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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旺苍县农业农村局单位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27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量:492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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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9月26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3

一、单位职责...................................................................................................3

二、机构设置...................................................................................................8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8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1

第四部分 附件...................................................27

第五部分 附表...................................................9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93

二、收入决算表.............................................................................................93

三、支出决算表.............................................................................................9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93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9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9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9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9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9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93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93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93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93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和农业机械化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六)负责拟订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技术攻关和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七)负责全县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拟订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初级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初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

(八)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农业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九)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及动植物重大疫情的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组织扑灭疫情。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拟订和改革试点。编制中央、省、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国务院、省政府、农业农村部、市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的统筹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十三)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十六)负责全县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十七)编制全县烟叶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协调烟草工业、商业间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县级烟草产业扶持项目。

(十八)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办理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十九)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农业产业合作社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拟订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4、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县农机监理站不再承担农业机械事故责任认定、调解处理职责。上述行政职能交由农业农村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本级)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旺苍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30208.68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9423.14万元,下降39.13%,主要变原因是不含上年度结转资金。

2022年度支出总计30208.68万元,与2021年相比,支出总计减少19423.14万元,下降39.13%,主要变原因是不含上年度结转资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23744.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21.09万元,占70.8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23.6万元,占29.1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3020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6.28万元,占7.3%;项目支出27992.4万元,占9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208.6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9423.14万元,下降60.86%。主要变动原因是不含上年度结转资金。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0208.6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19423.14万元,下降60.86%。主要变动原因是不含上年度结转资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27.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73%。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06.06万元,下降10.94%。主要变动原因是不含上年度结转资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27.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12万元,占0.73%;卫生健康支出27.73万元,占0.13%;农林水支出21640.97万元,占98.2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9.06万元,占0.31%;住房保障支出129.49万元,占0.5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2027.37,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0.97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19.15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26.89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04.6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1.91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213.45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6.71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 支出决算为224.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 支出决算为93.0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 支出决算为613.1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 支出决算为422.4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 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 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245.83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361.87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 支出决算为2223.3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020.01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296.4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96.64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5.06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100%。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129.4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16.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99.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17.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1.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万元,占51.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96万元,占48.04%。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3辆、其他车型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产业技术扶贫、粮食生产能力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动物疫病防控、农业综合执法等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9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5.94万元,下降19.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4.9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28批次,272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4.9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涉农财政补贴项目调研5万元、水产渔政项目检查5万元、高标准农田项目调研5万元、集体经济项目调研5万元、茶产业项目调研4.9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81.3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14万元,比2021年减少151.65万元,下降41.12%。主要原因是压缩了机关运行成本,节约了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16.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17.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8.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5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东西部协作扶贫车间项目、米仓山茶叶全产业链示范项目建设;2022年轮作休耕试点项目,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实施方案、预算编制机构招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设施设备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16.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16.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县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农业科技服务、沼液沼渣抽查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农机购置补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等3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旺苍县农业农村局单位整体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单位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

绩效自评综述:2022年我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单位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2022年旺苍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绩效评价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试验示范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指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指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指反映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链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指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指反映用于海洋牧场、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渔业基础公共设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反应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2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指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 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3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指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6.“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2022年省级财政美丽乡村奖补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项目建设及质量等工作。

2.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1〕179号),下达我县2022年美丽乡村奖补资金11.4万元。

3.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50号)执行。

4.资金分配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大”提升行动要求,以打造整洁靓丽、秩序井然、环境优美的生态宜居村庄为长远目标,以改善村庄公共环境、推进乡村绿化美化。

(二)项目绩效目标。

高阳镇双午村

1.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新建管理房50㎡并配套办公设施设备;新建生产便道1公里,浆砌堡坎425㎡。

2.宜居乡村建设:修缮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传统村落文化大院1处,主要修缮大院门厅、正殿5间、厢房10间;环境美化,主要是栽植软籽石榴树5000株、绣球花1000株,瀑布处栽植格桑花200㎡、麦冬草1000㎡,安装导引标识标牌6㎡;新建文化广场1处;新建生态长廊1处70㎡;购置成品厕所2套,维修厕所20㎡。

黄洋镇太阳村

1.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整治山坪塘1处,新建生产便道1250米、蓄水池3口。

2.宜居乡村建设。新建文化广场1处;硬化阴阳沟1450米、院坝3200㎡,砌筑花台1955米,新建栅栏860米;新建停车场600㎡;新建步游道1000米并配套栏杆800米;新建生态廊道1处并购置仿木椅;新建钓鱼台40㎡。

3.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采用内审法进行项目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省级下达我县美丽乡村奖补资金60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2年省级下达我县美丽乡村奖补资金600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截至目前,该项目资金到位600万元,全部为省财政资金。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资金支付率达100%,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县及时编制印发了《旺苍县2022年省级美丽乡村奖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县财政部门将项目资金拨入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建立专账,实行专账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县成立由分管县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高阳镇、黄洋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高阳镇、黄洋镇分管领导以及项目区所在村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高阳镇、黄洋镇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项目实施工作具体事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技术指导,县财政局负责美丽乡村奖补项目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乡镇负责按照项目要求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主流媒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激发人民群众主体作用,营造全镇上下全面支持、积极投身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良好氛围。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先进事迹,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公告公示等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做好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及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采集和保存项目建设前、中、后的影像资料,形成规范完整的项目档案。同时,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50号)要求,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我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在项目公告和资金兑付两个关键环节较好地执行了公示制度;资金下达我局后,及时编制了符合我县实际的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县美丽乡村奖补项目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因乡镇两级经办人员更换频繁,对业务不熟悉,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三)相关建议。

及早下达资金计划



2022年省级财政柳树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项目建设及质量等工作。

2.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2〕31号》),下达我县柳树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项目资金400万元。

3.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50号)执行。

4.资金分配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20〕16号)执行。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建强红色村党组织:新(改)建村党群服务中心,主要建设党群服务中心办公楼519㎡并配套梯步、绿化、停车场、小广场等附属设施;改建原党群服务中心240㎡;

