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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27 来源: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点击量:314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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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9月27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2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2

第四部分 附件15

第五部分 附表1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旺苍、法治旺苍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等工作机制;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和全县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和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统筹推动全县维护稳定工作;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县政法单位网络安全和智能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县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相关建议;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媒体网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做好设计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资质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同县级有关职能单位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代管旺苍县法学会。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557.63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入减少91.76万元,下降16.46%。主要变动原因是铁路护路、扫黑除恶、政法三级网运行维护等专项经费减少。支出减少99.09万元,增加17.77%。主要变动原因是司法救助、维稳专项资金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557.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7.6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55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33万元,占62.8%;项目支出207.3万元,占37.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557.6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1.76万元,下降16.46%。主要变动原因是铁路护路、扫黑除恶、政法三级网运行维护等专项经费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9.09万元,增加17.77%。主要变动原因是司法救助、维稳专项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7.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9.09万元,增长17.77%。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司法救助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7.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57万元,占总收入的63.41%;公共安全支出142.07万元,占总收入的25.48%;社会保障支出24.31万元,占总支出的4.36%;卫生健康支出15.67万元,占总收入的2.81%;住房保障支出22万元,占总收入的3.9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57.6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5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31.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0.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6.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3.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118.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4.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0.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0.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0.8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3.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8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4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来我县检查督导工作3万元、兄弟市县区学习交流0.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34万元,比2021年减少5.09万元,下降16.78%。主要原因是抽调人员经费划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党组织活动费项目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党组织活动费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绩效自评综述:2022年度县委政法委预算具有明确的用途和目标,制定了较详细的执行计划,资金到位及时。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使用,绩效目标指向明确,符合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绩效目标在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方面进行了细化、量化,基本合理配置,符合客观实际,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完成。预算决策、管理、执行等日渐规范,能够较好地满足工作需要,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022年无部门专项资金预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行政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开展政法业务工作产生的办公经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邮电费等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事业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开展司法救助业务产生的国家司法救助资金支出。

1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开展铁路护路业务产生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行政事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保险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行政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单位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

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级别为正科级,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政治部、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统筹督查室、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指导室、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个:县法学会、县综治中心;挂靠议事协调机构1个: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8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机构职能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旺苍、法治旺苍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等工作机制;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和全县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和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统筹推动全县维护稳定工作;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县政法单位网络安全和智能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县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相关建议;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媒体网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做好设计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资质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同县级有关职能单位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代管旺苍县法学会。

2.人员概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人员总数22人,其中:公务员14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精心指导下,县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2年度,省委政法委总体目标为: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坚持以法治引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平安旺苍、法治旺苍、过硬队伍建设。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县委政法委预算实际收入总额为557.63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57.63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总支出557.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57万元,占总收入的63.41%;公共安全支出142.07万元,占总收入的25.48%;社会保障支出24.31万元,占总支出的4.36%;卫生健康支出15.67万元,占总收入的2.81%;住房保障支出22万元,占总收入的3.94%。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县委政法委预算实际收入总额为557.63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57.63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7.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57万元,占总收入的63.41%;公共安全支出142.07万元,占总收入的25.48%;社会保障支出24.31万元,占总支出的4.36%;卫生健康支出15.67万元,占总收入的2.81%;住房保障支出22万元,占总收入的3.94%。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2022年县委政法委预算收入总额为557.63万元,实际支出557.6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实现。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实现、支出控制、及时处置、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资金结余率(低效无效率)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1)目标制定。按照《旺苍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考核办法(试行)》(旺财预〔2019〕14号)的相关要求,经委务会讨论决策后,对3个人员类项目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内填报了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编制合理、完整,并结合具体内容进行了细化量化,与预算安排相匹配。

(2)目标实现。2022年度,县委政法委3个人员类项目共涉及数量指标6个,实际完成6个,目标实现度为100%。

(3)支出控制。人员类项目不涉及该指标。

(4)及时处置。2022年度,县委政法委无未及时处置落实的问题。                                              

(5)执行进度。2022年度,县委政法委3个人员类项目6月、9月、11月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月份

预算数

执行数

预算执

行进度

财政要

求进度

1

6月

239.28

138.76 

58%

40.00%

2

9月

239.28

187.64

78.4%

67.50%

3

11月

239.28

220.08 

92%

82.50%

(6)预算完成情况。2022年度,县委政法委3个人员类项目全年预算总额239.2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支出239.28万元,全年预算执行进度为100%。

(7)资金结余率(低效无效率)。2022年度,县委政法委3个人员类项目无资金结余。

(8)违规记录。2022年县委政法委无相关违规记录。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1)目标制定。按照《旺苍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考核办法(试行)》(旺财预〔2019〕14号)的相关要求,经委务会讨论决策后,对1个运转类项目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内填报了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编制合理、完整,并结合具体内容进行了细化量化,与预算安排相匹配。

