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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10月27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04
一、主要职责04
二、机构设置04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0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0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0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0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0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09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1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3
第四部分 附 件15
第五部分 附 表2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4
二、收入决算表24
三、支出决算表2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2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24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4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4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4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4
根据县委编办核定,我校主要职责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五育并举、全面育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制定学校发展的规划、段期目标、学年和学期的各项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指标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科学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培养良好校风、教风、学风,实施管理决策的民主化、方法的定量化和手段的科学化。
(四)组织实施教育教学管理,加强对教师、学生政治思想和道德教育,提升教师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培养合格人才。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加强教情学情分析与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效益。
(五)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育人理念,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助力于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努力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六)组织实施校园文化建设,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机构设置
2022年,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一个,与上年无变化。旺苍县水磨镇大河小学校是隶属县教育局的二级预算单位,设五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党支部办公室)教务处、教科信息处、德育处、总务安全处。
本部门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总数25人,其中:公务员0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23人,特岗教师2人),离退休人员16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367.05万元。与2021年收、支358.21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84万元,上升了2.4%。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项目及人员经费。
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365.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5.95万元,占100%。
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36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09万元,占92%;项目支出28.97万元,占8%。
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367.05万元。与2021年收、支358.21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了收、支总计各增加8.84万元,上升了2.4%。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收、支及人员收、支。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支出358.21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8.84万元,上升了2.4%,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项目及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40.73万元,占9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万元,占1%;卫生健康支出0.48万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22.00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67.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338.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2.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7.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7.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0.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预算80%,较上年0.4万元减少0.08万元,下降20%,下降主要是因为学校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4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检查、同级单位交流学习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0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营养改善计划、寄宿生生活补助、三儿资金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类)指小学教育及学前教育功能科目下的经费支出,包括人员工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前教育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指教职工养老保险费及抚恤金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 (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 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旺苍县水磨镇大河小学校
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是由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的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正常运行经费,我校在该项目中主要是做好资金的合理安排、规划和使用。
2.根据《预算法》、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我校严格按照旺苍县教育局出台的相关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城乡义务教育项目经费和公用经费主要是保障中小学正常运转,保障家庭经济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保障特岗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扎实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人员经费315.62万元、公用经费24.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6.58万元、资本性支出20万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保障在读家庭经济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扎实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所有项目纳入年初预算,在当年年底前完成一定资金的支付。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校成立了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办公室为成员的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对我校所有实施的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然后报送县教育局,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年末对项目绩效进行绩效考核及自评,完善相关资料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申报,由部门审核后报财政审批,对于其中一些因情况变化必须作调整的,由学校提出调整方案并报上级相关部门调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义务教育资金预算367.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55万元、省财政资金20.43万元、县财政资金336.07万元。
2.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共到位义务教育资金预算367.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55万元、省财政资金20.43万元、县财政资金336.0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3.截止2022年12月31日,城乡义务教育经费共拨付资金367.05万元,占资金到位总金额的100%,项目资金未全部完成支付主要是财政资金紧张等多方面原因,导致资金支付进度较慢。