2.着力改善村容村貌:修缮米仓古道(入口山门-木门寺景区)1.2公里,新建浮雕1处,改造入口山门等建设内容;建设拥军广场1处500㎡,改造聚居点文化广场2处260㎡;新建雕塑1处、地雕1处、观景亭1处。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采用内审法进行项目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省级下达我县红色美丽村庄资金40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2年省级下达我县红色美丽村庄400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截至目前,该项目资金到位400万元,全部为省财政资金。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资金支付率达100%,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下达后,木门镇及时编制印发了《2022年柳树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县财政部门将项目资金拨入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建立专账,实行专账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成立以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经济发展办、乡村振兴办等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分类推进红色美丽村庄工作。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确保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主流媒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激发人民群众主体作用,营造全镇上下全面支持、积极投身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良好氛围。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先进事迹,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公告公示等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做好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及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采集和保存项目建设前、中、后的影像资料,形成规范完整的项目档案。同时,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50号)要求,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我县红色美丽村庄项目在项目公告等方面较好地执行了公示制度;资金下达我局后,及时编制了符合我县实际的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县红色美丽村庄项目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因乡镇两级经办人员更换频繁,对业务不熟悉,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三)相关建议。

及早下达资金计划


2022年旺苍县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二期)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项目建设及质量等工作。

2.旺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旺苍县 2022 年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下达我局2022年项目资金280万元。

3.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旺苍县东西部协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旺东西协作领办〔2021〕12 号)执行。

4.资金分配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大”提升行动要求,以打造整洁靓丽、秩序井然、环境优美的生态宜居村庄为长远目标,以改善村庄公共环境、推进乡村绿化美化。

(二)项目绩效目标。

村落环境风貌整治50栋民房、三线记忆文化长廊建设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采用内审法进行项目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县政府下达我局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资金28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县政府下达我局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资金280万元,全部为东西部协作资金。

2.资金到位。截至目前,该项目资金到位280万元,全部为东西部协作资金。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资金支付率达100%,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县及时编制印发了《旺苍县乡村振兴示范点(二期)项目实施方案》,县财政部门将项目资金拨入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建立专账,实行专账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项目的副镇长为副组长,镇项目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和项目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切实负责处理好项目实施工作具体事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项目办,由项目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项目实施工作具体事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主流媒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激发人民群众主体作用,营造全镇上下全面支持、积极投身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良好氛围。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先进事迹,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公告公示等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做好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及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采集和保存项目建设前、中、后的影像资料,形成规范完整的项目档案。同时,严格按照《旺苍县东西部协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旺东西协作领办〔2021〕12 号)要求,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我县乡村振兴示范点(二期)项目在公示公告等方面较好地执行了公示制度;资金下达我局后,及时编制了符合我县实际的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县乡村振兴示范点(二期)项目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因乡镇两级经办人员更换频繁,对业务不熟悉,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三)相关建议。

及早下达资金计划


2022年旺苍县木门镇乡村振兴先进镇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项目建设及质量等工作。

2.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34号),下达我县2022年先进乡镇示范村项目资金680万元。

3.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326号)执行。

4.资金分配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大”提升行动要求,以打造整洁靓丽、秩序井然、环境优美的生态宜居村庄为长远目标,以改善村庄公共环境、推进乡村绿化美化。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农业产业发展方面:硬化园区生产便道2.1公里,整治山坪塘2座,新建蓄水池8口,拓宽及硬化产业道路0.7公里。

2.宜居乡村建设方面:人居环境整治30户,对木门寺大桥至茶元村委会道路进行绿化。

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硬化联户路3.4公里,维修渠堰5.5公里,浆砌堡坎180立方米,维修水毁道路40米,新建泥结碎石路1公里。

4.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方面:新建村集体有机肥发酵基地1处、维修改造村集体养牛场700平方米,新建村集体产业园1处。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采用内审法进行项目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省级下达我县先进乡镇示范村奖补资金68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2年省级下达我县先进乡镇示范村奖补资金680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截至目前,该项目资金到位680万元,全部为省财政资金。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资金支付率达100%,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县及时编制印发了《2022年度乡村振兴先进镇和示范村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县财政部门将项目资金拨入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建立专账,实行专账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县成立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木门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木门镇分管负责同志以及项目区所在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木门镇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项目实施工作具体事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实施工作的监督与指导;项目村支部书记做好项目建设协调工作,保障项目实施进度。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主流媒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激发人民群众主体作用,营造全镇上下全面支持、积极投身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良好氛围。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先进事迹,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公告公示等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做好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及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采集和保存项目建设前、中、后的影像资料,形成规范完整的项目档案。同时,严格按照《四川省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我县先进乡镇示范村项目在项目公告等方面较好地执行了公示制度;资金下达我局后,及时编制了符合我县实际的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县先进乡镇示范村项目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因乡镇两级经办人员更换频繁,对业务不熟悉,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三)相关建议。

及早下达资金计划


2022年柳树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项目建设及质量等工作。

2.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广财农〔2022〕58号),下达我县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

3.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广元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广财农〔2021〕77号)执行。

4.资金分配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20〕16号)执行。

(二)项目绩效目标。

整治山坪塘1座,新建广场1处、配套灌溉管网建设,整治提升园区道路3公里,田型调整30亩,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及村容村貌提升等。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采用内审法进行项目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市级下达我县红色美丽村庄资金10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2年市级下达我县红色美丽村庄100万元,全部为市级衔接资金。

2.资金到位。截至目前,该项目资金到位100万元,全部为省财政资金。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资金支付率达100%,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下达后,木门镇及时编制《木门镇柳树村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红色美丽村庄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县财政部门将项目资金拨入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建立专账,实行专账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成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镇项目办、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同志和项目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领导和监督。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项目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项目实施工作具体事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主流媒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激发人民群众主体作用,营造全镇上下全面支持、积极投身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良好氛围。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先进事迹,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项目管理。由镇项目办、财政所负责,严格按照《广元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广财农〔2021〕77号)要求,对整个项目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及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无挤占挪用、挤压拖延等问题。对项目施工情况进行公示公开,做到项目实施公正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我县红色美丽村庄项目在项目公告等方面较好地执行了公示制度;资金下达我局后,及时编制了符合我县实际的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县红色美丽村庄项目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因乡镇两级经办人员更换频繁,对业务不熟悉,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三)相关建议。

及早下达资金计划


2022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旺苍县2022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含省级资金)预算投入343.01万元,中省已到位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83.52万元(川财农〔2021〕170号214.69万元、川财农〔2022〕70号68.83万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59.49万元(川财农〔2022〕58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强制免疫、人员培训、检查评估、无害化处理、疫情监测和无害化处理等。项目实施的时间为2022年1月-2022年12月。

