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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石桥幼儿园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23 来源:县教育局 点击量:150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3)

(一)单位职能简介...............................(2)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3)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3)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3-4)

(一)收入预算情况...............................(3)

(二)支出预算情况...............................(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4-5)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4-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5-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6-7)

十一、名词解释.................................(7-9)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旺苍县石桥幼儿园单位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以及教育法规、规章,坚持民主管理,依法办园,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和决定。

2、组织制定幼儿园发展的远景规划、近期目标,学年和学期各项工作计划以及各项工作指标并组织实施。

3、加强幼儿园科学管理,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制定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管理决策的民主化、方法的定量化和手段的科学化。

4、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为儿童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

5、组织实施校园人文环境建设,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6、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致力于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充分利用幼儿和社区的资源优势,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促进幼儿家庭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努力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7、贯彻幼儿教育法规、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培训师资,发挥县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师德建设,增强教职工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开展多元化园本培训,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园本培训新模式,三是加强幼儿一日活动常规教育,四是市级五星级幼儿园创建,五是强化园本课程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旺苍县教育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内设办公室(党支部办公室)、保教处、教科室、总务安全处、信息化处5个机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旺苍县石桥幼儿园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2444.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本单位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042444.00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 447657.00 元,主要原因是教职工增加了。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1404244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2444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104244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36444元,占99.99%。项目支出6000元,占0.01%。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42444.00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47657元,主要原因是教职工增加了。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2444.00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79059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6632元、卫生健康支出 47741元和住房保障支出87474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42444.00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447657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教职工增加了。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 790597元,占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632元,占11%;卫生健康支出47741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87474元,占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790597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发展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6632元,主要用于教职工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7741元,主要用于教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87474元,主要用于教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石桥幼儿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36444元,其中:

人员经费102600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0443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和福利费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23年预算一致;公务接待费预算6000元,与2023年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保有公务用车0辆,与2023年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与2023年预算一致,无变化。

1.公务接待费情况

2024年教育系统公务接待费预算6000元,与2023年预算一致;在执行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计划用于执行接待各种检查及按规定应予以接待的对公业务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我园无公务用车。

2024年我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与2023年预算数一致。

3.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

2024年我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23年预算数一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我园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8 个,涉及预算1042444元。其中:人员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1026001  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0443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6000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教育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7、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教育部门学前教育单位的基本支出。

8、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教育部门初中教育单位的基本支出。

9、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指教育部门高中教育单位的基本支出。

10、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指教育部门高等教育单位的基本支出。

11、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教育部门其他普通教育类的基本支出。

12、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指教育部门中等职业教育类的基本支出。

1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指教育部门中教师进修类的基本支出。

14、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及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指教育部门中其他教育费附加类的基本支出。

15、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教育部门中其他教育类的基本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教育部门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教育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教育部门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教育部门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教育部门用于按规定的工资基数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