................(5)

(二)支出预算情况..................................(5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6)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6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6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6 )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7 )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7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8)

十一、名词解释......................................(9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旺苍县三江镇中心小学校是全日制小学。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我校承担三江镇义务教育小学教育教学任务。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开展小学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具体包括以下只能: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法规,依法治校;全面落实学校办学理念,保证学校办学目标的实现。

2.全面管理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教师、培训、安全、卫生和后勤等各项工作。组织建立高效能的管理班子;主持行政会议,督促协调各部门(处室)工作,共同完成总体任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3.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学校工作,制定学校的学年、学期工作计划,组织、推动计划的落实,做出学校各项工作总结

4.抓好教职工队伍的建设。加强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法治教育:制定、落实教师的培训、进修计划;注重培养青年教师,加强对教职工的考核工作。

5.抓好校风、学风的建设;坚持民主管理、民主办学的原则。

6.校长要以主要精力抓好教育教学工作。学习现代教育理论,结合实际推动教育改革;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经常听课,有计划地参加教研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听取教职工意见,不断推动教育教学改的深入发展。

7.负责对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考核评定和培训提高工作

8.努力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代表学校协调、处理公共关系。

9.完成县教育局等上级行政部门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完成县教育局下达的6年级学业检测目标任务。

二是力争2024年6年级毕业获得表彰,完成毕业生就近入学工作。

三是按要求规范完成幼儿园及一年级招生任务。

四是坚持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进一步办好家长学校,家校合作,优化学校教育环境,促进学校和家庭之间的信息交流,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五是积极推行教育教学改革,坚持走特色办学、内涵发展的道路;扎实推行新教育实验研究工作,深入开展营造书香校园、缔造完美教室、构筑理想课堂和开发卓越课程的交涉,提升。

六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班子廉洁,干部清廉,教职工无违规违纪行为。

七是杜绝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校园稳定和谐,教学秩序井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扎实而富有成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旺苍县教育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本单位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党支部办公室),教务处,教科信息化处,德育处,总务安办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三江小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1601040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47748元,主要原因是教师人数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旺苍县三江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收入预算1160104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01040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旺苍县三江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支出预算11601040元,其中:基本支出11586040元,占99.87%;项目支出15000元,占0.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三江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1601040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47748元,主要原因是教师人数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01040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800636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8466元、卫生健康支出492164元、住房保障支出884045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三江小学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601040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47748元,主要原因是教师人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小学教育支出8006365元,占6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8466元,占19.12%;卫生健康支出492164元,占4.24%;住房保障支出884045元,占7.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8006365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1039740元,主要用于:单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78726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9216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884045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三江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601040元,其中:

人员经费1147722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23812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三江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000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1500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长3000元,主要原因是去年未纳入预算。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三江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三江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旺苍县三江镇中心小学校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旺苍县三江镇中心小学校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11601040元。其中:人员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 11477228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08812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5000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会考试服务收入、校企合作收入、课时收入等。

(三)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小学教育类相关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