二、项目目标任务及效益

(一)目标任务。

1.猪牛羊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常年免疫密度均达到90%以上,农村狂犬病免疫密度达到80%,城区达到90%;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率100%。做好非洲猪瘟的防控工作。

2.对狂犬病、炭疽、牛巴氏杆菌病(牛出败)和牛结节性皮肤病进行计划免疫,做到应免尽免。

3.对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养殖环节2829头病死猪全部实行无害化处理

(二)总体效益。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疫情保持平稳;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全年无区域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爆发流行。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三、项目资金的使用方向及数量

1.强制免疫补助(指导性)281.378万元:

①用于支付省市疫苗统采费190万元。

②购买村级动物防疫人员防疫服务费,按352个村,每村1550元/年计算,共计54.56万元。

③直补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资金5万元(用于2022年申报“先打后补”养殖场的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资金补助)。

④开展强制免疫费用(防疫应急物资储备、疫苗运输、冷链设备维护及运行、注射器、针头等防疫辅料采购、防疫废弃物处理、免疫应激反应补偿、村级防疫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疫情监测、防疫用车等)、流调监测和技术培训费用、免疫效果监测评价费用(实验室检测试剂、试管、采血针、仪器设备购置等)和人员防护用品购置费用共计31.818万元;

2.发放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指导性)22.632万元;

3.布病监测费用10万元;

4.屠宰监测费用6万元;

5.采购非强制免疫疫苗费用13万元(狂犬病疫苗、炭疽疫苗、牛出败疫苗、羊痘疫苗、猪瘟疫苗);

6.突发疫情应急费10万元(应急物资采购、应急处置人员培训费、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费)。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产出目标。

数量目标:省市统采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疫苗334万毫升(万头份、万羽份),完成2022年全县牛羊布病监测,采购非强制免疫疫苗,发放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养殖环节2829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等。

质量目标: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依法对动物疫情处置率100%;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率100%;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稳定控制,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时效目标:2022年1月-2022年12月。

成本目标:本项目总投资343.01万元。

(二)效益目标。

经济效益目标:通过强制免疫项目的实施,达到养殖业经济收入提高的目的。

社会效益目标: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稳定控制,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可持续影响目标:保障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养殖业可持续发展。

(三)满意度目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通过问卷调查等手段,获取满意度达到“良好/满意/90分”及以上。

五、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旺苍县2022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含省级资金)目前已完成总项目的100%,支付已经完成100%。

六、工作要求

(一)严明纪律。动物防疫强制免疫补助资金属于国家强农惠农资金,必须在规定范围内规范使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二)严格管理。抓紧时间组织实施,实时监管,充分发挥资金作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突出效益。在管好资金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提高免疫密度、提升免疫效果,确保全县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2022年耕地轮作休耕扩种油菜试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方案编制、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

2.2021年12月10日,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169号),下达我县耕地轮作休耕扩种油菜试点项目资金675万元。

3.资金主要对进行轮作、扩种油菜农户和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进行物化或资金补助。

4.资金按照乡镇扩种油菜面积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耕地轮作种植油菜4.5万亩,扩种冬油菜2.5万亩。

2.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2022年耕地轮作休耕油菜扩种试点项目采用内审法进行项目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12月,省级下达我县2022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扩种油菜试点工作项目资金67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1年12月,省级提前下达我县2022年耕地轮作休耕扩种油菜试点工作项目资金675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2021年12月,省级下达我县2022年耕地轮作休耕油菜扩种试点项目资金到位67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截至目前,资金已支出575.222万元,完成轮作休耕种植油菜4.5万亩,扩种冬油菜2.7万亩。对全县扩种油菜农户及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广元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油菜扩种补助资金450万元,采购农业机械、杀虫灯等物资使用资金125.222万元。资金支出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资金专账管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县农业农村局制定《旺苍县2022年耕地轮作休耕扩种油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经县政府政务常务会审议后下发至各乡镇,各乡镇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完成后经乡镇验收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进行项目抽验,通过“一卡通”兑付农户油菜扩种补助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严格按照县级报账制,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项目监管情况。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由项目乡镇组织初级验收,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抽查,最后通过“一卡通”兑付至农户手中,确保项目资金转款专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5月,我县在全县23个乡镇完成耕地轮作种植种植油菜4.5万亩,扩种冬油菜2.7万亩,涉及210余个自然村,参与农户1.1万余户。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充分调动了农户积极开发冬闲田(土),利用整治好的撂荒地,采取稻-油轮作、玉-油轮作、幼龄茶(果)园间套作等种植模式进行油菜扩种,努力扩大油菜播种面积,提高油菜籽产量,确保了油料有效供给。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耕地轮作休耕油菜扩种试点项目完成耕地轮作种植油菜4.5万亩,扩种冬油菜2.7万亩,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建议资金下达按照扩种任务下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22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检测能力提升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检测能力提升项目总项目资金10.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是抽检各类农产品样品105个。项目实施的时间为2022年1月-2022年12月。

二、项目目标任务及效益

(一)目标任务。抽检各类农产品样品105个。

(二)总体效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三、项目资金的使用方向及数量

1.抽样费1.8万元:

2.专用耗材费6.9万元;

3.检定校准费1.1万元;

4.劳务费0.7万元;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产出目标。

数量目标:全年抽检各类农产品样品共计106个,抽样产品包括粮食作物11个、蔬菜48个、食用菌16个、水果26、茶叶5个,覆盖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资质认定范围内的所有产品种类。

质量目标: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时效目标:2022年1月-2022年12月。

成本目标:本项目总投资10.5万元。

(二)效益目标。

经济效益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农产品经济收入。

社会效益目标: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可持续影响目标:保障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种农产品可持续发展。

五、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旺苍县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检测能力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支付资金执行率91.38%;抽检各类农产品106个;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在管好资金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022年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植物疫情监测及阻截防控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绩效下达情况

项目下达资金10万元。项目具体绩效目标:实施面积0.5万亩,其中疫情监测调查面积0.33万亩、阻截防控0.17万亩,抽样检测50个。

(二)项目批复情况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旺苍县财政局印发了《关于报送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旺农〔2022〕65号),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广农函〔2022〕229 号)。项目资金预算未进行调整。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财政资金计划1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二)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实际支付10万元,无结余资金,通过县农业农村局政府招标询价采购方式,全部用于旺苍县2022年稻水象甲等植物疫情监测防控项目实施。

