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一)单位职能简介..................................(3)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4)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5)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一)收入预算情况..................................(6)
(二)支出预算情况..................................(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7)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7)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2)
十一、名词解释.....................................(1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米仓山镇职能简介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旺苍县米仓山镇人民政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职责,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
7.中共旺苍县米仓山镇委员会、旺苍县米仓山镇人民政府共同履行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共同承担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等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三大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和层层压紧压实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动(植)物疫情、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抗震救灾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责任和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严密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米仓山镇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我单位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市委“1345”发展战略和县委“3691”重点布局,把握关键,集中攻坚,把发展方向、关键重点和主观努力有机统一起来,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展现新作为。
1.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继续补短板,强弱项,巩固现有成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 二是持续壮大特色产业发展助农增收,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统筹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推动农业与旅游深度融合。
3. 三是抓牢安全稳定工作,统筹抓好森林防灭火、防汛减灾、地灾防治、道路交通、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4. 四是全面加强矛盾纠纷调解、妥善化解信访积案,全力保障安全稳定。
5. 五是整治基层治理薄弱点,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效能,建设廉洁高效法治政府,提升为民服务质效。
6. 六是做好固定资产入库工作。
7. 七是坚定不移抓好生态环境建设,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工程,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旺苍县米仓山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人员情况:旺苍县米仓山镇人民政府人员总编制37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21名。在职人员总数36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9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旺苍县米仓山镇人民政府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旺苍县米仓山镇人民政府单位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7776910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64048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村级经费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旺苍县米仓山镇人民政府单位2024年收入预算777691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76910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旺苍县米仓山镇人民政府单位2024年支出预算7776910元,其中:基本支出5870823元,占75.49%;项目支出1906087元,占24.5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米仓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7776910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7402862元增加364048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村级经费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7691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87399元、国防支出2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0836元、卫生健康支出219793元、城乡社区支出20000元、农林水支出2700222元、住房保障支出40866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旺苍县米仓山镇人民政府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76910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64,048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村级经费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7691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87399元,占比47.41%;国防支出20000元,占比0.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0836元,占比9.27%;卫生健康支出219793元,占比2.83%;城乡社区支出20000元,占比0.26%;农林水支出2700222元,占比34.72%;住房保障支出408660元,占比5.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4年预算数为9000元,主要用于:召开人大会议的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4年预算数为9000元,主要用于:人大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工作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有事来协商政协工作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目) 2024年预算数为2270181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1100元,主要用于:常态化扫黑除恶及纠纷一地办和乡镇警助工作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155754元,主要用于: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等事业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0元,主要用于:基层妇儿工作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1924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生活补助及保险公积金。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48440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
1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武装工作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175956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慰问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44880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85303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的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2129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的在职事业干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7.卫生健康(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3200元,主要用于:80岁老党员生活补助。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经费。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景区停车场租金。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938435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事业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应急抢险森林防灭火等安全经费。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728787元,主要用于:村社干部基本报酬、保险、离职村干部补助及村级公共服务经费等。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3000元,主要用于:本年其他财力保障资金的支出。
2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40866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米仓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70823元,其中:
人员经费513431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三支一扶生活补助、遗属补助、离退休慰问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3650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米仓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0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干部下村开展各项工作及到县级部门办事等。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2024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米仓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米仓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旺苍县米仓山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36508元,比2023年预算719270元增加17238元,增长2.4%。主要原因人员职务变动引起的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旺苍县米仓山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旺苍县米仓山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旺苍县米仓山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7个,涉及预算7776910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5134315元;运转类项目22个,涉及预算2632595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0000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指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各级人大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指出以外的其他政协事务支。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指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十四)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