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时间:2023年10月20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3
一、部门职责3
二、机构设置4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2
第四部分附件16
第五部分附表2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5
二、收入决算表25
三、支出决算表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5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25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25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5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5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5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5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以及教育法规、规章,坚持民主管理,依法办园,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和决定。
(二)组织制定幼儿园发展的远景规划、近期目标、学年和学期各项工作计划以及各项工作指标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幼儿园科学管理,施行托育、保育和教育相结合,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制定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管理决策的民主化、方法的定量化和手段的科学化。
(四)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为儿童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
(五)组织实施校园人文环境建设,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致力于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充分利用幼儿和社区的资源优势,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促进幼儿家庭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努力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七)贯彻幼儿教育法规、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培训师资,发挥县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
旺苍县木门镇中心幼儿园是旺苍县教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为2021年新增公立幼儿园,设置5个职能部门:办公室(党支部办)、保教处、教科室、总务安全处、信息化处。
本年收入、支出 349.77万元,年初预算109.47万元;上年收入0万元,本年较上年收入、支出各增加349.77万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为当年新增。
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349.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9.7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34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91万元,占19.13%;项目支出282.86万元,占80.8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支出 349.77万元,年初预算109.47万元;上年收入0万元,本年较上年收入、支出各增加349.77万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为当年新增。
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本年较上年支出增加349.77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为本单位为当年新增。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学前教育支出348.07万元,占99.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5万元,占01%;卫生健康支出0.44万元,占0.13%;住房保障支出0.9万元,占0.26%。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图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49.7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348.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61万元、津贴补贴1.26万元、奖金1.87万元、绩效工资3.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4万元、医疗费补助0.44万元、住房公积金0.9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50.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86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21万元、邮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校园绿化及安保费用)1.16万元、差旅费1.53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体育、音乐、美术等专用耗材支出)1.12万元、劳务费16.21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84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较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新设幼儿园。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一致。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1年一致。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幼儿园为新增幼儿园,没有发生公务接待。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元。没有发生公务接待。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没有发生外事接待。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教育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全县中小学办学条件。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对2022年度单位预算进行了事前绩效评估,预算执行过程中,对支持学前发展资金项目展开了绩效监控。年终按要求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顺利完成了年初预定绩效目标,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充分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学龄前儿童保育费、高中阶段学校收取的住宿费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行政单位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
10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的日常运行支出。
11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学前教育的日常运行支出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小学学校的日常运行支出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初级中学校的日常运行支出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指高级中学校的日常运行支出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指高等学校的日常运行支出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6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指职业教育学校的日常运行支出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
17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指特殊教育学校的日常运行支出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指老师进修学校的日常运行支出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9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其他专项支出。
20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用于普通教育中的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2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开展宣传文化工作的专项支出。教育上主要为乡村少年宫的建设与日常运转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附件
2023年旺苍县木门镇中心幼儿园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构成
设置5个职能部门:办公室(党支部办)、保教处、教科室、总务安全处、信息化处。
(二)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以及教育法规、规章,坚持民主管理,依法办园,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和决定。
2、组织制定幼儿园发展的远景规划、近期目标、学年和学期各项工作计划以及各项工作指标并组织实施.
3、加强幼儿园科学管理,施行托育、保育和教育相结合,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制定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管理决策的民主化、方法的定量化和手段的科学化。
4、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为儿童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
5、组织实施校园人文环境建设,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6、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致力于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充分利用幼儿和社区的资源优势,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促进幼儿家庭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努力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7、贯彻幼儿教育法规、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培训师资,发挥县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
(三)人员结构及相关情况