(三)项目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成立2022年稻水象甲监测防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基本农田建设与粮油作物股、科技教育股、办公室、计财股和纪检监察的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局科技教育股、基本农田建设与粮油作物股、植保植检站、办公室、计财股和机关纪委负责人组成。项目实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及部门协调会议,严格招投标纪律,公开公平改正进行政府采购,及时进行项目公示、验收、总结等工作。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未范围支付资金,严格执行支付标准,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按进度支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实际支付与预算相符,在自评中未发现其他相关问题。该项目严格按照采购要求进行项目绩效管理,在项目实施前填报了《旺苍县财政项目申报表》,报送了《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并在相关平台进行填报。项目实施结束后对支出绩效逐项进行自评,完成了项目绩效总结报告。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情况。项目于2022年6月20日前完成实施方案制定,6月30日落实疫情监测点,7月22日完成项目采购,7月30日前完成稻水象甲阻截防控,8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报账、总结,项目实施工作全部结束。该项目实际完成监测调查面积0.33万亩,在13个乡镇建设植物疫情监测点20个,其中稻水象甲9个、水稻细菌性条斑病11个;采购安装稻水象甲测报仪2台,在国华镇小河村、白水镇勇敢村各1台;采购稻水象甲统防统治药物15%马拉硫磷+5%氰菊戊酯悬乳剂1700瓶,在白水、张华、国华和英萃镇4个乡镇开展稻水象甲统防统治0.17万亩;在白水和国华镇建立稻水象甲防控示范区2个,面积0.05万亩次;采购太阳能杀虫灯7盏,分别安装到国华、双汇、白水、嘉川、三江和普济6个乡镇;制作植物疫情监测点标牌20个、防控示范区标牌5个,分别安装在13个乡镇;完成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抽样检测50个,全部为阴性;印制发放稻水象甲、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监测防控技术资料5万份。按照项目要求,全面完成项目计划目标,达到预期成效。

2.项目效益情况。通过植物疫情监测,基本掌握了稻水象甲和水稻细菌性条斑病在全县的发生情况,除稻水象甲外,全县未发现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疫情。通过项目实施,植物疫情发生处置率100%,稻水象甲阻截防控效果达到93%,次年虫害发生基数降低80%,病虫害损失率降至1%以下,稻水象甲在我县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实施区农药使用量增长率为-2.4%,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100%,有效带动群众进行群防群控,农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58 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植物检疫站《关于落实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专项中植物疫情监测及阻截防控任务的通知》(川农植检函〔2022〕14号)文件要求,同时邀请县财政局分管领导及农财股相关人员进行项目绩效自评,分别查验项目资金文件、实施方案、批复文件、招标采购、项目实施、验收报告、报账资料、转账情况、总结材料,对照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植物疫情监测及阻截防控项目支出绩效逐项进行绩效自评。通过绩效自评,项目方案制定科学,实施规范合理,措施落实到位,资金管理严格,实施成效显著,项目完成顺利。没有未完成的目标任务,完成质量全部达标。

四、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该项目未进行审计。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通过绩效自评,未发现项目实施存在问题。

(二)相关建议

一是植物疫情监测人工监测难度大,最好能够安排资金购买安装物联网病虫害自动测报系统。二是植物疫情监测面积不好确定,补助发放风险大,最好通过物资解决。三是项目资金太少,全县稻水象甲阻截防控及监测经费缺口大,统防统治经费投入少。


2022年市级财政抗旱救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方案制定、项目监管等工作。

2.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抗旱救灾补助资金的通知》(广财农〔2022〕56 号),下达我县市级抗旱救灾资金25万元。

3.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范围使用,维修提灌站,缓解我县粮食作物旱情影响。

4.资金分配根据提灌站维修内容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群众满意度≥90%。

2.2023年5月前完成机电提灌站维修13处。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2022年市级抗旱救灾资金采用内审法进行项目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8月,市级下达我县2022年抗旱救灾补助资金2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市级下达我县2022年抗旱救灾补助资金25万元,全部为市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2022年8月,市级抗旱救灾补助资金到位2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截至目前,资金支出25万元,主要对黄洋镇、东河镇、嘉川镇、三江镇、木门镇和普济镇6个乡镇13处机电提灌站进行维修,资金支出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资金专账管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县农业农村局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对旺苍县腹部走廊乡镇,特别是水稻生产重点乡镇的部分农机提灌站进行维修,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乡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先建后补,通过县级报账制进行拨款。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严格按照县级报账制,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项目监管情况。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方案,对项目乡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抽查,项目结束后进行现场验收,最后验收合格后采取县级报账制,确保项目资金转款专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5月,在黄洋镇、东河镇、嘉川镇等6个乡镇完成维修提灌站13处,使用项目资金25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改善了我县腹部走廊部分乡镇农业生产用水,确保了在发生严重旱情时粮食产量不减,为我县粮食安全提供了保障。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市级抗旱救灾资金按补助方向支出,项目实施按要求完成,通过项目实施,维修我县部分乡镇机电提灌站设施设备,切实发挥提灌站作用,减少因旱情对我县粮食生产的影响,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种粮大户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补贴面积的汇总统计和核实、资金的兑付等工作。

2.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支持开展种粮大户补贴的通知》(川财农〔2021〕123号),下达我县2022年种粮大户补贴资金11.4万元。

3.资金发放的补贴对象为种粮大户,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4.资金分配按照80元/亩的标准分配到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落实好种粮大户补贴有关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补贴方案,2023年3月底前完成补贴资金兑付工作。

2.2023年3月底完成种粮大户补贴兑付工作。

3.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采用内审法进行项目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省级下达我县种粮大户补贴资金11.4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2年省级下达我县种粮大户补贴资金11.4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截至目前,该项目资金到位11.4万元,全部为省财政资金。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2022年我县种粮大户补贴兑付工作截至2023年5月,项目资金实际支出10.92万元,结余0.48万元,补贴标准为80元/亩,受益农户17户,补贴面积1365亩,涉及5个乡镇。资金支付率达100%,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县及时编制印发了《旺苍县2022年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及时核实补贴面积,县财政部门将项目资金拨入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建立专账,实行专账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县及时编制印发了《旺苍县2022年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乡镇组织村社干部及时开展补贴对象、补贴面积的核实和公示工作,乡镇通过广元市惠民惠农“一卡通”逐级申报审批后,再通过广元市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系统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对于补贴对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通过主体基本账户进行补贴资金兑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核实后经乡镇、村两级公示后报县级统计汇总,然后通过广元市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系统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

