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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白水镇河边小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23 来源:县教育局 点击量:119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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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

(一)单位职能简介..................................(2)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2)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预算情况..................................(4)

(二)支出预算情况..................................(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7)

十一、名词解释......................................(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河边小学职能简介

1、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教育科技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组织制定学校发展的远景规划、近期目标、学年和学期各项工作计划以及各项工作指标并组织实施。

3、加强学校科学管理,制定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培养良好校风、教风、学风,实施管理决策的民主化、方法的定量化和手段的科学化。

4、组织实施教育教学管理,加强对教师、学生政治思想和道德教育,提升教师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培养合格人才。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加强教情学情分析与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效益。

5、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致力于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努力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6、组织实施校园人文环境建设,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河边小学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学校在上级领导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我校以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依法办学,以人为本,以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为中心点,科学管理,真抓实干。

1.加强理论学习,净化思想,注重自我修养。

以“作风纪律深化年为契机”,“立德树人”为主题,开展师德师风活动,塑造教师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

2.大力开展教育扶贫工作,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

学校成立了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召开家长座谈会,对家长进行《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学生资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要求及时发放资助金。

3.加强德育教育,构建均衡发展的学生素质。

以构建和谐的校园文化为目标,充分调动学校少先队组织的活动优势,以生动活泼的主题活动弘扬社会主旋律,丰富和活跃校园德育氛围。

4.践行新教育,让师生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

(1)缔造完美教室。从教室布置、班级文化建设等方面全面打造。

(2)家校合作共育。设计孩子习惯培养、集体诵读、阅读目录推荐、家校共育等内容。

(3)营造书香校园。教室走廊和围墙张贴供学生赏读,每学期一更新。

(4)构建理想课堂。树立“先学后教,合作高效、当堂训练”的课堂教学观念,落实“三主”—教为主导、学为主体、练为主线 ;倡导“三自”—自主学习、自主探究、自主交流 ;;鼓励“三动”—动脑、动口、动手 ;实现“三会”—学会、会学、会用 ;发展“三维”—认知、情感、技能。

(5)以活动为载体,诠释新教育。扎实开展阳光大课间和课外兴趣小组活动、艺术人才大赛、校外活动等。

5.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制度保障,措施到位;加强教育,促进自护;加强检查,及时整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旺苍县教育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3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河边小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河边小学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3707940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20681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河边小学2024年收入预算370794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07940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河边小学2024年支出预算3707940元,其中:基本支出3699940元,占99.8%;项目支出8000元,占0.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河边小学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707940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20681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07940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57377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1027元、卫生健康支出148297元、住房保障支出264839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河边小学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07940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620681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573777元,占6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1027元,占19.5%;卫生健康支出148297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264839元,占7.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2573777元,主要用于:学校人员工资,学校日常运转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367908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53119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48297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64839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河边小学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99940元,其中:

人员经费366657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3367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河边小学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河边小学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河边小学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元,与2023年预算一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河边小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河边小学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元。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河边小学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预算3662622元。其中:人员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3613809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40813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8000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