(2)目标实现。2022年度,县委政法委1个运转类项目共涉及数量指标1个,实际完成1个,目标实现度为100%。

(3)支出控制。2022年度,县委政法委1个运转类项目涉及的“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科目预算执行无差异。

(4)及时处置。2022年度,县委政法委无未及时处置落实的问题。

(5)执行进度。2022年度,县委政法委1个运转类项目6月、9月、11月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月份

预算数

执行数

预算执

行进度

财政要

求进度

1

6月

16.53 

13.5 

81.67%

40.00%

2

9月

16.53 

13.5 

81.67%

67.50%

3

11月

16.53 

14.44 

87.36%

82.50%

(6)预算完成情况。2022年度,县委政法委5个运转类项目全年预算总额16.5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支出16.53万元,全年预算执行进度为100%。

(7)资金结余率(低效无效率)。2022年度,县委政法委3个人员类项目无资金结余。

(8)违规记录。2022年,县委政法委无相关违规记录。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1)目标制定。按照《旺苍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考核办法(试行)》(旺财预〔2019〕14号)的相关要求,经委务会讨论决策后,对5个特定目标类项目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内填报了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编制合理、完整,并结合具体内容进行了细化量化,与预算安排相匹配。

(2)目标实现。2022年度,县委政法委特定目标类5个,实际完成5个,目标实现度为100%。

(3)支出控制。2022年度,县委政法委5个特定目标类项目涉及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科目预算执行无差异。

(4)及时处置。2022年度,县委政法委无未及时处置落实的问题。

(5)执行进度。2022年度,县委政法委5个特定目标类项目6月、9月、11月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月份

预算数

执行数

预算执

行进度

财政要

求进度

1

6月

207.3 

128.59 

62.03%

40.00%

2

9月

207.3

174.91 

84.38%

67.50%

3

11月

207.3 

186.56 

90%

82.50%

(6)预算完成情况。2022年度,县委政法委5个特定目标类项目全年预算总额207.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支出207.3万元,全年预算执行进度为100%。

(7)资金结余率(低效无效率)。2022年度,县委政法委无资金结余。

(8)违规记录。2022年,县委政法委无相关违规记录。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2022年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精心指导下,县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为建设“红色旺苍、中国茶乡”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履职绩效如下:

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一是强化政治引领。研究制定《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议事工作规则(试行)》《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上级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意见》等文件,全面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截至目前,累计向县委、市委政法委呈报各类请示报告40余件;接受市委政法委对《条例》暨细则专项督察2轮,反馈的六个方面共11个问题现已基本整改到位;县委政法委对政法各单位开展《条例》暨细则专项督察2轮,发现四个方面7个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扎实开展政法系统“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题活动,持续深化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和罗剑红案“以案促改”,持续抓好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的贯彻执行,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推向纵深。二是抓实理论武装。印发《县委政法委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意见》《县委政法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意见》,组织开展专题党课6次,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其中集中研讨10次,机关支部集中学习活动12次;班子成员到基层支部、村社开展宣讲活动23场次,干部撰写学习心得、发言提纲50余篇;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举办基层平安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访化解、基层治理等专题培训班3期,参训人数500余人;三是狠抓队伍建设。圆满完成县法学会换届选举工作。认真履行协管干部职责,联合县委组织部制定《政法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关于县委政法委协管政法干部的通知》,政法系统推荐使用班子成员10人,提拔使用派出所、司法所副科级干部6人,执法司法关键岗位、人财物重点岗位交流轮岗干部13名。

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一是健全建强人民防线组织体系。推动全县117个单位部门选好配强工作人员,全面落实反间谍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制定《涉外事项报备管理制度》《敌社情及涉外资源调研、人头线索核查制度》《信息收集报送制度》等各项制度,强化工作经费等保障,推动人民防线工作规范高效运行。二是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1.01”《反间谍法》颁布施行纪念日等节点广泛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专题学习会1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8万余人次,持续增强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反奸防谍意识。三是依法严厉打击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全年侦办邪教案件5件,抓获涉案人员48人;依法查处“东望集团”“精神传销”有害培训组织非法活动案件1件;严厉打击“环城绕佛”“新加坡逐家布道会”非法宗教活动案件2件,抓获涉案人员5人。四是扎实开展教育转化攻坚。截至目前,完成“法轮功”人员教育转化1人、“门徒会”人员教育转化3人、“全能神”人员教育转化14人,完成“门徒会”解脱6人。全县未发生有涉政、涉邪现实危害活动。