(三)项目监管情况。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补贴面积的汇总统计和核实、资金的兑付等工作,乡镇核实补贴面积经乡(镇)、村两级公示面积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最终通过广元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发放到种粮大户手中。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我县种粮大户补贴在面积核实和补贴资金兑付两个关键环节较好地执行了公示制度;资金下达我局后,及时编制了符合我县实际的项目实施方案;截至2023年5月,我县共兑付2022年种粮大户补贴资金10.92万元,结余0.48万元,已全部完成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兑付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县种粮大户补贴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种粮大户等补贴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种粮大户补贴在2023年5月前按规定发放到农民手中,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因乡镇两级经办人员更换频繁,对业务不熟悉,导致资金兑付时间有所延误。

(三)相关建议。

建议直接在广元一卡通发放系统内直接导入发放对象信息,确保按时限完成补贴发放工作。


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编制,项目技术指导,物资统一采购,项目监测评价、田间试验等。

2.项目编制立项依据。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3.资金支持方式。资金主要支持从事有机肥堆沤、转运、施用的新型经营主体等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根据粪肥类型、运输距离、施用方式、还田数量等合理测算各环节的补奖标准,依据第三方主体在不同环节的服务量予以奖补,补贴比例不超过本地区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总成本的30%。对提供全环节服务的专业化服务主体,依据还田面积按亩均标准进行补助。对商品有机肥使用补贴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项目调查、试验、监测资金不超过项目补贴总额的1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推广绿色种养循环示范面积10万亩,开展农户施肥情况调查60户,开展田间试验4个,建设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5个,效果监测点15个,开展技术培训1160人次。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推广绿色种养循环示范面积10万亩。

3.申报内容结合旺苍县实际情况编制,与实际相符,项目方案经省市县专家审核,申报目标是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奖惩,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做好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申报资金1000万元,经旺苍县人民政府关于《旺苍县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旺府复〔2022〕29号)批复下达。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项目总费用3852.9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占总费用的25.95%;自筹资金2852.9万元,占总费用的74.05%,自筹资金主要为实施主体和农户投工投劳的投入。

2.资金到位。项目到位资金1000万元,与计划比全部到位,自筹资金逐步到位。

3.资金使用。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资金施用管理办法施用,资金管理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确定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复,报省厅备案后,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的模式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技术指导,检测评价,统一采购物资,乡镇完成建设验收合格后在农业农村局报账。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建立了五方签字程序,同时加强项目公示制度,不公示不报账,项目实施顺利推进。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推广绿色种养循环示范面积10万亩,开展农户施肥情况调查60户,开展田间试验4个,建设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5个,效果监测点15个,开展技术培训1184人次。项目全面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经济效益。降低畜禽养殖成本,按照每吨粪污处理费用10元估算,每年还田粪污约105万吨,可以减少粪污处理费用1050万元。降低种植成本,项目建成后,每年有效利用畜禽粪污105万吨,可以节约氮肥3900吨,磷肥2760吨,钾肥4400吨,折算为等养分化肥的价值,每年可以节约化肥购买费约2000多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农产品品质得到改善,按单价提高1元/kg计,示范园区水果年产量2.7万吨,可增加收入2700万元。二是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从源头减少污染,减少了污染物排放,能最大限度降低畜禽养殖粪污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土壤有机质,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三是社会效益。项目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畜禽粪污排放问题得到解决。改善生态环境,消除群众对环境恶化的担忧,持续提高群众幸福生活指数,有利于保障民生,加快乡村宜居建设;补齐了生态环保领域短板,提高污染防治能力,推进生态优先的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推动产业新业态形成,提高农产品品质,打造绿色农产品产业圈;解决畜禽养殖业和环境综合治理的矛盾,有利于推动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推动畜禽养殖业绿色示范县建设;扩大就业范围,增添在畜禽粪污收集、处理、施用等环节的200余个就业岗位,助力精准脱贫,带领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形成发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的技术模式,为大面积推广积累经。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程序合理,监管严格,严格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项目公示制度,项目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不存在违规违纪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补助标准偏低,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主体培育力度要加强。

(三)相关建议。

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农户的环保意识,加大向上争取资金的力度。加强主体培育,探索长效机制建立。


2022年省级财政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四川省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2〕38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总资金35万,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田间试验15万元;监测农户调查6万元;县域测土配方施肥专家咨询系统更新4万元;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1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开展田间试验6个,完成农户监测点施肥调查112户,以县为单位向社会发布4个肥料配方,更新县测土配方施肥专家咨询系统,加强对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数据录入和上报,更新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全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4%以上,农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全县化肥使用量持续保持零增长。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奖惩,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做好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申报资金35万元,经局党组审核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项目总资金35万,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田间试验15万元;监测农户调查6万元;县域测土配方施肥专家咨询系统更新4万元;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10万元。

2.资金到位。项目到位资金35万元,与计划比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资金施用管理办法施用,资金管理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实施方案经局党组通过,报市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按照项目管理办法,严格项目管理,加强质量控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开展田间试验6个,完成农户监测点施肥调查112户,以县为单位向社会发布4个肥料配方,更新县测土配方施肥专家咨询系统,加强对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数据录入和上报,更新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全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4%以上,农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全县化肥使用量持续保持零增长。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经济效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可以提高作物单产,可以增加作物产量5-10%,亩均节本增效100元以上。二是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监测化肥施用量,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有利于减少肥料施用,有利于生产绿色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需求;三是生态效益。化肥减量化对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有积极作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程序合理,监管严格,严格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项目公示制度,项目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不存在违规违纪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补助标准偏低,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三)相关建议。

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农户的环保意识,加大向上争取资金的力度。


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旺苍县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农业生产所需的农机具给予的补贴。

2.2022年下达的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共计159万,其中106万和53万的资金文件分别是“《四川省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68号)”及《四川省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53号)》。

3.2021年制定了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旺苍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旺苍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旺农[2021]131号)。

