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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20 来源:高阳镇 点击量:168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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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一)单位职能简介..................................(3)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3-5)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5)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一)收入预算情况..................................(6)

(二)支出预算情况..................................(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6)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6-7)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7-1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0-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1-12)

十一、名词解释...................................(12-15)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我镇的基本职能主要是履行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共同承担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等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三大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和层层压紧压实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动(植)物疫情、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抗震救灾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责任和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严密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负责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二)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加强载体建设、阵地建设和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加大村级后备干部、新发展党员培养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为契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为民服务效能。

2.茶文旅高质量发展。依托大茅坡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大茅坡(以工代赈)精神纪念馆和米仓山茶艺博览园,开展茶艺表演、茶叶采摘体验、手工炒茶体验、观光式茶园等茶文化产品,拓展以茶为主的文旅业态,创建“以茶促旅、以旅带茶、茶旅共融”的一体化高质量示范带。

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持续完善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常态化做好风险摸排网格化和动态监测信息化,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实现风险“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同时巩固广元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乡镇创建成果,力争创建省级乡村振兴战略先进乡镇。

4.厚植生态文明优势。坚定不移践行“两山”理念,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扎实开展“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工作,狠抓污染防治,全时段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集中力量攻克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强垃圾分类处理,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5.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通过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三资”管理金融服务合作和完善财务内审制度等工作,促进村集体经济规范化运转,成立高阳镇股份经济合作联合总社带动、发展电子商务和鼓励支持各村发展劳务型、资源型、产业型等可持续经济,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发挥集体经济带动群众增收致富作用。

6.聚焦底线夯实基础。守牢安全底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实行“耕地保护、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防汛减灾”等16项底线工作制度上墙管理。推进“八五”普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和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总编制55名,其中:行政编制23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3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49人,其中:公务员20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4888527.03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1300006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3868元,主要原因是村级公共服务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1130000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00006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11300006元,其中:基本支出8590526元,占76.02%;项目支出2709480元,占23.9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1300006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3868元,主要原因是村级公共服务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00006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39786元、国防支出2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1573元、卫生健康支出313124元、城乡社区支出15000元、农林水支出4121407元、住房保障支出584116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300006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23868元,主要原因是村级公共服务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39786元、占43.71%;国防支出20000元、占0.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1573元,占11.43%;卫生健康支出313124元占,2.77%、城乡社区支出15000元,占0.13%、农林水支出4121407元,占36.47%、住房保障支出584116元占5.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000元,占0.1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4年预算数为9300元,主要用于:人代会会议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监督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工作经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102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工作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00元,主要用于:政协有事来商量工作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15143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6100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及矛盾纠纷工作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396136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000元,主要用于:基层妇女儿童工作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43078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的补助。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70540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经费。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服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工作经费。

1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00元,主要用于:征兵工作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512752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78821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23416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7470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00元,主要用于:80岁老党员经费补助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00元,主要用于:用于基层综合执法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556407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555000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和离职干部的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584116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00元,主要用于:应急抢险、森林防灭火等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90526元,其中:

人员经费757271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01781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2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2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无公务用车。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2024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17810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23810元,增长28.19%。主要原因党组织活动经费等纳入公用经费预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5个,涉及预算11300006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7572716元;运转类项目21个,涉及预算372729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机关单位开展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指机关单位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工作经费(项):指机关单位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指机关单位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扫黑除恶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款)事业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事业人员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机关单位群众团体基层妇女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机关单位三支一扶的补助方面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党组活动方面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服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机关单位开展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80岁老党员补助支出。

(二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基层综合执法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机关用于单位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村干部和离职干部的补助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方面支出。

(二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指单位用于其他消防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八)“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