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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英萃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21 来源:英萃镇 点击量:175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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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

(一)单位职能简介........................................(2)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2)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预算情况.........................................(4)

(二)支出预算情况.........................................(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1)

十一、名词解释................................................(1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旺苍县英萃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我镇的基本职能主要是负责党务日常工作和机关日常事务管理,监督检查各办、所对上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和承办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武装、群团、档案、保密、统计、和政务公开等工作;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负责信访、综合治理、矛盾纠纷调处等群众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承办人大主席团的日常工作。

(二)旺苍县英萃镇人民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

1.持续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以及来川来广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准确、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奋勇前进,凝聚起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的强大精神力量。

2.坚持产业为先,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县委历次全会精神,以市委“1345”发展战略和县委“3691”重点工作布局为统领,围绕“夯基础、兴产业、优环境、惠民生”的发展思路,一是继续做好项目投资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继续做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工作;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中陶矿业顺利投产,做好磁材新材料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四是按照县委“1+3”特色农业发展思路,以乡村振兴为统揽,持续巩固林果、道地药材、畜牧、绿色食品四大支柱产业,以英萃现代林业园区为重点,不断壮大全镇核桃、食用菌、金丝皇菊等产业规模;五是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硬化村组道路10公里以上,持续改善群众出行条件。

3.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严格按照“四个不摘”总要求,保持扶持政策总体稳定,健全完善防返贫动态监测与帮扶机制,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持续跟踪脱贫人口、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实行“定期核查、及时帮扶、动态清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确保农村所有群众稳定致富,稳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4.做好其余各项重点工作。常态化做好党的建设、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民生旺苍“九大行动”等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旺苍县英萃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62名,其中行政编制28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31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54人,其中:公务员25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546.05万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旺苍县英萃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59982.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66706.00元、国防支出20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3709.00元、卫生健康支出331914.00元、节能环保支出1090000.00、城乡社区支出15000.00元、农林水支出4718129.00元、住房保障支出634524.00元。旺苍县英萃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3859982.00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35424.00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村级公共服务经费增加、二是为保障汉王山人工湿地建设项目实施增加项目支出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旺苍县英萃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13859982.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59982.00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旺苍县英萃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13859982.00元,其中:基本支出9052844.00元,占65.32%;项目支出4807138.00元,占34.6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英萃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3859982.00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35424.00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村级公共服务经费增加、二是为保障汉王山人工湿地建设项目实施增加项目支出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59982.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66706.00元、国防支出20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3709.00元、卫生健康支出331914.00元、节能环保支出1090000.00、城乡社区支出15000.00元、农林水支出4718129.00元、住房保障支出634524.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旺苍县英萃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859982.00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935424.00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村级公共服务经费增加、二是为保障汉王山人工湿地建设项目实施增加项目支出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66706.00元,占42.33%;国防支出20000.00元、占0.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3709.00元、占8.54%;卫生健康支出331914.00元、占2.4%;节能环保支出1090000.00元、占7.86%;城乡社区支出15000.00元、占0.11%;农林水支出4718129.00元、占34.04%;住房保障支出634524.00元、占4.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4年预算数为10100.00元,主要用于:人代会会议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监督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工作经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工作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00.00元,主要用于:政协有事来商量工作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699182.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6100.00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乡镇警助及矛盾纠纷工作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829666.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0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妇女儿童工作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82309.00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的生活补助、五险一金等。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76349.00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经费。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服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工作经费。

1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主要用于:征兵工作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337676.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慰问金等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46033.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48103.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76611.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7200.00元,主要用于:80岁老党员经费补助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4年预算数为1090000.00元,主要用于:汉王山人工湿地建设项目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00.00元,主要用于:用于基层综合执法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154151.00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00.00元,主要用于:应急抢险森林防灭火等安全经费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3495978.00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和离职干部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3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维稳等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34524.00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英萃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052844.00元,其中:

人员经费7947660.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1105184.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改革补贴、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英萃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0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0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务用车正常运行。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2024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英萃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英萃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旺苍县英萃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05184.00元,比2023年预算1115564减少10380元,减少9.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的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旺苍县英萃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旺苍县英萃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旺苍县英萃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8个,涉及预算13859982.00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7947660.00元;运转类项目23个,涉及预算4822322.0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090000.00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反映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工作经费(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服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十三)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九)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基层综合执法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应急抢险森林防灭火等安全经费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出建立县级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八)“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515001-英萃镇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