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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 9月 26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1
一、主要职责1
二、机构设置4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5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8
第五部分 附表7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规划和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自然保护地和荒漠等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县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承担旺苍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全省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经营加工、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
4.负责全县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全省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地方标准。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合理利用。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指导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县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自然遗产申报的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苗圃)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现代林业园区建设、低产低效林改造、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9.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苗圃)基本建设、发展,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林业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1.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日常巡护、隐患排查整治、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专业防火队伍组建管理、未达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中启动应急响应条件的初期火情火灾处置、牵头灾损评估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和统计评估相关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承担旺苍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12.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县级及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县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监督管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林业行业宣传工作。
14.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全川行动、低产低效林改造、增彩添香和花卉产业发展,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县湿地、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归并整合及监督管理。负责国家公园旺苍境内相关工作。
17.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在接到相关部门关于启动应急响应的申请后,第一时间协调、指挥调度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的救援救灾工作,发布灾情信息,协调做好应急保障,组织指导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灾民救助和生活保障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二、机构设置
林业局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林业事业机构2个。
纳入林业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旺苍县林业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3903.72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入减少20045.22万元,减少45.6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项目预算收入减少。与2021年相比,支出减少20045.22万元,减少45.6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项目预算支出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23903.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83.79万元,占43.8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17.64万元,占56.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万元,占0.0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390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8.98万元,占7.74%;项目支出22054.74万元,占92.26%。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3903.72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入减少20045.22万元,减少45.6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项目预算收入减少。与2021年相比,支出减少20045.22万元,减少45.6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项目预算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83.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3.86%。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437.67万元,下降18.8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83.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39万元,占0.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53万元,占1.17%;卫生健康支出77.19万元,占0.73%;住房保障支出109.47万元,占1.04%;节能环保(类)支出1700.29万元,占16.23.%;农林水(类)支出8450.92万元,占80.6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483.7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支出决算为23.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122.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8.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项):支出决算为5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支出决算为857.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10.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现金(项):支出决算为44.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还草(项):支出决算为0.6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项):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29.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2.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210.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4.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支出决算为1099.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5.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880.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6.