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应将“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和预算情况予以公开公示。我县结合具体实际,对全县2023年 “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进行了结算,并科学编制了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现将“三公”经费2023年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予以公开。
一、公开单位范围
旺苍县机关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2023年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情况
2023年旺苍县“三公”经费执行数2096.61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100.3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6.9万元,下降0.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旺苍县因公出国(境)费执行数0万元。
2024年旺苍县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无变化,无变化的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务。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旺苍县公务接待费执行数974.63万元。
2024年旺苍县公务接待费预算数991.3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9.6万元,下降0.96%,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3年旺苍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执行数1036.98万元。
2024年旺苍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02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7.3万元,下降0.7%。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旺苍县公务用车购置费执行数80万元。
2024年旺苍县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80万元,较2023年预算数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