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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嘉川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21 来源:嘉川镇 点击量:168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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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旺苍县嘉川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旺苍县嘉川镇人民政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职责,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主要职权: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有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中共旺苍县嘉川镇委员会 旺苍县嘉川镇人民政府共同履行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共同承担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等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三大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和层层压紧压实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动(植)物疫情、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抗震救灾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责任和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严密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旺苍县嘉川镇人民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持之以恒强化党建工作。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学习强国”参与率,提升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水平;围绕中心、找准立足,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是齐心协力促进乡村振兴。驰而不息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着眼易返贫致贫户风险消除和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持续做好基础设施、集体经济、特色产业发展,完成西河农业园区和西河林业园区建设,大力发展茶产业。

三是坚定不移提升工业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工业,突出抓好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和项目协调服务工作,扎实做好嘉川化工园区、绿色家居产业园、达钢二期等项目建设协调工作,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四是坚持不懈改善城乡面貌。深入开展城乡环境整治,保持环保工作高压态势,激励群众主动搞好环境卫生整治;持续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行河长制,有效改善人居环境;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推进S411线苍溪至旺苍段公路建设工程、G542连接线等项目建设,为群众提供一个功能更加完善的生活环境。

五是尽心竭力保障改善民生。扎实做好卫生健康工作,高效完成疫苗接种、人员隔离、优生优育等各项目标任务;抓好文化体育工作,扎实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强化政策性保险保障力与覆盖面。

六是毫不放松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做好“八五”普法宣传和“法律七进”活动,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着力解决农村社会治理中产生的矛盾问题,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绝不发生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旺苍县嘉川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134名,其中行政编制47名,机关工勤编制4名,事业编制83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124人,其中:公务员49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11193161.38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旺苍县嘉川镇人民政府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旺苍县嘉川镇人民政府单位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32113471.00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50702.00元,主要原因是村级公共服务经费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旺苍县嘉川镇人民政府单位2024年收入预算32113471.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113471.00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旺苍县嘉川镇人民政府单位2024年支出预算32113471.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171481.00元,占69%;项目支出9941990.00元,占3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嘉川镇人民政府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2113471.00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50702.00元,主要原因是村级公共服务经费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113471.00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72758.00元、国防支出40000.00元、公共安全支出140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7359.00元、城乡社区支出20000.00元、农林水支出12955693.00元、卫生健康支出844371.00元、住房保障支出154329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旺苍县嘉川镇人民政府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113471.00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950702.00元,主要原因是村级公共服务经费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72758.00元,占40.71%;国防支出40000.00元,占0.12%;公共安全支出140000.00元,占0.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7359.00元,占10.90%;卫生健康支出844371.00元,占2.63%;城乡社区支出20000.00元,占0.06%;农林水支出12955693.00元,占40.34%;住房保障支出1543290.00元,占4.8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4年预算数为16000.00元,主要用于:人代会会议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监督工作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4年预算数为179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工作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主要用于:政协有事来商量工作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7688658.00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工资、保险及日常运行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1100.00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乡镇警助及矛盾纠纷工作经费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801236.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0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妇女儿童工作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73463.00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的生活补助、五险一金等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89401.00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支出。

1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4年预算数为40000.00元,主要用于:征兵工作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0000.00元,主要用于:戒毒所工作经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143964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57719.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05961.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76410.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62000.00元,主要用于:80岁老党员经费补助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主要用于:用于基层综合执法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395703.00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主要用于:应急抢险、森林防灭火等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9289990.00元,主要用于:在职村干部、离职村干部补助、村级公共服务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50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维稳等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543290.00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嘉川镇人民政府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171481.00元,其中:

人员经费19641604.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529877.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嘉川镇人民政府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42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42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嘉川镇人民政府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嘉川镇人民政府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旺苍县嘉川镇人民政府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29877.00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35564.00元,下降5.0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引起的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旺苍县嘉川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旺苍县嘉川镇人民政府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6个,涉及预算32113471.00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19641604.00元;运转类项目21个,涉及预算12331867.0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40000.00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反映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工作经费(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服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十三)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项):反映用于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经费。

(十四)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反映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事项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基层综合执法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反映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