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为2516.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7.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8.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64.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9.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4.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农林水(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83.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1.农林水(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251.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2.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1016.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3.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项):支出决算540.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48.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78.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7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8.56万元,完成预算100%,减少2.15万元,下5.28%,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万元,占67.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56万元,占32.5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99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严峻,公车使用增多。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7辆、载客汽车1辆,其他车辆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及指导项目实施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5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3.14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5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10批次,12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5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林草规划院来旺开展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检查验收691元;泸州市林科院来旺开展科技服务活动828元;省林堪院来旺开展大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项目现场勘察906元;剑阁县林业局来旺交流学习世行项目建设755元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全年无外事接待发生。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17.6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65万元,比2021年减少26.77万元,下降19.92%。主要原因是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1.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1.6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中药材基地培育,大峡谷森林公园建设项目职工宿舍、职工培训和活动中心、食堂等定制家具采购,采购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17.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12.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林业局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森林防灭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工程项目实施及验收、退耕还林等补助资金兑现检查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大峡谷森林康养债券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4个子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林业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林业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绩效自评综述:2022年林业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正常运转;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指在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指除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外其他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14.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指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15.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指专项用于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
16.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指专项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17.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项):指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支出。
18.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项):指除退耕还林中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耕还林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指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23.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指产业化管理方面支出。
24.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防灾减灾(项):指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27.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0.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除农林水中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款)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指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36.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发的支出(项):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发的支出。
3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2年林业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旺苍县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11个,包括:旺苍县林业局机关、旺苍县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县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县核桃产业发展中心、旺苍大峡谷森林公园管理中心、米仓山大峡谷旅游区事务中心、米仓山大峡谷风景名胜区事务中心、汉王山东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旺苍县国有林场、旺苍县国营苗圃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情况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规划和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自然保护地和荒漠等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县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承担旺苍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全省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经营加工、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
