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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天星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18 来源:天星镇 点击量:125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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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

(一)单位职能简介................................(2)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3)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5)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预算情况................................(6)

(二)支出预算情况................................(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7)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7)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2)

十一、名词解释...................................(1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旺苍县天星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 提供服务。 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旺苍县天星镇人民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

1.不断加强党的建设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抓好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瞄准作风问题,加大督查力度,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以敢担当、能担当、善担当,扎实推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2.全力抓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定期核实反馈预警线索和重点对象,抓实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排查、精准化帮扶。落细落实教育、住房、医疗、产业、稳岗就业、兜底保障等衔接政策,巩固好“两不愁三保障户三有”成果。二是强化项目管理。按照时序进度完成2023年实施项目的验收报账,统筹做好2024年衔接资金和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的规划、申报、实施等工作。三是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坚持移风易俗丧事简办、喜事新办,常态化开展文明乡风先进典型评选活动,以点带面全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基层治理新模式,进一步激发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发展壮大镇域经济

一是持续推动特色产业发展。持续做好高山露地蔬菜、笋用竹、食用菌、车厘子等特色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做大做强“生态”“绿色”品牌。二是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通过强化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盘活闲置资产资源,不断拓宽增收渠道,切实提高村集体造血功能和带动村民增收。三是聚力重点项目建设。统筹人员力量,细化工作责任,全力以赴推动G5京昆高速建设征拆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加强与县级主管部门对接,有序推进场镇基础设施、农贸市场、星云酒店、文旅路等文旅项目建设。

4.加大项目投资和招商引资力度

围绕镇域经济发展思路,突出抓好自然资源禀赋和天星康养旅游度假区建设优势,做好招商引资宣传工作,积极联系我镇在外成功人士参与进招商引资工作中来。继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强化要素保障,统筹谋划一批好项目、大项目,形成全镇上下团结一心、共谋发展的浓厚氛围,共同推动天星实现高质量发展。

5.持续改善民生不放松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如既往秉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理念,聚焦聚力抓发展,用心用情惠民生,以“五大行动”“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为抓手,及时回应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6.筑牢社会发展稳定基石

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树牢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加强源头防控、过程把控、应急管控。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抓好森林防灭火、道路交通、防汛减灾、在建工程、食品药品、燃气水电、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旺苍县天星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60名,其中行政编制25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33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55人,其中:公务员24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625.64万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天星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2283166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长1150923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引起的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一)收支预算情况

天星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1228316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83166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天星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12283166元,其中:基本支出8906388元,占72.5%;项目支出3376778元,占27.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天星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2283166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50923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引起的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83166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92889元、国防支出2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4282元、卫生健康支出340217元、城乡社区支出10000元、农林水支出4823999元、住房保障支出611779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天星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283166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150923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引起的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92889元,占总支出43.9%;国防支出20000元,占总支出0.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4282元,占总支出8.75%;卫生健康支出340217元,占总支出2.77%;城乡社区支出10000元,占总支出0.08%;农林水支出4823999元,占总支出39.28%;住房保障支出611779元,占总支出4.9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00元,占总支出0.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4年预算数为10100元,主要用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期间的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4年预算数为106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工作的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政协事务方面的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661116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及公业务费等基本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1100元,主要用于: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及纠纷一地办事务方面的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32665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及公业务费。

8.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基层妇女儿童工作方面的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68824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工资及保险、公积金。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72491元,主要用于:开展党组织活动方面的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的支出。

12.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00元,主要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258576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15706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40995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75222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4000元,主要用于:80岁及以上老党员生活补助。

18.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支出。

19.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627661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人员工资及公业务费。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3126338元,主要用于:村社干部误工补助、离职村干部补助、三职干部养老保险、村级办公经费、农村公共运行维护项目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0000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11779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应急抢险森林防灭火等安全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星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906388元,其中:

人员经费779453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11185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天星镇人民政府2024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5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5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00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情况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务出差工作正常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天星镇人民政府2024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天星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天星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天星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11853元,比2023年预算1037975元增加73878元,增加7.12%,原因是人员增加引起的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天星镇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天星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天星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7个,涉及预算12283166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7794535元;运转类项目23个,涉及预算4488631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期间的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反映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反映机关单位开展其他政协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机关单位开展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开展其他组织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机关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三)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反映机关单位开展兵役征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机关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反映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80岁及以上老党员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行政单位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 待)支出。

(二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 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 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 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