有力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一是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对重点群体、重点人员、重点领域涉稳矛盾风险隐患滚动排查,全县共排查出征地拆迁、投资理财、问题楼盘、涉法涉诉等9大类涉稳风险隐患194件,建立县、乡(镇)两级社会稳定风险数据库,其中,高风险问题18个,群体类11个。对于重大矛盾隐患或有现实危害的高风险人员,逐一落实了县级领导包案化解稳控,实行“一事一方案、一人一专班”。二是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持续加大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做到预控在前、及时妥处,结合我县“大化解”行动、包案化解、“五大行动”等工作,组织干部到村到户听民忧、解民难、纾民困。今年以来,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3485起,成功化解3399起,化解成功率达97%。三是开展涉稳群体大管控。成功处置化解涉及174户的摩尔鹏达商铺纠纷等群体性涉稳问题以及陈其利、赵光福等一批信访“骨头案”。圆满完成56次国家、省级领导来旺调研的现场安保维稳任务,在党的二十大、全国、全省“两会”和省、市党代会等重要敏感时间节点,未发生赴省进京上访案(事)件,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四是开展社会风险大评估。顺利承办全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培训会;出台《旺苍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指导全县开展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47个,其中化解征地拆迁类问题35个,成功处置东河镇马某某违章建房问题,避免财政资金损失300余万元,化解民生保障类问题21个,惠及利益群体600余人,化解政策调整类问题12个,受益群体300余人,化解群众诉求类问题56个。该项工作得到省市领导充分肯定,我县《围绕中心化风险、主动创稳促平安》经验文章被市委政法委、省委政法委专刊印发,并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逸风在全省党委政法委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专题培训班上作交流发言。

全面推进平安旺苍建设。一是加快建设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目前,主体工程全部建成,办公设备正在采购中;乡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已确定了资金来源,23个乡镇全部完成了选址等前期工作,预计年底完成规范化建设、设施设备配备。二是多措并举护平安。①夯实重点人群管控。统筹公安、司法、卫健等力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全县231名涉稳重点人员(高风险72人、中风险104人、低风险55人);2295名精神障碍患者(三级以上272人),采取动态排查、网格走访等方式,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活动范围,确保不发生极端事件。针对生活失意、情感受挫、性格偏激等特殊人群,建立风险提示机制,定时不定时召开协调会,对重点问题会商研讨、专家把脉,坚决扛牢命案防范责任。②织密治安防控体系。按照国家标准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要求,开展重点单位、要害部位技防设施建设,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提升防范水平,目前,我县已完成78个智慧小区建设。③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深刻汲取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教训,探索建立店铺联防机制,相邻店铺3-5户建立应急队伍,并逐步在店内全覆盖安装摄像头,同时,加大“红城义警”、义务治安巡逻队等治安巡逻力度,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三是大力推进专项行动。①大力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和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行动,侦破向老年人销售假冒伪劣药品案件2起;侦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起,破获诈骗关联犯罪(黑灰产)13串,打击处理90余人,挽回群众损失30余万元,金钟罩和国家反诈中心APP下载使用率达35.32%(全年目标为50%),目前位居全市第三。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以信息网络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为契机,成功破获“2.02”专案,冻结涉案资金近5亿元,查处非法营运车辆32台次,处罚款29万元;排查乱点乱象165个,责令停工、整改27起,约谈企业和个人23次。截至目前,全县收到涉黑恶乱线索18条,现已办结14条,其余4条正在积极办理。③深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对全县重点行业、场所开展全覆盖清查整治,排查整治各类隐患30起,破获非法捕捞案件2件,开设赌场案1件,查处不如实登记旅客信息案3件,查处酒驾12起,抓获赌博等违法犯罪人员42人。今年以来,我县侦破案件296件,打击处理243人,全县整体治安形势趋于稳定。四是扎实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①创新建立“153”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机制。该经验先后被“民主与法制网”“四川法学会”《四川政法》等媒体报道,同时入选“广元特色”编入全国基层治理交流会议发言材料案例。②旺苍社区治理经验、网格化管理、数字赋能乡村振兴等工作经验被《人民日报》《四川党的建设》《学习强国》等媒体刊载。③我县出台的《关于大力保护中国农产品标志性品牌“米仓山茶”的意见》,得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建奎充分肯定。④诉源治理、产权司法保护等5项工作被列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市级创新项目。

(三)结果应用情况。

1.按时完成信息公开。根据县财政局统一安排,我委在规定时间按照统一格式、内容、口径在政府网站公开了2021年部门决算、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做到基础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强化问题整改。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杜绝出现项目资金使用不及时、预算执行率低、核算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切实规范资金使用行为。

