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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20 来源:县教育局 点击量:104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

(一)单位职能简介..................................( 3)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3 )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 )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一)收入预算情况..................................( 5)

(二)支出预算情况..................................(5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6 )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6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6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6 )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7 )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7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8)

十一、名词解释....................................( 9)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旺苍县特殊教育学校职能简介:基本职能职责如下:实施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促进残疾人职业技能教育。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二)旺苍县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党建引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牢固树立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教育理念,把立德树人融入到教育教学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做实,不断巩固拓展工作成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活动。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意识形态的研判、分析、报告。完善学校党建领导机制,评选“党员示范岗”,强化“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深化作风纪律建设,定期开展党课,维护风清气正。二是加强思想,强化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抓好师德师风、廉政勤政建设。开展教师“读书会”,建设教师成长共同体;培养出师德高尚、业务过硬、锐意进取的“学习型”学校教师群体。三是落实学校管理,加快制度建设,推进学校机构建设,加快学校各项工作高效运行,推动学校和谐发展。四是全面开设特殊教育规定课程,以课堂为抓手深入开发,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艺术体育工作、劳动实践课程。五是强化学生德育工作。抓好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小事入手,用时间重复强化学生习惯养成,定期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学生思想意识形态的引导,发挥少先队大队部、班主任和班集体的作用,办好家长学校,充分发挥“三结合”教育优势,为创建德育思政示范学校打下坚实的基础。六是加快推进学校环境优化建设,加强学校监督、交流、沟通,确保打造优美校园环境。七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一岗双责”,落实“清单制+责任制”管理,确保学校无重大安全事故。实行新的值班制度,加强学校安全的日常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演练,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确保校园无黑恶势力渗透,校园平安稳定。八是推动学校信息化建设。整合智慧教育平台,分类推进专家课堂、名师课堂、名校课堂建设;深化教育信息化2.0学习,开展信息教学和微课“大比武”,探索基于小组合作下的智慧课堂教学变革。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学校宣传工作,扩大学校影响力。

二、预算单位构成

旺苍县特殊教育学校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5个,包括办公室兼党支部办公室、教务处、教科信息化处、德育处、总务安全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旺苍县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收入预算403725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37252元,占100%。旺苍县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收入预算总数4037252元,比2023年收预算总数4193808减少15655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旺苍县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支出预算4037252元,其中:基本支出4037252元,占100%;项目支出0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01468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4176元、卫生健康支出171737元、住房保障支出316653元。旺苍县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支出预算总数4037252元,比2023年支出预算总数4193808减少15655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037252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193808减少15655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37252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01468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4176元、卫生健康支出171737元、住房保障支出316653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旺苍县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37252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193808减少15655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014686元、占74.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4176元,占13.23%;卫生健康支出171737元,占4.25%;住房保障支出316653元,占7.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义务教育(款)特殊教育2024年预算数为3014686元,其中:人员经费297007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44253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及三公经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0元:主要包括奖励金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111972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22204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71737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16653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31252元,其中:

人员经费399299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8253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和福利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本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旺苍县特殊教育学校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4037252元。其中:人员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3992999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38253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6000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学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或医院收取的医疗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会考试服务收入、校企合作收入、课时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