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旺苍县紫荆幼儿园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旺苍县紫荆幼儿园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23 来源:县教育局 点击量:122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目   录

(一)单位职能简介..................................3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4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预算情况..................................4

(二)支出预算情况..................................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8

十一、名词解释....................................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旺苍县紫荆幼儿园单位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以及教教育法规、规章,坚持民主管理,依法办园,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 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和决定。 

2.组织制定幼儿园发展的远景规划、近期目标、学年和学期各项工作计划以及各项工作指标并组织实施。 

3.加强幼儿园科学管理,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制定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管理决策的民主化、方法的定量化和手段的科学化。

4.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为儿童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            

5.组织实施校园人文环境建设,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 

卫生保健制度,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6. 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致力于幼儿园、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充分利用幼儿和社区资源优势,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促进幼儿家庭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努力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7.贯彻幼儿教育法规、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培训师资,发挥公办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

(二)旺苍县紫荆幼儿园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旺苍县紫荆幼儿园紧扣县教育局“树立一个目标、推进三大攻坚、呈现四个效果、突出十大抓手”发展思路,坚持立德树人,攻坚克难,认真落实2024年旺苍教育20项重大活动。2024年旺苍县紫荆幼儿园重点工作如下:

一是稳步推进和巩固好广元市四星级幼儿园教学成果及学校保教工作质量。

二是积极宣传,做好学校2024全年招生工作。上半年,建设好托育教学班,力争9月招生。

三是进一步优化幼儿教学活动环境,打造立体幼儿户外攀爬玩具。

四是做好广元市市级课题《农村幼儿园“体验式”主题食育课程开发研究》课题结题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旺苍县教育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8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旺苍县紫荆幼儿园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收支总预算506756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2003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50675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6756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506756元,其中:基本支出500756元,占98.82%;项目支出6000元。占1.1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紫荆幼儿园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06756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2003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6756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7994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451元、卫生健康支出24521元、住房保障支出43838元。项目支出6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旺苍县紫荆幼儿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6756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62003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79946元,占74.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451元,占11.53%;卫生健康支出24521元,占4.84%;住房保障支出43838元,占8.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类)幼儿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379946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8451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4251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43838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紫荆幼儿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0756元,其中:

人员经费49551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5245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紫荆幼儿园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用于XX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紫荆幼儿园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紫荆幼儿园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元,比2023年预算一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旺苍县紫荆幼儿园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旺苍县紫荆幼儿园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元。拟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车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旺苍县紫荆幼儿园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506756元。其中:人员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495511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5245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6000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学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或医院收取的医疗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会考试服务收入、校企合作收入、课时收入等。

(四)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指为配合财政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 训及举办财政管理业务培训的经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