4.负责全县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全省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地方标准。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合理利用。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指导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县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自然遗产申报的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苗圃)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现代林业园区建设、低产低效林改造、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9.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苗圃)基本建设、发展,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林业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1.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日常巡护、隐患排查整治、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专业防火队伍组建管理、未达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中启动应急响应条件的初期火情火灾处置、牵头灾损评估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和统计评估相关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承担旺苍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12.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县级及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县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监督管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林业行业宣传工作。
14.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全川行动、低产低效林改造、增彩添香和花卉产业发展,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县湿地、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归并整合及监督管理。负责国家公园旺苍境内相关工作。
2.17.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在接到相关部门关于启动应急响应的申请后,第一时间协调、指挥调度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的救援救灾工作,发布灾情信息,协调做好应急保障,组织指导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灾民救助和生活保障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2022年末,部门在职人员实有人数108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事业人员9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人,非参事业人员85人;离退休人员98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任务。全面完成省、市下达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各项指标任务,具体以《广元市2022年度县(区)和市级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方案》为准。
2.园区建设和产业发展。全力创建省星级现代林业园区,建成市级现代林业园区1个;大力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实施以大树“高接换优”、引进品种“水土不服”为主的核桃品改1万亩,扎实开展核桃、油橄榄品改“回头看”,全面完成核桃实生苗品改扫尾工作,油橄榄品改实现应改尽改。建成核桃稳产丰产示范基地12万亩,建成油橄榄稳产丰产示范基地0.036万亩,建设核心丰产示范基地旺苍县0.036万亩,新建核桃初加工点3个;建设笋用竹丰产示范基地0.6万亩,建成投产竹笋初加工点3个、竹区道路8公里;建成林下茯苓、花卉、药材、笋用竹示范基地2万亩;
3.项目投资。编制完成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谋划储备项目20个以上总投资70亿元以上;持续加大中省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年底前至少有1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纳入财政项目库管理;加强林业项目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不低于90分;开展行业内部审计及林草统计工作;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林业碳汇开发和交易。创新国家储备林项目融资模式,建立“市级统筹、市县联动、分级负责、国企运作”的推进机制,将国家储备林项目工作与巩固扶贫成果、乡村振兴、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年底前至少各有1个国家储备林项目落地。
4.生态建设。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持续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关注森林活动,以生态感知落地上图系统为载体,围绕纯林改造、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退化林修复等重点,完成营造林4.5万亩;全面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有效管护国有林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及时足额兑现涉林惠民资金;全面加强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旺苍县1045人;建立健全动态调整退出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开展濒危古树复壮,经科学论证后开展蜀道古柏通透性改造,积极创建古树公园。全面落实古树名木纳入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
5.森林资源管理。切实履行林业“主防”责任,抓好宣传教育和预警监测,执行最严防火令。持续强化火源管控,抓实“防火码”和“数字熊猫”APP运用,推进相对集中坟墓区焚烧池和重点林区防火检查卡哨建设,实现应建尽建,卡哨火源(金属)探测仪应配尽配,提高火源管控实效;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湿地保护,推进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省级暗访及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销号。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后续工作。全力做好G5京昆高速扩容等市重大项目涉及进入自然保护地的协调服务保障工作;持续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和检疫工作,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松林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及时发现并如实上报松材线虫病新疫情、枯死松树及其他重大植物疫情。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全面完成“双增”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森林督查,抓严行政审批后续监督检查,强力推动问题整改销号;持续推动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试点县区全覆盖。加快完成专业猎捕队伍组建,实现有效运行。