所有项目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时的绩效目标任务执行,有预算才实施,并保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安全和规范,资金的支付范围合法合规,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我校预算项目管理实行“局统一分配资金,学校编制预算、预算执行和项目绩效负责”的总体原则;分为项目管理校委会决策、职能办公室承办、教工会和核算中心监督,严格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实施和资金支付完成相关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根据上级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定,按照项目需求合理编制采购申请,报至采购归口管理部门进行集中采购的对外申报;若承办的预算项目经审核采用的是分散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则由项目承办部门进行采购实施管理,包含编制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供应商资质审核,采购合同签批,采购验收等环节。项目承办部门进行该项目的采购实施过程中,有关采购业务管理规定由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全程指导和提供咨询服务。
(三)项目监管情况。教育局审计监察股和教育核算中心是本单位所有项目管理工作的执行事项监督机构,其主要职责为:监督预算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采购等活动依法进行;监督审查项目承办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督促检查项目业务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教育局计划财务股也对项目实施过程全程监督。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指出,有力保证了项目资金使用的合理合法性,确保资金安全,最大程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城乡义务教育保障经费项目2022年度共计投入了1567.53万元,全面落实了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效保证了学校正常运转;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全面落实“三免一补”政策,改善了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实施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和免作业本费,极大减轻了家庭经经济困难学生就读经济负担,促进了教育的公平性。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后,保障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日常正常运转,减轻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压力,改善了办学条件,促进了教育公平,服务对象满意,社会评价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过程公开透明,学校年初制定项目绩效支出目标,年终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对职能办公室的考核。
(二)存在的问题
1、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拨付不及时,需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积极协调。
2、预算管理不够精细,需加强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水平,保证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与精细化,并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预算资金的及时下达和支付。
3、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
(三)相关建议
1、细化整体预算编制工作。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坚持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每季度进行财务收支分析,对收支不合理现象做出预警,并及时通报。落实项目专项的报批进度和指标的下达,加强项目实施进度跟踪,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3、严格财务管理监督。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支付、财务核算,杜绝挪用和挤占。
4、教育系统资金绝大多数属于中央直达资金,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支付,建议财政局加大资金审批和支付力度,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
51082121T000000061087-营养改善计划 |
|||||||||
主管部门 |
旺苍县教育局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旺苍县水磨镇大河小学校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完成2022年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了营养餐,减轻了这部分学生的家庭负担,使他们能健康成长,同时也促进教育公平。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完成2022年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让在校学生每天享受营养餐食品。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3.67 |
3.67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3.67 |
3.67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资助人数 |
≥ |
资助104人 |
人 |
90 |
80 |
8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家长满意度 |
≥ |
95% |
% |
10 |
10 |
10 |
||
合计 |
90 |
90 |
|
|||||||
评价结论 |
根据年度实际工作开张情况,总体来说,本项目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绩效评价较好,能够按时完成营养餐支付工作。 |
|||||||||
存在问题 |
未能充分预计到年度学生人数变化情况 |
|||||||||
改进措施 |
充分估算年度学生人数情况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121T000000075625-寄宿生生活补助 |
|||||||||
主管部门 |
旺苍县教育局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旺苍县水磨镇大河小学校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完成2022年度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工作 |
2022年春季和秋季组织寄宿生生活补助评定工作并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至学生手中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2022年春季和秋季各组织一次寄宿生生活补助评定及发放工作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2.68 |
1.73 |
64.29% |
10 |
6.63 |
因年初预算学生数是按照上学期学生数,秋季学生减少,因此资金未使用完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2.68 |
1.73 |
64.29%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资助人数 |
≥ |
资助46人 |
人 |
80 |
80 |
80 |
因年初预算学生数是按照上学期学生数,秋季学生减少,因此资金未使用完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家长满意度 |
≥ |
96 |
% |
10 |
10 |
10 |
||
合计 |
90 |
90 |
||||||||
评价结论 |
根据年度实际工作开张情况,总体来说,本项目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绩效评价较好,但因年度学生下降,预算执行还未能全部达到年初预算 |
|||||||||
存在问题 |
未能充分预计到年度学生人数变化情况 |
|||||||||
改进措施 |
充分估算年度学生人数情况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122T000005990828-学前教育”三儿”资助资金(县级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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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旺苍县教育局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旺苍县水磨镇大河小学校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完成2022年度学前教育儿童资助工作 |
2022年春季和秋季组织学前教育儿童补助评定工作并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至学生手中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2022年春季和秋季各组织一次学前教育儿童资助评定及发放工作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1.200 |
1.200 |
1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200 |
1.200 |
1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资助人数 |
≥ |
资助10人 |
人 |
80 |
80 |
8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家长满意度 |
≥ |
98 |
% |
10 |
10 |
10 |
||
合计 |
90 |
90 |
|
|||||||
评价结论 |
根据年度实际工作开张情况,总体来说,本项目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绩效评价较好。 |
|||||||||
存在问题 |
未能充分预计到年度学生人数变化情况 |
|||||||||
改进措施 |
充分估算年度学生人数情况 |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