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单位职能简介..................................(1)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2)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5)
(一)收入预算情况...................................(5)
(二)支出预算情况..................................(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6)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6)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1)
十一、名词解释.....................................(12)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旺苍县大德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党委: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2.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旺苍县大德镇人民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
1.大抓产业提质增效,塑造乡村发展新优势。以现有产业为基础,做好管护提质增效,力争在黄柏村建成规范化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引领+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户参与”的小水果生产基地。加大上级资金争取力度,重点发展我镇特色优势产业、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等。采取“支部+合作社+农户”“支部主导+公司运营+村民入股”等模式,着力发展特色水果现代化农特产业示范园,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储藏保鲜、物流运输、电商统销统购经营模式等经营性项目,实现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2.紧抓重点项目落实,同增经济发展高质效。持续抓好项目投资“拉练评比”。提早谋划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持续大力优化招商引资工作环境,积极打造招商平台,服务再优化。探索农产品品牌化经营模式。在现有农副渔牧产业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产品品质,探索走品牌化经营之路。加大星火、燎原、中坝养殖业以及江长、增产、黄柏、星火茶叶产业培育力度,扩大肉牛羊、生猪、土鸡等有机化生态化养殖模式,提升养殖产品品质,提升高品质肉类供给。持之以恒精准精细服务行业。坚持镇领导挂联重点项目推进机制,统筹抓好项目争取、落地、施工等各个环节的协调服务工作。全力帮助企业在用工、融资、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上做好服务。
3.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协同发展民生事业。持续抓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我镇未消除风险的27户监测户逐一制定帮扶方案、落实帮扶措施,继续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精准实施社会救助,加强弱势群体关爱救助,优化对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的关爱服务,做好农村低保、特困人员、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工作。统筹抓好人民武装、双拥、民族宗教、共青团、红十字会、关心下一代等工作,促进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不断深化平安建设,推进城乡社会综合网格化服务管理,常态化开展好“黄赌毒”、反邪教、扫黑除恶等专项斗争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妥善解决群众来信来访。积极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切实深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不断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安全稳定的局面,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健全社会治安防控机制,深入推进平安大德建设。
4.切实强化自身建设,打造一流政治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打造“忠诚担当”的标兵,把绝对忠诚摆在首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善于从政治上认识问题、推动工作,坚决做到“上级有部署、大德见行动”。积极打造“争先高效”标兵。牢固树立“没有走在前列也是一种风险”的忧患意识,提高标杆,培育亮点,形成优势,推动核心指标、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迈上新台阶,争创一批强示范、强引领、强带动的标志性成果。积极打造“清廉勤俭”标兵。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坚守法律红线、廉洁底线,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纠治“四风”长效机制。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支出持续减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德镇人民政府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64名,其中行政编制26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36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60人,其中公务员25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38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旺苍县大德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13781987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25832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人员增加引起的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增加,二是村级公共服务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旺苍县大德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1378198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81987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旺苍县大德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13781987元,其中:基本支出10166733元,占73.77%;项目支出3615254元,占26.2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大德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3781987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25832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人员增加引起的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增加,二是村级公共服务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81987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10712元、国防支出2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6452元、卫生健康支出370028元、城乡社区支出15000元、农林水支出5238986元、住房保障支出695809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旺苍县大德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781987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925832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人员增加引起的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增加,二是村级公共服务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10712元,占42.2%;国防支出20000元,占0.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6452元,占11.7%;卫生健康支出370028元,占2.65%;城乡社区支出15000元,占0.1%;农林水支出5238986元,占38%;住房保障支出695809元,占5.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000元,占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739607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基本支出,包括政府机关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6100元,主要用于:常态化扫黑除恶及纠纷一地办等经费和乡镇警助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819352元,主要用于:乡镇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包括政府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4年预算数为11800元,主要用于: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4年预算数为11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工作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00元,主要用于:有事来协商政协工作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000元,主要用于:基层妇儿工作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6515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补助及保险等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83338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00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面的支出。
1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00元,主要用于:兵役征集工作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688708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慰问金及副县补助。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27744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44668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行政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1536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事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80岁以上老党员补助。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00元,主要用于: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816512元,主要用于:乡镇事业人员(农业)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3381474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人员补助、保险、村级公共服务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1000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95809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00元,主要用于:应急抢险森林防灭火等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大德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166733.00元,其中:
人员经费894753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121919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大德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00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长20000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类型的变更引起的运行经费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开展应急抢险、临时重大事项等工作。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2024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大德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大德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旺苍县大德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19198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54697元,增长14.5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引起的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旺苍县大德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旺苍县大德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旺苍县大德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5个,涉及预算13781987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3个,涉及预算8947535元;运转类项目22个,涉及预算4834452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指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指除政协会议、委员视察、参政议政等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除工会事务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十三)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除村级一事一议补助、村集体经济补助项目以外等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除灾害风险防治、安全监管、应急救援项目以外等其他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