6.林业改革。全面深入推行林长制,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7.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全面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以“十四五”规划指引,紧扣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发展林业产业,促增收、惠民生,助推乡村振兴。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2022年本部门收入23903.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83.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17.6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支出23903.72万元,其中: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848.98万元(人员经费1678.27万元、公用经费170.71万元),占7.7%;项目支出22054.74万元,占92.3%。按经济支出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651.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913.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365.62万元,资本性支出13970.93万元,对企业补助2.3万元。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末,涉农整合衔接乡村振兴补助、集中焚烧区建设、防灭火宣传教育工程建设、国家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项目共计12914.96万元预算指标结转至下年继续安排使用。2022年本部门决算无财政拨款资金结余。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我局人员类项目年初预算批复金额1240.36万元,调整预算金额70.35万元,全年预算金额1310.71万元,完成支付金额1205.63万元,执行进度92%,预算完成情况较好。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我局运转类项目包括公用经费项目和其他运转类项目,所有运转类项目均严格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报绩效目标。运转类项目年初预算批复金额145.26万元,调增预算金额6万元,全年预算金额151.2万元,完成支付金额96.03万元,执行进度64%,资金结余率大于10%的主要原因是受资金调度影响,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3.特点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我局特定目标类项目年初预算批复金额0万元,调整预算金额35506.09万元,全年预算金额35506.09万元,完成支付金额22658.43万元,执行进度64%,资金结余率大于10%的主要原因一是受资金调度影响,项目支出减少;二是天保国有林管护、涉农整合衔接乡村振兴补助等项目受季节影响,无法在年度内全面完成任务,项目资金按规定结转至次年继续使用。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落 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忠诚担当,拼搏实干,统筹做好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1.园区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林业产业提质增效。以巩固提升为抓手,持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现代林业园区建设,促进林产业转型升级,激发林产业供给端活力。一是园区建设方面。规划将英萃、西河、普济3个园区打捆创建为省级现代林业园区,2022年共落实财政资金1459万元用于巩固提升园区建设,实施并完成核桃管护、中药材管护、中药材种植、道路新建、低效林改造、水土流失治理等项目建设。二是产业发展方面。完成核桃品种改良1万亩、疏密改造示范1300亩、稳产丰产示范管护12万亩,开展核桃芽接、综合管护等技术培训1500人次,建成竹区道路3公里,抚育管护笋用竹2万亩,建成中药材示范基地1万亩、笋用竹示范基地1万亩,预计实现核桃产量4.7万吨、笋用竹产量1500吨、笋用竹产值2280万元,建成笋用竹初加工点3个、核桃初加工点3个。
2.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资金争取卓有成效。坚定不移地扭住林业项目投资这个“关键”,突出林业重大项目的支撑引领作用,抢抓战略机遇,拓宽投资渠道,打好项目建设主攻战,为乡村振兴和林业发展提供强大引擎。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6亿元、项目入库0.26亿元;谋划储备项目18个,总投资70.8亿元;向上争取资金7313.69万元;招商引资实际到位市外资金2.13亿元;总投资22亿元米仓山大峡谷森林康养项目已进入建设阶段。
3.资源保护管理持续加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依法“重拳出击”,有效维护了森林生态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和谐的生态环境。一是资源管理方面。以推行“林长制”为抓手,积极开展森林督查和新一轮林地保护规划工作,依法使用林地限额24.607公顷、采伐指标47547立方米,办理采伐证2450宗,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270.7万亩,出动直升机17架次喷洒无公害药粉 2000公斤,防治蜀柏毒蛾、云南松毛虫3万亩,叶蜂人工防治1.3万亩,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完成森林督察核查图斑609个,名木古树全部完成挂牌,环保督察整改问题无新增和反弹现象发生。同时,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林业行政案件46件,涉林案件综合查处率100%,有效维护了森林生态安全。二是森林防灭火方面。设置永久卡点12个和临时宣传点46个,配备金属探测仪12把,落实专人1410名,做好进山火源管控。安装宣传广告牌和公示牌1278个、悬挂宣传标语130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25万余份、告学生家长书5.5万份、签订承诺书11.4万份,召开群众坝坝会1650余场次,张贴包保明白卡9.5万余份。查处野外违规用火1起,组织群众观看警示教育片1600余场次,成功处置“8.20”森林火情。三是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方面。完成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再完善”工作,编制完成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G5京昆高速复线汉广段进入米仓山大峡谷风景名胜区项目获得准入许可,全力保障G5京昆高速复线汉广段办理使用林地许可,同时加强全县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未出现新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4.科学绿化有力有序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统筹山水林田系统治理,以建设绿色旺苍、美丽旺苍为总目标,持续推进科学绿化行动。一是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修复。依托广元市大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修复项目,推进增彩添香示范项目,完成人造乔木林633.33公顷,退化林修复1666.67公顷,封山育林1200公顷,围栏建设10万米。二是持续加大营造林力度。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完成造林绿化落地上图工作,持续巩固18.55万亩退耕还林成果,常态化开展国有林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日常管护。三是持续加强模范创建。积极申报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培育和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10家,新注册成立专业合作社两家,旺苍县红旺核桃专业合作社已评定为省级示范社,成功申报举办2022四川红叶生态旅游节暨旺苍第十四届米仓山红叶节活动。
5.林业改革发展不断深化,切实增强内生动力。深刻把握全县林业的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激发林业发展内生动力。一是全面推行林长制。设立县、镇、村(国有林单位)三级林长1011名,监管员265名,网格员2854名。县级林长开展林区巡查104次,镇级林长开展林区巡查3900余次,村级林长开展林区巡查33000余次,化解难点、堵点问题1360个,林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二是林业保险方面。已全面完成全县政策性森林保险收缴;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实现全覆盖并完成专业猎捕队伍组建。三是强力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编制完成《四川省旺苍县国家储备林项目一期建设方案》并通过省林草局审批,项目建设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报政府常务会审议,积极推进项目公司组建,一期项目建设预计投入资金97390.46万元,于12月底前开工建设。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将各股室(直属单位)预算项目全年预算执行情况纳入了部门绩效管理考评细则中。同时,根据财政局安排,于2022年3月17日随同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公开了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于2022年10月12日随同2021年部门决算说明公开了整体、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管理透明度。
(四)自评质量。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我单位认真自评,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92分。
绩效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分值 |
指标得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部门预算管理(60分) |
预算编制(24分) |