3.指导次年预算安排。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对评价结果较好的项目予以继续保障,对评价发现问题、评价结果较差的相应调整预算,确保将每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最大限度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四)自评质量。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工作安排,我委安排专人对2022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进行查阅,并对照《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2022年我委部门整体支出数据填写完成了《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最终评分结果为92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数据内容准确、真实。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度县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具有明确的用途和目标,制定了较详细的执行计划,资金到位及时。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使用,绩效目标指向明确,符合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绩效目标在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方面进行了细化、量化,基本合理配置,符合客观实际,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完成。预算决策、管理、执行等日渐规范,能够较好地满足工作需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存在问题。

部门整体支出社会效益较好,经济效益不明显。

(三)改进建议。

1.结合单位实际,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精确度,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2.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加强与财政部门的紧密配合,开展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运用好绩效评价的结果,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3.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协调各部门(处室)将预算绩效管理考评纳入到日常工作中,开展常态化管理,着力找准预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取消和调整一些评价结果不好的项目,对执行不力的部门(处室)预算作相应削减,确保绩效评价工作发挥应有作用。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2T000005626150-2022年存量资金安排(第一批)

主管部门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政法各单位申报金额应救尽救。

根据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上报司法救助统计表,汇总申请司法救助资金,统一支付,2021年第二、第三批次共救助79人85.7424万元,2022年第一、第二批次共救助24人32.9139万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2022年支付2021年第二、第三批次共救助79人85.7424万元,2022年第一、第二批次共救助24人32.9139万元,共支付救助资金118.6563万元。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18.66

118.66

1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18.66

118.66

1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救助人数

103人

103人

20

20


质量指标

发放完成率

=

100%

100%

20

20


时效指标

发放时间

2022年10月底前

2022年10月底前

20

20


项目效果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保障资金专款专用,违规使用次数

0次

0次

20

20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救助对象满意度

≥95%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该项目调整预算数118.66万元,预算执行数118.6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共救助四批次103人,发放救助资金118.66万元。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2T000007199211-2022年契税减收补助

主管部门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制定全县法学研究的规划和计划,开展多学科、多层次的法学研究活动,繁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创新建立“153”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机制。该经验先后被“民主与法制网”“四川法学会”《四川政法》等媒体报道,同时入选“广元特色”编入全国基层治理交流会议发言材料案例;2022年被省法学会评为全省法学会先进集体。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截至2022年年底开展法律宣传4次,法学会培训4次,开展多学科、多层次的法学研究活动1次。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3.00

3.00

100.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3.00

3.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法律宣传

4次

4次

20

20


数量指标

法学会培训

4次

4次

10

10


时效指标

完成率

95%

95%

20

20


项目效果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开展多学科、多层次的法学研究活动

1次

1次

30

30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部门满意度

95%

95%

5

5


群众满意度

95%

95%

5

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2022年法学会工作经费调整预算数3万元,预算执行数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开展法律宣传4次,法学会培训4次,开展多学科、多层次的法学研究活动1次。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司法救助资金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委司法救助资金申报数为118.6563万元,批复数为118.6563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计划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根据政法各单位申报金额应救尽救。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内容实施,申报目标基本合理。为司法救助提供的资金保障。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我单位及时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资金到位率100%、到位资金118.6563万元。

2.资金使用

2022年本单位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118.6563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委司法救助资金,账务处理规范,附件资料齐全,会计核算细致,票据审核严格,项目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上报司法救助统计表,汇总申请司法救助资金,统一支付。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第二、第三批次共救助79人85.7424万元,2022年第一、第二批次共救助24人32.9139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群众满意度达95%。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项目效益绩效目标在设置上未充分量化、细化。

(二)相关建议

合理设置目标,强化绩效管理工作。强化绩效目标的前期编制工作,按照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结合自身业务特性,设置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便于考核的绩效目标,并细化、量化目标,使其合理引导并约束项目执行。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法学会工作经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委2022年法学会工作经费申报数为3万元,批复数为3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计划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开展法律宣传4次,法学会培训4次,开展多学科、多层次的法学研究活动1次。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内容实施,申报目标基本合理。为法学会工作正常开展提供的资金保障。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我单位及时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资金到位率100%、到位资金3万元。

2.资金使用

2022年底本单位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3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委法学会工作经费,账务处理规范,附件资料齐全,会计核算细致,票据审核严格,项目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创新建立“153”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机制。该经验先后被“民主与法制网”“四川法学会”《四川政法》等媒体报道,同时入选“广元特色”编入全国基层治理交流会议发言材料案例;2022年被省法学会评为全省法学会先进集体。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2年年底开展法律宣传4次,法学会培训4次,开展多学科、多层次的法学研究活动1次。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学培训教育,部门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开展宣传时,部分会员因为身体原因和工作的原因,导致参加活动的会员不齐。

(二)相关建议

合理设置目标,强化绩效管理工作。强化绩效目标的前期编制工作,按照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结合自身业务特性,设置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便于考核的绩效目标,并细化、量化目标,使其合理引导并约束项目执行。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