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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大两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15 来源:大两镇 点击量:152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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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

(一)单位职能简介..................................(3 )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4 )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 )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预算情况..................................( 5)

(二)支出预算情况..................................(5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6)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6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6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6 )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0 )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0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0 )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1)

十一、名词解释...................................( 12)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旺苍县大两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旺苍县大两镇委员会、旺苍县大两镇人民政府共同履行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共同承担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等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三大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和层层压紧压实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动(植)物疫情、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抗震救灾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责任和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严密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旺苍县大两镇人民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保险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和大病救助、低保、五保等兜底性政策,加大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群众的动态监测、动态管理、动态帮扶、动态评估,确保及时精准清零;二是把握民生改善关键点,保障基础民生,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三是积极抓住城乡统筹发力点,注重农村优质发展,夯实产业基础,发展特色产业;四是抓牢安全稳定工作,统筹抓好森林防灭火、防汛减灾、地灾防治、道路交通、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五是全面加强矛盾纠纷调解、妥善化解信访积案,全力保障安全稳定;六是整治基层治理薄弱点,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效能,建设廉洁高效法治政府,提升为民服务质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旺苍县大两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总编制54名,其中行政编制22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3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46人,其中:公务员19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旺苍县大两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旺苍县大两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0858549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14550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人员增加引起的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增加;二是村级公共服务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旺苍县大两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1085854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58549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旺苍县大两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10858549元,其中:基本支出7704849元,占70.96%;项目支出3153700元,占29.0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大两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0858549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14550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人员增加引起的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增加;二是村级公共服务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58549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10183元、国防支出2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8382元、卫生健康支出304124元、城乡社区支出15000元、农林水支出4517013元、住房保障支出538847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旺苍县大两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858549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714550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人员增加引起的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增加;二是村级公共服务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10183元,占40.62%;国防支出20000元,占0.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8382元,占9.56%;卫生健康支出304124元,占2.80%;城乡社区支出15000元,占0.14%;农林水支出4517013元,占41.60%;住房保障支出538847元,占4.9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000元,占0.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 人大会议(项)2024年预算数为8100元,主要用于:召开人大会议的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 人大监督(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4年预算数为9000元,主要用于:人大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工作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 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00元,主要用于:有事来协商政协工作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964440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6100元,主要用于:常态化扫黑除恶及纠纷一地办和乡镇警助工作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213540元,主要用于: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等事业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000元,主要用于: 基层妇儿工作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1154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生活补助及保险公积金。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64849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食品安全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00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

1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武装工作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319920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慰问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18462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13132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的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64992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的在职事业干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7.卫生健康(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6000元,主要用于:80岁老党员生活补助。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城管执法(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00元,主要用于: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经费。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515513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事业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962500元,主要用于:村社干部基本报酬、离职村干部补助及村级公共服务经费等。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9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维稳等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538847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款) 应急救援(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00元,主要用于:应急抢险、森林防灭火等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大两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04849元,其中:

人员经费674908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95576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大两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8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8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2024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大两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大两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旺苍县大两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55766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91397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引起的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旺苍县大两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旺苍县大两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旺苍县大两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5个,涉及预算10858549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 6749083元;运转类项目21个,涉及预算4109466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 人大会议(项):指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 人大监督(项):指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各级人大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 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指出以外的其他政协事务支。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 (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食品安全监管(项):指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十三)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城管执法(项):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款) 应急救援(项):指安全生产、自然灾害 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