4.补贴原则补贴资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1、公开,指补贴政策、办法公开,补贴资金操作过程透明。通过公示、公布等多种形式使农民充分了解补贴政策信息。2、公正,指资金分配、补贴。农业机械购置财政补贴从理论上属于公共财政问题,由于推广农业机械化带来的社会效应要远远的大于自身的效益,

(二)项目绩效目标。

旺苍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率达到95%以上。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159万,绩效目标补贴机具数≧859台(套),2022年实施机具台数1696台。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申报2022年补贴资金159万。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中央财政补贴

2.资金到位。2022年到位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59万。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旺苍县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农机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补贴专项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编制实施方案、制定补贴机具目录和组织开展购机申请、审核、登记、公示等。流程:购机申报-审核-发放。

(二)项目管理情况。制定的农机购机补贴实施方案,定期进行机具核验检查,目前无违规违纪发生。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中央下达农机购机补贴159万元,实际完成了   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三补贴”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

容,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重要举措,对改善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农机购置补贴作为国家和省里的一项重要的支农惠农政策,实施力度逐年加大,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并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平安牢靠、节能环保的农机具,促进全县农机化又快又好发展。




2022年秸秆粉碎机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旺苍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实施单位。

2.根据《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购置秸秆粉碎机资金的通知》(广财农〔2022〕27号)要求。

3.申报项目预算金额为30万元对采购秸秆粉粹机补贴50%资金。

4.项目采取奖补的形式,对采购秸秆粉碎机和带秸秆粉碎功能的收割机的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或个户按50%的标准进行补助。

(二)项目绩效目标。

数量目标:主要围绕“一带一园”实施,重点打造龙凤现代粮油园区,包括龙凤镇、普济镇、木门镇、九龙镇、张华镇、三江镇等。

质量目标:符合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时效目标:计划2022-2023年项目完结。

成本目标:项目总投资30万元。

社会效益目标:提升项目区农户对秸秆禁烧的积极性,减少废气排放,美化环境,促进农业产业的健康、蓬勃发展。

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通过问卷调查等手段,获取满意度达到“良好/满意/90分”及以上。

项目乡镇要利用秸秆粉碎机建设秸秆粉碎还田利用示范片或者秸秆饲料化加工利用示范点,示范片要求集中连片,面积至少在100亩以上。通过示范片展示秸秆综合利用的效果,带动农户进行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由农业农村局和项目乡镇一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补助。补助报账实施县级报账制,附验收报告、图片、购机合同、发票等资料。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由农业农村局和项目乡镇一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补助。补助报账实施县级报账制,附验收报告、图片、购机合同、发票等资料。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广元市财政资金,根据《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购置秸秆粉碎机资金的通知》(广财农〔2022〕27号)。

2.市级资金30万已全部到位,目前还没有报账。

3.资金使用。项目实施过半,资金尚未支付,资金使用具有高度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对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管和记录,加强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并接受财政、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对工作不力、资金使用管理出现严重违规问题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主要资金来源为省财政配套资金30万元。项目实施后,按照相关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严格实行县级财政报帐制管理,在项目实施的同时,完善相关报帐手续。

四、项目绩效情况

社会效益目标:提升项目区农户对秸秆禁烧的积极性,减少废气排放,美化环境,促进农业产业的健康、蓬勃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旺苍县2022年秸秆粉碎机采购项目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并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旺苍县2022年秸秆粉碎机采购项目对环境改善具有重大意义。


2022年旺苍县天星镇乡村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旺苍县天星镇乡村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2022年4月10日正式开工建设,工程建设投入专项债券1000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建园区车行道3公里、参观步游道12公里、改扩建大牧场环线3.5公里道路并沥青摊铺;新建智慧生态停车场1处,新建灌溉、排涝渠系2公里。目前,生态停车场未完工,其它工程进入扫尾阶段,现场质量、安全、进度状况控制可控,工程开展整体顺利。

1.县农业农村局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全面负责统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立项申报、组织招标,对项目建设情况动态监管,统筹协调相关部门保障项目建设进度,对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检查,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做好债券相关信息公开,配合审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等。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涉及的中省相关政策文件和规划、项目设立论证资料、资金安排相关文件等。

2.1.项目立项、资金申报依据

2.1.1.《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

2.1.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

2.1.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

2.1.4.《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

2.1.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64号);

2.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

2.1.7.《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发改就业〔2020〕293号);

2.1.8.《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2.1.9.《“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2.1.10.《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

2.1.11.《“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2.1.1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文化强省中长期规划纲要(2019—2025年)〉的通知》(川委发〔2019〕10号);  

2.1.13.《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意见》(2021年1号文件);

2.1.14.《四川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2.1.15.《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1〕17号);

2.1.16.《旺苍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2.项目涉及的中省相关政策文件和规划、项目设立论证资料、资金安排相关文件等。附1:相关文件资料。

2.2.1.《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旺苍县天星镇乡村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旺发改〔2022〕215号); 

2.2.2.《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旺苍县天星镇乡村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旺发改〔2022〕226号)。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1)投资控制:本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负责项目投资管理,负责工程所需资金的筹措与拨付以及资金使用的监管,执行项目投资控制,确保项目投资控制在中标限额以内,以保证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合理支付工程合同价款,保证项目资金安全;完善项目执行的内部监督制度,尤其是项目财务管理中的差错与漏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资金管理: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2)《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 155 号)第三条规定,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5 号)第十三条规定,增加举借专项债务收入,以下内容应当列入预算调整方案:(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内筹措的专项债券收入;(二)市县级政府从上级政府转贷的专项债务收入。3)《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5 号)第十八条规定,专项债务转贷下级政府的,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及时将专项债务转贷的预算下达有关市县级财政部门。接受专项债务转贷的市县级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应当及时与上级财政部门签订转贷协议。4)四川省年度发债事项将根据有关要求纳入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为确保本项目资金按使用计划顺利进行,根据本项目特点,本项目将采取如下保障措施:1)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资金筹集计划,但是适当超前,保证资金留有余地;2)由省级财政部门在专项债务限额内筹措并转贷给本项目的资金(以下简称“专项债收入”)、安排的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纳入预算管理;3)专项债务收支应当按照对应的收入实现项目收支平衡,不同科目之间不得调剂。执行中专项债务对应的收入不足以偿还本金和利息的,可以从相应的公益性项目单位调入专项收入弥补。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1)基本原则:1)由省级财政部门在专项债务限额内筹措并转贷给本项目的资金(以下简称“专项债收入”)、安排的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2)专项债券资金要坚持专款专用,项目对应的收入要进入财政相关收入保证本项目的还本付息;3)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资金筹集计划,但是适当超前,保证资金留有余地;4)专项债务收支应当按照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实现项目收支平衡,不同政府性基金科目之间不得调剂。执行中专项债务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不足以偿还本金和利息的,可以从相应的公益性项目单位调入专项收入弥补。