目标制定 |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是否要素完整、细化量化。 |
8 |
8 |
目标完成 |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 |
8 |
8 |
||
编制准确 |
评价部门年初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准确。 |
8 |
8 |
||
预算执行(20分) |
支出控制 |
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控制情况。 |
8 |
7 |
|
动态调整 |
评价部门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后,将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到预算调整的情况。 |
6 |
4 |
||
执行进度 |
评价部门在6、9、11月的预算执行情况。 |
6 |
4 |
||
完成结果(16分) |
预算完成 |
评价部门预算项目年终预算执行情况。 |
8 |
6 |
|
违规记录 |
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反映部门上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是否合规。 |
8 |
8 |
||
专项预算管理(20分) |
项目决策(8分) |
程序严密 |
评价专项项目的设立是否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健全。 |
3 |
2 |
规划合理 |
评价项目规划是否符合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规划是否一致。 |
3 |
3 |
||
结果符合 |
评价项目实施结果与项目总体规划计划是否一致。 |
2 |
2 |
||
项目实施(4分) |
分配科学 |
评价项目分配方法选择是否科学,分类评价分配程序和过程管理是否规范。 |
2 |
2 |
|
分配及时 |
评价部门是否按规定时限及时分配专项预算资金。 |
2 |
2 |
||
完成结果(8分) |
预算完成 |
评价专项项目资金拨付到具体项目(人)的情况。 |
3 |
3 |
|
实施绩效 |
评价专项项目实施绩效情况。 |
3 |
3 |
||
违规记录 |
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反映部门上一年度部门专项预算管理是否合规。 |
2 |
2 |
||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
自评质量(4分) |
自评准确 |
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率。 |
4 |
4 |
信息公开(8分) |
目标公开 |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是否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
4 |
4 |
|
自评公开 |
评价部门是否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开。 |
4 |
4 |
||
整改反馈(8分) |
结果整改 |
评价部门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情况。 |
4 |
4 |
|
应用反馈 |
评价部门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结果应用情况。 |
4 |
4 |
||
总分合计 |
|
100 |
92 |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
(二)存在问题
1.争取的上级项目资金县级配套的公业务严重不足,特别是项目可研费、编制费、工程造价咨询费、评审费、以及监理费、审计费都没有预算,项目推进困难。
2.部分项目季节性较强,施工进度缓慢,导致预算执行进度缓慢,需进一步加以改进。
(三)改进建议
1.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支出,加强职工法规、法律、政策培训,引导干部职工依法依规按制度办事。
2.严格财务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率,项目实施高效有序;对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适时予以提醒敦促,切实提升项目绩效,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延伸至资金使用终端。
3.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健全完善内部审核机构,加强内部财务审计监督,定期组织检查和审计,主动接受部门审计、检查、监督。
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市委八届二次全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县委第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创建标准化规范化党组织为抓手,坚持目标导向、基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可持续导向,全面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主要用于我单位各支部开展党组织活动、发展党员、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等的工作经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我单位党建工作聚焦“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核心任务,做好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将党建工作与林业执法业务工作、队伍素质、服务水平深度融合,积极在林业行业领域确立有特色、有影响力、有示范的党建品牌,在重点服务窗口、行政执法中设立“党员先锋岗”,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局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单位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积极开展了2022年党组织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全年预算数11.8万元,预算批复数为11.8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资金来源为年初预算资金。
2.资金到位。年初预算下达资金,到位11.8万元。
3.资金使用。用于本单位党建工作建设,使用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按照预算收支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审批报销程序,做到了资金全部用于开展党组织活动、党组织建设工作等方面,无挤占、挪用现象。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资金由财政预算下达11.8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管理情况。该项目单位会计机构健全,资金管理严格,严格按照费用审批制度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项专用。
(三)项目监管情况。
对外接受财政和审计的监督,对内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流程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运行良好。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各支部年初制定工作目标,建立日常工作台账,做到活动有方案、有计划,推进有措施、有载体。二是扎实推进党内生活规范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红色星期五”主题党日、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双报到”、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意识形态和宣传教育工作,深化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抓实乡村振兴驻村帮扶。三是认真完成党费收缴工作,由专人负责,按月足额收缴党费,定期公开党费收缴情况。四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流程,做好党员考察培养教育工作,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降低标准,不追求数量,确保党员发展质量。五是强化作风纪律建设。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开展党规党纪宣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广泛开展警示教育。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全年预算数11.8万元,执行数为7.79万元,完成预算的66%,项目达到预期目标,支付比例较低原因是资金计划未审批。
(二)存在的问题。
党内活动开展形式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
(三)相关建议。
无
2022年度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下达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情况。2022年共计下达我县央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996.65万元。其中: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369.65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627万元。
