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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白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20 来源:白水镇 点击量:169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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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一)单位职能简介..................................(3)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4)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一)收入预算情况..................................(5)

(二)支出预算情况..................................(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6)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6)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1)

十一、名词解释....................................(12)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旺苍县白水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旺苍县白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党建工作,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作风组织纪律整顿,持续开展培训提能行动,为全镇工作提供方向指引和凝聚干群力量。二是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对照县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科学谋划白水振兴工作,抢抓机遇稳增长,加快工业经济转型,促进从业提质提效。三是补齐短板强引擎,推进农业产业提质,农业全面提升,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促进第三产业增效。四是抓好项目建设,积极做好项目谋划和对接,落实“双体双破”,加强区域内基础建设,以“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为契机,抓好农村道路、农业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底线惠民生,持续提升公共服务。五是改善环境优服务,推进城镇品质提升,使白水镇面貌总体提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旺苍县白水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总编制111名,其中行政编制43名,机关工勤编制4名,事业编制64名。在职人员总数118人,其中:公务员44人,机关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6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0人)。固定资产总额2001.08万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旺苍县白水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564471.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04315.00元、国防支出30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9072.00元、卫生健康支出689240.00元、城乡社区支出52000.00元、农林水支出8662388.00元、住房保障支出1367456.00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00.00元。旺苍县白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5564471.00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9960.00元,主要原因是村级公共服务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旺苍县白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25564471.00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564471.00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旺苍县白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25564471.00元,其中:基本支出19156897.00元,占74.94%;项目支出6407574.00元,占25.0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白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5564471.00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9960.00元,主要原因是村级公共服务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564471.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04315.00元、国防支出30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9072.00元、卫生健康支出689240.00元、城乡社区支出52000.00元、农林水支出8662388.00元、住房保障支出1367456.00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0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旺苍县白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564471.00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9960.00元,主要原因是村级公共服务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04315.00元,占47.35%;国防支出30000.00元、占0.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9072.00元、占10.32%;卫生健康支出689240.00元、占2.7%;城乡社区支出52000.00元、占0.20%;农林水支出8662388.00元、占33.88%;住房保障支出1367456.00元、占5.3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00.00元、占0.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4年预算数为12200.00元,主要用于:人代会会议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监督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工作经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128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工作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主要用于:政协有事来商量工作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7298002.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1100.00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乡镇警助及矛盾纠纷工作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350283.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0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妇女儿童工作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82309.00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的生活补助、五险一金等。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67621.00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经费。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服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工作经费。

1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4年预算数为30000.00元,主要用于:征兵工作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815796.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823276.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90983.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98257.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8000.00元,主要用于:80岁老党员经费补助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32000.00元,主要用于:陈家岭及静乐寺退管站工作经费。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主要用于:用于基层综合执法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492914.00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6006474.00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和离职干部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5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维稳等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367456.00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主要用于:应急抢险、森林防灭火等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白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156897.00元,其中:

人员经费16874339.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282558.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改革补贴、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白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90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0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务用车正常运行。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2024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白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白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旺苍县白水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82558.00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742.00元,增长0.21%。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旺苍县白水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旺苍县白水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旺苍县白水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4个,涉及预算25564471.00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16874339.00元;运转类项目22个,涉及预算8658132.0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2000.00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反映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工作经费(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服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十三)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事项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基层综合执法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反映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