旺苍县木门镇中心小学校是旺苍县教育局下属二级,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木门幼儿园目前在岗教师3人,临聘人员18人。固定资产总额496.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370.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9.77万元,占94.2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21.22万元,占5.72%。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37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91万元,占18.04%;项目支出282.86万元,占76.24%。非财政拨款事业支出21.22,占5.72%。
三、绩效评价管理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自查,我园2022年度绩效目标标准分值100分,自查实得97分,顺利完成年初预算,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二)综合管理情况
1.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教育局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创先争优,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1)管理科学规范,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资产管理、台账规范、把控经费支出,按规定执行“三重一大”政策。
(2)一年来,我园不断更新办园理念,加强师资培训,通过“请进来、派出去”等方式,培训一百余人次。积极参加片区、县域各种技能大赛,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共参加各种大赛10余次。5名教师分别荣获县级教学大赛一等奖、二等奖,9名教师荣获县级“师德标兵”、“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学校荣获旺苍县2023年“奋进新征程 唱响新时代”师生合唱比赛幼儿组三等奖;“文轩杯”优秀组织奖。
2.预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县财政局要求,及时编制了预算方案,做到编制完整,基础信息和科目使用准确,单位编制、人员情况与供养人员横向联网系统数据相符,预算编制规范,项目名称、绩效指标、项目内容说明等符合规范并及时上报。
3.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中无调整预算项目情况,年度预算执行收支平衡,未实施的项目结转下年,人员支出部分按时间进度执行,无挪用人员支出。
4.预算完成结果情况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370.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9.77万元,占94.2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21.22万元,占5.72%。
5.项目决策情况
我园在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和设备采购方面,严格审批把关制度,严禁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
6.项目实施情况
(1)充分发挥好中心幼儿园的引领作用,促进片区幼儿教育事业全面发挥;
(2)突出质量核心,全面推动教育稳步有序发展。抓管理,全面提升管理质效。抓质量,全面提升办园水平。抓教研,全面促进教育均衡。
(3)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始终坚持把德育放在首要位置,坚持德育为先、智育为重、体育为基、美育为要、劳动为本。丰富幼儿活动,结合乡土材料资源,开展自制教玩具活动,丰富幼儿户外体育活动,增强幼儿体质;
(5)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注重对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培养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为幼教事业倾注爱心的奉献精神;全面打造优秀的教师团队。开展教师教学活动“大比武”,“玩教具大比拼”,畅通教师成长渠道。
(6)安全管理,有效夯实校园安全基础。做实疫情防控。加强师生健康监测和动态排查,做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序组织轮筛入园检测工作,开展周末“返校检”、每月校园环境监测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实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开展园区安全、学生出行安全、消防、食品、危险化学品、校园周边安全、防汛和防溺水、防校园欺凌、防性侵等重点环节安全防控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营造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
7.项目完成结果情况
2022年项目收入282.86万元,其中:学前三儿资助5.7万元,幼儿园改造250.6万元,设备购置26.56万元。
8.绩效公开、整改情况
项目实施过程公开透明,所有的项目预算均通过多种方式对外公开,也定期不定期派人进行项目进度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9.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对所有下级单位的项目进行严格把关,要求各单位年初制定项目绩效支出目标,并配合财政及熟读部门对各类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年终对项目绩效进行考核。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管理不够精细。在预算管理过程中,需加强内设机构的协调联动,保证预算编制的合理与精细,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预算资金的及时下达和支付。
2.资金支付不及时,预算执行力度不够。2022年,因多方原因,项目实施进度较慢,资金审批、支付进度不够,需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
3.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不够细化和量化。实施项目虽然设立了预算整体目标和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不够细化和量化。
五、整改措施及建议
1.细化整体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全局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的刚性。严格按照预算项目进行,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预算,确保预算的刚性。做好与财政部门的衔接协调,保障资金的投入进度,发挥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3.坚持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每季度进行财务收支分析,对收支不合理现象做出预警,并及时通报。落实项目专项的报批进度和指标文的下达,加强项目实施进度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4.严格财务管理监督。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严把“三公”经费支出审核、审批关口,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附件:旺苍县木门镇中心幼儿园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整体自评表
|
旺苍县木门镇中心幼儿园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
(2022年度) |
|||||||||||||
单位名称 |
旺苍县木门镇中心幼儿园 |
|||||||||||||
年度 主要 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实际执行金额(万元) |
备注 |
|||||||||
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
学生资助补助经费 |
落实学前教育助学金、完成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特别贫困学生的资助。 |
5.7 |
5.7 |
|
5.7 |
5.7 |
|
|
||||||
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 |
1保障农村边远村学前教育普及与发展。 2保障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 3实施学前教育办学行为规范化评估达标计划。 4进一步实施学前教育办学条件改善计划。 |
21.22 |
0 |
21.22 |
0 |
0 |
21.22 |
|
||||||
城乡学前教育补助经费 |
保障学前教育阶段学校正常运转,保障家庭经济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公平。 |
16.68 |
16.68 |
|
16.68 |
16.68 |
|
|
||||||
改善办学条件 |
改善学前教育条件,提高学前教育办学水平。 |
277.16 |
277.16 |
|
277.16 |
277.16 |
|
|
||||||
学前教育公用经费 |
1落实学前教育发展。 2保证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日常运行 |
50.23 |
50.23 |
|
50.23 |
50.23 |
|
|
||||||
金额合计 |
370.99 |
349.77 |
21.22 |
370.99 |
349.77 |
21.22 |
|
|||||||
年度 总体 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1、学前教育阶段:学前教育发展项目计划。三儿资助资金全面落实,及时发放到位。公办幼儿公用经费落实到位,保证幼儿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
1、学前教育阶段:有效促进学前教育发展。三儿资助资金全面落实,及时发放到位。公办幼儿公用经费落实到位,保证幼儿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
|||||||||||||
年 度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
改善学前教育办学条件,提高学前教育办学水平。 |
277.16万元 |
277.16万元 |
|||||||||
|
资助在校幼儿及学前教育办公经费,支持学前教育发展 |
5.7 |
5.7 |
|||||||||||
|
促进薄弱学校发展,改变公办幼儿园薄弱环节,提升办学条件和能力。 |
277.16 |
277.16 |
|||||||||||
|
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 |
50.23万元 |
50.23万元 |
|||||||||||
质量指标 |
|
保障公办幼儿园日常正常运行 |
公办幼儿园日常正常运行 |
保障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 |
||||||||||
|
资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就读 |
完成目标100% |
完成目标100% |
|||||||||||
|
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补助 |
完成目标100% |
完成目标100% |
|||||||||||
|
部门总体完成时间 |
2022年12月31日前 |
2022年12月31日 |
|||||||||||
时效指标 |
|
保障教育事业有序、顺利发展 |
按实际发生为准 |
按实际发生为准 |
||||||||||
成本指标 |
|
财政投入 |
370.99万元 |
370.99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减轻贫困家庭经济负担 |
减轻贫困家庭经济负担,维护社会稳定,构建教育公平 |
减轻贫困家庭经济负担,维护社会稳定,构建教育公平 |
|||||||||
社会效益 指标 |
|
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
提高全县教育质量,促进学生素质提升 |
提高全县教育质量,促进学生素质提升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
群众和社会满意度 |
≥95% |
≥95%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