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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双汇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23 来源:县教育局 点击量:131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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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

(一)单位职能简介..................................(3 )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3 )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 )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

(一)收入预算情况..................................(5 )

(二)支出预算情况..................................(5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 )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5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6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6 )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6 )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7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7 )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7 )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7 )

十一、名词解释....................................(8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旺苍县双汇镇中心小学校职能简介

(1)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教育科技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组织制定学校发展的远景规划、近期目标、学年和学期各项工作计划以及各项工作指标并组织实施。

(3)加强学校科学管理,制定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培养良好校风、教风、学风,实施管理决策的民主化、方法的定量化和手段的科学化。

(4)组织实施教育教学管理,加强对教师,学生政治思想和道德教育,提升教师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培养合格人才,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加强教情学情分析与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效益。
    (5)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致力于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努力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6)组织实施校园人文环境建设,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旺苍县双汇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完成县教育局下达的素质测评目标任务。

二是力争2024年素质测评获得表彰。

三是按要求规范完成幼儿、一年级新生招生任务。

四是坚持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进一步办好家长学校,家校合作,优化学校教育环境,促进学校和家庭之间的信息交流,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五是积极推行教育教学改革,坚持走特色办学、内涵发展的道路;扎实推行新教育实验研究工作,深入开展营造书香校园、缔造完美教室、构筑理想课堂和开发卓越课程的交涉,提升。

六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班子廉洁,干部清廉,教职工无违规违纪行为。

七是杜绝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校园稳定和谐,教学秩序井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扎实而富有成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旺苍县双汇镇中心小学校为旺苍县教育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3个(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旺苍县双汇镇中心小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旺苍县双汇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5082037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453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旺苍县双汇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收入预算508203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82037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旺苍县双汇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支出预算5082037元,其中:基本支出5071037元,占99.78%;项目支出11000元,占0.2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双汇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082037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453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82037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527563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0795元、卫生健康支出214502元、住房保障支出389177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旺苍县双汇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82037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2453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527563元,占69.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0795元,占18.71%;卫生健康支出214502元,占4.22%;住房保障支出389177元,占7.6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3527563元,主要用于: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431892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18903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14502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89177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双汇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71037元,其中:

人员经费502306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47974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双汇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00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学生综合素质统一测评、教育片区教研活动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双汇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双汇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旺苍县双汇镇中心小学校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旺苍县双汇镇中心小学校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元。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旺苍县双汇镇中心小学校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5082037元。其中:人员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5023063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47974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1000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为配合教育教学业务开展,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