(2)考虑因素:专项债券资金按规定用于对应项目建设,专款专用,资金支出、对应项目形成的收入和支出进行专账核算,准确反映资金的收支状况,债券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应接受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新建园区车行道3公里、参观步游道12公里、改扩建大牧场环线3.5公里道路并沥青摊铺;新建智慧生态停车场1处,新建灌溉、排涝渠系2公里。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但不限于:绩效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2.1.绩效目标,新建园区道路2.66公里,其中新建园区道路4.5米宽1.36公里,扩建园区道路4.5米宽1.3公里;新建灌溉、排涝渠系2公里(主水沟317.12米,次水沟833米);新建智慧生态停车场5923平方米,参观步游道5688米(其中:浆砌石参观步游道1223米、彩色透水混凝土参观步游道1911米、青石板参观步游道1989米、青石板参观步游道山脚565米)。

2.2.进度计划,该项目计划2022年2月设计,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2022年 8月完成工程施工,2022年 9月全面竣工验收。由于智慧生态停车场被另外施工企业作料场占用未完工,其它工程基本完工。完成工程量如下:休闲农业融合工程全面完工,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100%。新建园区道路2.66公里,其中新建园区道路4.5米宽1.36公里,扩建园区道路4.5米宽1.3公里,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100%;新建灌溉、排涝渠系2公里(主水沟317.12米,次水沟833米)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100%;新建智慧生态停车场5923平方米,参观步游道5688米(其中:浆砌石参观步游道1223米、彩色透水混凝土参观步游道1911米、青石板参观步游道1989米、青石板参观步游道山脚565米),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

3.分析评价,旺苍县天星镇乡村产业融合示范园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内容完全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资金建设运营期间按照计划执行,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项目实施企业建设运营期间按照计划执行。项目单位在项目建设运营期间,地方政府没有擅自变动项目资金,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相匹配,严格按照专项债券资金专户管理办法拨付至项目施工单位。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前期准备。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为成员的绩效评价现场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确定了绩效评价的实施时间。

2.项目评价。一是收集、检查项目资料。第一收集该项目相关政策制度文件、资金拨付明细、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资料;第二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程序是否合规,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二是项目检查。现场查看,对项目实地查看,调查走访,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及运行、管理情况;三是形成评价报告。通过对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和标准,结合现场评价情况,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旺苍县天星镇乡村产业融合示范园专项债券项目,按照专项债券项目申报的流程,项目储备——项目前期准备,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发改部门办理项目批复手续,县级规划、土地、环保等部门出具项目相关批复文件——地方申报入库,申报单位向同级财政、发改委申请纳入“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库”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对专项债项目进行初核,初核通过后分别提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相关“项目库”——项目批复及额度下达,国家发改委初审通过后,向财政部和各省反馈项目清单,财政部根据国家发改委项目清单核定下达专项债券额度,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核定下达市县债券额度。

2022年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000万元,批复见《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旺苍县天星镇乡村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旺发改〔2022〕215号),《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旺苍县天星镇乡村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旺发改〔2022〕226号)文件。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2年旺苍县天星镇乡村产业融合示范园,2022年2月申报地方专项债券资金1000万元。

2.资金到位。2022年8月到位地方专项债券资金1000万元。

3.资金使用。截至目前,专项债券资金1000万元,支出7987269.18元,资金支出情况如下:四川鸿堃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休闲农业融合工程,支出1850000元,四川康木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新建园区道路,支出3202205元,四川康木建设有限公司新建灌溉、排涝渠系,支出1747515.23元;四川康木建设有限公司新建智慧生态停车场参观步游道,支出1187548.95元。

资金建设运营按照计划执行,严格按照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相匹配,严格按照专项债券资金专户管理办法拨付至项目施工单位。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1.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专项债券资金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处理账务,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负责项目投资管理,负责工程所需资金的筹措与拨付以及资金使用的监管,执行项目投资控制,确保项目投资控制在中标限额以内,合理支付工程合同价款,完善项目执行的内部监督制度。

2.资金支付。由施工单位申请,农业农村局特色产业股主持,设计、施工、监理、管理单位和第三方审核机构等单位代表组成,现场核实初审,部门财务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审核审批、局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局领导审核签字,资金支付审批手续齐全,使用符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资金管理相关办法规定、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乡村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工作组长,农业、旅游、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人,县财政局及项目乡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项目工序流程、建设内容、施工力量、进度计划;同时成立项目镇村协调专班,由专门的镇领导和村干部对接负责,做好宣传、协调工作,与群众对接沟通,解决群众关注的问题,优化施工环境。

(二)项目管理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

1.强化项目管理。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要求,成立了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特色产业股股长任副组长,相关股负责人及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以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项目管理机构,项目业主单位派驻技术人员现场驻场工程质量跟踪检查,天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派出专干进行现场协调指导,天星镇镇人民政府有关领导采取不定期到现场巡视巡察。监理人员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查等措施,做好事前、事中工序质量控制,及时召开监理例会,对质量不达标的项目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通过采取不同的形式和途径强化工程质量监管,确保了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2.强化质量监督。建立监理例会、现场会、协调会、督办会“四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建设质量、主管部门定期督察督办等方式,全力保障建设质量。同时,健全县、乡(镇)、村、村民代表、监理五级监督机制,在让项目接受全方位、无死角的社会监督的基础上,采取组建微信群开展线上集中指导,项目主管部门选派技术人员分片开展现场指导,监理方对重要工序及隐蔽工程实行旁站监督制管理等办法措施。同时,委托三方质量检测中心,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取样,对施工单位进场原材料进行检测,包括水泥、细骨料,粗骨料、钢筋、块石、混凝土砌块、涵管等,合格率100%,切实保障建设进度和质量。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完成园区休闲工程,新建园区道路2.66公里,其中新建园区道路4.5米宽1.36公里,扩建园区道路4.5米宽1.3公里;参观步游道12公里、改扩建大牧场环线3.5公里道路并沥青摊铺;新建灌溉、排涝渠系2公里(主水沟317.12米,次水沟833米);新建智慧生态停车场5923平方米,参观步游道5688米(其中:浆砌石参观步游道1223米、彩色透水混凝土参观步游道1911米、青石板参观步游道1989米、青石板参观步游道山脚565米)。

