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一)单位职能简介..................................(3)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5)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6)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7)
(一)收入预算情况..................................(7)
(二)支出预算情况..................................(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8)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8)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3)
十一、名词解释.....................................(1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旺苍县檬子乡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乡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乡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旺苍县檬子乡人民政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职责,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主要职权: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旺苍县檬子乡委员会、旺苍县檬子乡人民政府共同履行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共同承担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等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三大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和层层压紧压实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动(植)物疫情、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抗震救灾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责任和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严密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旺苍县檬子乡人民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聚焦深化主题教育,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持续巩固提升主题教育成果,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全面提升党委班子政治能力,引领全乡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治“三力”,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二是聚焦产业项目发展,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科学谋划储备项目,积极主动招引项目,参与投资促进活动,加快把投资意向具化为投资行动。持续做优做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康养产业,扎实开展优势特色产业提质增效行动,大力发展道地中药材、冷水鱼产业,巩固提升中蜂养殖和肉牛羊养殖。三是聚焦乡村全面振兴,展现城乡发展新面貌。坚决守牢粮食安全和防返贫底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扎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用好用活防止返贫资金,严格落实医疗保障、低保兜底等政策,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做好耕地“进出平衡”工作。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大力开展“百村万户”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发挥钟岭村示范带动作用,全域推进乡村环境和美宜居。四是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塑造绿色发展新优势。抢抓县委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示范县”机遇,加快推进檬子谭峡谷景区建设,梯次开发画柳河,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从严整治环境突出问题,全力抓好南凯矿业环保问题整改,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确保所有问题清仓见底。五是聚焦保障改善民生,彰显为民富民新作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道路交通、安全饮水工程;大力促进就业增收,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落实落细稳就业、保就业政策措施;健全社会保障机制,落实社会保障措施,有序开展“金秋助学”“雨露计划”“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惠民生活动,纵深推进低保扩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常态化开展困难群体关爱救助工作。六是聚焦防风险守底线,构建安全发展新格局。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加强应急能力体系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水平,不断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妥善化解信访突出问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旺苍县檬子乡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38名,其中行政编制16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21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30人,其中:公务员15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旺苍县檬子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旺苍县檬子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5887876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228元,主要原因是村级公共服务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旺苍县檬子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588787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87876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旺苍县檬子乡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5887876元,其中:基本支出4681476元,占79.51%;项目支出1206400元,占20.4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檬子乡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887876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228元,主要原因是村级公共服务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8787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8072元、国防支出2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3331元、卫生健康支出175792元、城乡社区支出10000元、农林水支出1641815元、住房保障支出328866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旺苍县檬子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87876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9228元,主要原因是村级公共服务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8072元,占53.13%;国防支出20000元,占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3331元,占9.9%;卫生健康支出175792元,占2.9%;城乡社区支出10000元,占0.1%;农林水支出1641815元,占27.88%;住房保障支出328866元,占5.7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4年预算数为9100元,主要用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4年预算数为96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有事来协商”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13707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办公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1100元,主要用于:常态化扫黑除恶经费及乡镇警助经费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799442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0元,主要用于:基层妇女儿童工作经费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1154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生活补助、保险等。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38606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工作经费。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全年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支出。
1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支出(款)兵役征集(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00元,主要用于:全年兵役征集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144844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慰问金等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38487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8742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82772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600元,主要用于:80岁老党员补助。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辖区综合执法管理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63695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事业干部工资福利支出等。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057120 元,主要用于:对村在职、离职干部补助、村级公共服务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等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28866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檬子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81476元,其中:
人员经费406356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61791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檬子乡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0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本单位公务用车正常运行。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2024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檬子乡人民政府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檬子乡人民政府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旺苍县檬子乡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17911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2739元,下降3.5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引起的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旺苍县檬子乡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旺苍县檬子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旺苍县檬子乡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7个,涉及预算5887876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1824311元;运转类项目23个,涉及预算4063565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指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各级人大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指出以外的其他政协事务支。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指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十三)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八)“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