(二)下达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目标情况。2022年下达央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目标是:对天保工程实施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险给予补助,加强天保工程二期确定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障,确保林区和谐稳定;对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聘开展资源管护人员给予补助,实现资源有效管护。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2022年我县共计下达央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996.6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天保国有林管护人员社会保险和发放生态护林员工资。截止评价日,上述补助项目均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有序推进,共计支付补助资金450.89万元,支付率45%。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县2022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所涉及项目都严格按照资金下达文件中任务安排编制实施方案,通过项目的实施,让天保工程二期确定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得到保障,从而确保林区和谐稳定;兑现2022年1月至2022年10月生态护林员补助400.89万元,实现资源有效管护。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到位及绩效指标完成情况。2021年下达我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342.18万元,目前共计已支付项目资金1770.25万元,尚未支付项目资金571.93万元,支付率76%。具体情况如下:
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年度管护任务21.65万亩,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参保381人,到位补助资金369.65万元,已按月缴纳国有林管护人员社会保险。由于我县天保资金存在跨年度使用情况,所以2022年天保社会保险补助资金当年未完成支付。
生态护林员补助627万元,主要用于对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聘开展资源管护人员给予补助。2022年选聘建档立卡贫困护林员1410人,管护年度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31日。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当年管护任务,支付管护补助400.89万元,剩余部分待财政审批计划后支付。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分析。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所涉及的项目均为民生保障和农户补助资金,在有效管理全县森林资源,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的同时,进一步巩固农民脱贫成效,为促进农民实现小康生活奠定了基础。
2.社会效益分析。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全县国土绿化和生态建设水平,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用材林生长量和经济林产量极大提高、改善林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提供农民务工机会,助推当地贫困户脱贫增收,实现人民群众生活富足、安居乐业。
3.生态效益分析。项目的实施,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大于85%,无森林火灾损失,林分结构、生态环境等明显的改善。确保了全县23万余亩国有林森林资源的安全。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项目的实施,极大的维护林区稳定,保障了经济可持续发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灾率0.44‰,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0019‰,为保护我县生态环境平衡发展,构建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实现生物多样性起到重要的帮助。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农户对项目的实施满意度大于95%。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进措施
1.项目绩效未完成的原因。一是由于我县天保资金历年都是上年资金次年使用,所以2022年天保社会保险未全部完成支付,将在2023年按方案继续使用。二是2022年生态护林员补助未完成,原因是2022年中途新增选聘护林员365人,导致10月至12月管护补助要在12月结束后发放。
2.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资金高效、安全运行。二是科学使用资金,在合理合规的情况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当年结转结余。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结果运用
1.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视、狠抓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从上到下狠抓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加强项目整合。
2.加强林业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综合能力。一是努力创造条件,积极争取领导支持,不断加强林业队伍建设,提高林业生态建设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生态文明建设及林业健康快速发展夯实基础;二是树立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3.大力开展林业宣传,提高全民法律法规意识。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出动流动宣传车,设立固定宣传牌,悬挂宣传横幅,派发宣传单,开展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各项林业政策;做到只要林农需要保证人员到位、服务到位、技术到位。
(二)结果公开
1.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0分。
2.我单位将按照要求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2022年度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央省下达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情况。2022年共计下达我县央省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6317.04万元。其中:天保工程区管护补助387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037.01万元,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875.9万元,退耕还林抚育补助251.72万元,中央林木良种补助106万元,造林补贴830万元(全部纳入涉农整合),森林抚育342万元,森林防火补助及宣传教育建设61.4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40万元,国家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80万元,林草产业补助350万元,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418万元(资金下达米仓山自然保护区事务管理中心),森林植被恢复费518.01万元。
(二)央省下达改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情况。2022年中央下达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总目标是加强森林资源管护,落实纳入森林资源管护补助的天保工程区、天保工程区外森林管护,完成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管护64.27(万亩),国家级公益林森管护84.72万亩,省级公益林42.61万亩,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协议停伐面积58.18万亩;完成造林、森林抚育共4.21万亩;提升林木良种培育能力和林木良种使用率;林下可燃物载量控制3600亩,集中焚烧区建设、防灭火宣传教育工程建设;对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能力建设;加强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能力建设、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及防治。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2022年我县共计下达央省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6317.04万元,其中,造林补助项目830万元全部纳入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范畴,用于林业产业发展。截止评价日,除国森林防灭火和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按照实施方案正在有序推进外,其他项目均已完成,共计已支付项目资金4005.11万元,尚未支付项目资金2311.93万元,支付率63%。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县2022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所涉及项目都进行了科学的规划编制,项目依据充分,实施方案通过省、市或县政府的审核批复。通过项目的实施,管护国有林21.65万亩,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协议停伐面积58.18万亩,补偿国家级公益林84.72万亩、省级公益林42.61万亩,森林抚育面积1.17万亩,培育良种核桃穗条200万芽;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1‰以内。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到位及绩效指标完成情况。2022年下达我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6317.04万元,目前共计已支付项目资金4005.11万元,尚未支付项目资金2311.93万元,支付率63%。具体情况如下:
天保工程区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年度管护面积127.87万亩,到位补助资金2037.0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完成管护面积127.87万亩,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补助资金2037.01万元,支付率100%。
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年度管护任务21.65万亩,到位补助资金387万元,完成管护面积21.65万亩,按月发放国有林管护人员工资。由于我县天保资金是当年资金次年使用,所以2021年天保国有林管护费2022年使用。
非天保工程区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年度管护任务58.1783万亩,到位补助资金875.9万元,完成管护面积58.1783万亩,已支付875.9万元,支付率100%。
森林抚育到位补助资金342万元,完成国有林、集体林森林抚育共计1.17万亩,按照验收合格小班面积据实拨付项目资金,已支付项目资金30万元,支付率9%。未完成的原因是:报账资料提交较晚,目前正在申报资金支付。
林木良种补助到位106万元,用于培育良种核桃穗条200万芽,项目已全部完成,支付项目资金23万元,支付率22%。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到位40元,用于松材线虫病重点防御区防治,目前正在采购防治药物。
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18万元,用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由于资金计划下达时间较晚,目前项目正在进行采购。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830万元(中央财政造林补贴),实施中药材种植3000亩,核桃品种改良3700亩,核桃综合管护10000亩,发展笋用竹3000亩,建工程已全面完工,已支付518.2万元,支付率62%。未完成支付的原因是项目涉及全县23个乡镇,进度无法一致,影响报账及资金支付。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分析。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全县林业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巩固农民脱贫成效,为促进农民实现小康生活奠定了基础。
2.社会效益分析。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全县国土绿化和生态建设水平,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用材林生长量和经济林产量极大提高、改善林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提供农民务工机会,助推当地贫困户脱贫增收,实现人民群众生活富足、安居乐业。
3.生态效益分析。项目的实施,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大于85%,无森林火灾损失,林分结构、生态环境等明显的改善。确保了全县23万余亩国有林森林资源的安全。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项目的实施,极大的维护林区稳定,保障了经济可持续发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灾率0.44‰,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0019‰,为保护我县生态环境平衡发展,构建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实现生物多样性起到重要的帮助。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农户对项目的实施满意度大于95%。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项目绩效未完成的原因。一是个别项目进度缓慢,资金支付率低;二是由于地方财政财力不足,导致项目完工后部分资金支付困难;
2.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积极筹措资金,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结果运用
1.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视、狠抓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从上到下狠抓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加强项目整合。
2.加强林业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综合能力。一是努力创造条件,积极争取领导支持,不断加强林业队伍建设,提高林业生态建设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生态文明建设及林业健康快速发展夯实基础;二是树立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3.大力开展林业宣传,提高全民法律法规意识。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出动流动宣传车,设立固定宣传牌,悬挂宣传横幅,派发宣传单,开展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各项林业政策;做到只要林农需要保证人员到位、服务到位、技术到位。
(二)结果公开
1.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89分。
2.我单位将按照要求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2022年林草产业补助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要求,我局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及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和内业资料整理分析,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资金下达情况。2022年共计下达我县省级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林草产业补助投资计划350万元,其中:新造油茶产业基地100万元,竹产业基地建设250万元。
(二)绩效目标下达情况。2022年省级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林草产业补助计划总目标是建成竹产业基地0.5万亩、新造油茶产业基地0.1万亩。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2022年共计下达我县省级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林草产业补助投资计划350万元,全部用于林草产业发展,完成油茶产业基地建设0.1万亩,巴山木竹抚育管护0.5万亩。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省级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下达我县后,县林业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资金文件要求,组织编制了旺苍县2022年巴山木竹抚育管护项目实施方案和旺苍县2022年油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通过县政府审核批复。通过政府采购程序依法依规确定了项目施工单位。截止评价日,已完成0.1万亩的新造油茶林栽植及0.5万亩巴山木竹抚育管护。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共计下达我县省级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林草产业补助350万元,截止评价日,已提交项目报账资料,正在申请支付资金。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情况。已按照相关实施方案技术要求及进度安排,完成0.1万亩油茶林栽植,造林成活率达85%以上;完成0.5万亩巴山木竹抚育管护,施工质量合格。