2.实现程度评价:项目完成数量与计划相符,质量严格按照方案图纸要求高质高量,保持时效,成本与预算一至,未增加成本,无违规记录。预计资金1000万元,完成投资950万元,支出资金798.7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将有效改善项目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粮食及经济作物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复种指数,粮经作物单产大幅增加。经济作物发展,吸附农村剩余劳动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带动农村第三产业发展,通过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可以推动农村产业分工,从而形成以乡村旅游为中心的产业链:农家乐以及由农家乐经营带动的餐饮、服务、修建;种、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运输业等,拓宽了农民的劳动方式,以农村风貌、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民俗文化、自然生态等为旅游内容的乡村旅游,使很多农民成为旅游从业者,由传统农业的种养殖经济向多种经济转变,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初步估计,项目区栽种中药材200亩、蔬菜2000亩;车厘子管护800亩,种植业产值增加总额110万元,扣除增产成本后纯收入33万元;第三产业发展户均增收1000元计,增加总收入37万元,两项合计增加纯收入70万元,天星镇3721户,户均增加纯收入188元,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2.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切实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农业基础设施。项目依托各地山清水秀的自然禀赋、深厚的文化与民俗底蕴、丰饶的农林水特色产品,大力发展集休闲观光、度假康养和农俗体验于一体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对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高质量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3.生态效益。通过水利设施建设,完善排灌系统,达到“排得出、蓄得住、灌得到”,减少农田灌溉用水量,节约保护地下水资源。大大提高了项目区抵御自然灾害(尤其是旱灾和洪涝灾害)的能力,有效保护和促进项目区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通过绿化保土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保护水土,促进项目区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使项目区内生态环境进入良性循环,并逐步改善,实现农业生产质量、农产品安全水平的有效提高,促进绿色农业和谐稳定发展。

4.可持续效益。通过对项目区统一规划,强化设施配套,推广新品种、新措施、新技术,农业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作物产量稳步提高,农民收入增加。特别是排灌系统改造、渠道输排水改造建设,为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助力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全面提升。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发挥乡村旅游产业的综合带动功能,实现乡村旅游边际效益提升,推动产业链条延伸、融合发展,从而提高乡村整体经济实力,实现产业兴旺。乡村旅游能有效带动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的全面发展,具备拉动农村地区第一产业、联动第二产业和带动第三产业的“综合动力”,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润滑剂”。在乡村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体验农业、定制农业、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等产业类型,很大程度上也需要借助乡村旅游搭建市场新渠道。

5.满意度分析评价。一是道路建设满意度,“没修通道路之前,村里都是泥巴路,下雨天根本没法走,年纪大的人更是不敢出门办事,路上又脏又滑。现在路修得这么好,天晴脚上不沾灰,雨一停穿着布鞋出门,鞋都沾不到水,真托共产党的福呀!”老百姓脸上洋溢喜悦和满足,朴实的话语中道出了全体村民的共同心声。项目新建车行道路3公里、改扩建道路3.5公里,步游道12公里、涉及农户100余户。二是排涝灌溉渠系,新建灌溉、排涝渠系2公里,改变过去排水难,沟里杂草、垃圾、臭水现状。现在排水通畅,干净卫生,群众非常满意。三是步游道等设施建设,聚焦乡村旅游产业发展薄弱环节,不断升级优化硬环境配套设施,切实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推动旅游提质增效,更好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提高游客的获得感、满意度,推动我县旅游产业化高质量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项目评价:天星镇乡村产业融合示范园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区现状,农业基础设施差,低抗自然灾害能力弱,制约着当地农业可持续发展,进行产业融合示范项目是十分必要的。项目区地处“大曾家山”,自然条件优越,土地增产潜力大,电力有保障,具有项目综合开发的物质条件,当地党政领导重视,群众积极性高,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工程设计方案针对问题、切合实际、布局合理、投资估算比较准确,项目区构建的技术先进、实用,具有可操作性,经济评价合理、项目整体可行。2022年天星镇乡村产业融合示范园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将为该区域农业、乡村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带来新动力,并为项目区周边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明显。

2.评定结论:评定结论为合格。2023年8月24日,由县农业农村局特色产业股主持,设计、施工、监理、镇村干部等单位代表组成,对新建园区车行道、参观步游道,灌溉、排涝渠系等分部工程质量、工程外观质量进行评定,评定结论为合格。项目尚未完成竣工结算审计。

(二)存在的问题

1.政策与实际需求层面,资金投入不足,管理未落实。该项目工程未投入管护经费,增加了农民负担,极大地影响了农民对工程管护的积极性,影响到工程效益的正常发挥。

2.程序与实际执行,一是前期工作开展较晚,建设任务需求摸底工作下达通知的时间较晚,因项目涉及范围广、子项目众多、建设地点分布零散等客观原因,前期摸底所需时间较长,导致方案部分内容不细;二是监管制度不够健全,项目管理过程不足,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滞后;三是执行缺陷,灌溉排涝渠系侧墙泻水孔较少,影响墙体排水。

(三)相关建议

1.强化宣传,加强监督。本项目由于时间短、工作量大、工程标准高,部分工程的实施涉及到个别群众的短期利益,需要进行解释和宣传,因此,可能会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工期紧和施工进度慢等问题,需要加强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以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确保项目建设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如期完成。

2.严格程序,加强监管。严格按照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完善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加强施工技术指导,积极推广并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严把施工队伍、施工材料和工程验收关。加大对项目的审计和监督力度,完善农田水利建设机制,逐步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和建设标准。
   3.做好移交,加强管护。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县农业农村局应及时组织施工单位与天星镇办理移交和接收手续,天星镇接收后,要与项目村委协调制定管护制度,健全基层管理体系。明确属地“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明确落实管护责任,确定管理职责,强化渠道的日常检查和管护,及时清扫,确保渠道、道路工程保持较好的完好率和排灌的畅通。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