2.投资完成情况。按照投资计划,已全部完成项目建设,投资完成率为100%,已根据合同约定,提交项目报账资料,正在申请支付资金。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巴山木竹抚育管护,逐渐调整竹林结构,有助于减少竹林病虫害,改善林分生长环境,提高竹林质量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最终提高竹笋产量,助推林农增收。通过新造油茶林,有效改善低效林生长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增加森林覆盖率。同时,还可吸纳农民务工,增加项目区农民收入,提高林农发展产业的积极性,助推林业产业发展,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项目绩效未完成的原因。资金计划下达后,因方案编制、招投标等时间较长,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报账程序资料提交不及时,资金支付率低。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程,积极组织检查验收,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以本次绩效自评结果为导向,综合考虑林业项目季节性因素,反思林业项目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存在的问题,多举措加快项目各环节进度。
旺苍县2022年森林抚育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要求,我局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及项目实施单位,对整个项目进行实地现场查看和内业资料整理分析,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资金下达情况。2022年共计下达我县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抚育项目投资计划资金342万元,其中:国有林抚育220万元,集体林抚育122万元。
(二)绩效目标下达情况。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抚育项目计划资金绩效总目标是按照《森林抚育规程》《四川省森林抚育技术指南》《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等相关技术规定,采取生长伐、卫生伐和割灌除草三种方式,对1.71万亩公益林实施抚育管护。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2022年共计下达我县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抚育项目投资计划资金342万元,全部用于2022年森林抚育项目。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下达我县后,县林业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资金文件要求,组织编制了集体林和国有林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并通过县政府的审核批复,通过政府采购程序依法确定了项目施工单位。截止评价日,已全部完成1.71万亩森林抚育。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共计下达我县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抚育项目投资计划资金342万元,截止评价日,已根据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30万元,支付执行率8.77%,312万元未支付。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情况。已全部完成1.71万亩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95%以上。
2.投资完成情况。已根据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30万元,支付执行率8.77%,312万元未支付。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森林抚育,有助于减少森林病虫害和森林火灾发生,将明显改善我县的森林生态环境和森林质量,提高森林生产力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有力地控制水土流失。同时,还可吸纳农民务工,增加项目区农民的收入,提高林农造林和护林的积极性,加快造林绿化荒山进程,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项目绩效未完成的原因。资金计划下达后,因方案编制、招投标等时间较长,加之,冬季雨雪等天气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验收延迟,资金支付率低。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程,积极组织检查验收,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是以本次自评结果为导向,反思林业项目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存在的问题,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二是树立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2022年森林植被恢复费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要求,我局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及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和内业资料整理分析,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资金下达情况。2022年下达我县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费省级分成资金和2022年森林植被恢复费省级分成及市本级分成森林植被恢复费共计538.01万元,年末财政追减指标181.42万元,实际可用植被恢复费植被356.59万元。
(二)绩效目标下达情况。2022年森林植被恢复费计划总目标是完成护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林业调查及规划设计、造林工程、森林资源管护及森林病虫害防治等。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2022年下达我县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费省级分成资金和2022年森林植被恢复费省级分成及市本级分成森林植被恢复费共计538.01万元。全部用于护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林业调查及规划设计、造林工程、森林资源管护及森林病虫害防治等。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森林植被恢复费下达我县后,县林业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资金文件要求,组织编制了各分项目实施方案和相关技术要求,并通过县政府审核批复。通过政府采购程序依法依规确定了各分项目实施单位。截止评价日,已完成森林防火监控系统安装、张华镇森林防灭火瞭望塔维修、原大河乡护林防火巡护道建设及森林资源火灾风险普查,完成旺苍县竹林面积核实调查、国土空间规划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工作方案编制,完成乡镇零星绿化项目、高阳镇大茅坡等地造林绿化项目,完成林权档案扫描入库、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旺苍县国营苗圃国家核桃良种基地改(扩)建项目及米仓山大峡谷景区洪灾损毁维修,完成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项目。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共计下达我县森林植被恢复费可用指标356.59万元,截止评价日,已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资金336.59万元,支付执行率94.39%,20万元未支付。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情况。已按照相关实施方案要求,完成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6套、防火检查站1个、防火瞭望塔2个,购买无人机5架,张华镇森林防灭火瞭望塔维修、原大河乡8415米护林防火巡护道建设及全县森林资源火灾风险普查;完成全县竹资源面积核实调查、国土空间规划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工作方案编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完成米仓山镇、东河镇、木门镇、水磨镇等乡镇零星绿化、高阳镇大茅坡等地造林绿化项目;完成80万页林权档案扫描入库及25万条林权登记数据整理、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旺苍县国营苗圃国家核桃良种基地改(扩)建项目及米仓山大峡谷景区洪灾损毁维修;完成66万亩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项目,经检查验收,质量均达到各项目技术要求标准。
2.投资完成情况。按照投资计划,已全部完成项目建设,投资完成率为100%,支付资金336.59万元,支付执行率94.39%,20万元未支付。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护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资源管护及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森林生态安全,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通过竹林面积核实调查、国土空间规划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全面掌握我县竹产业资源现状及造林绿化空间潜力,为林业产业提质增效及国土绿化提供重要基础资料。通过实施造林工程,有效改善人居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增加植被覆盖度。同时,还可吸纳农民务工,增加项目区农民收入,提高林农发展产业、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林业在助推乡村振兴中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评价结论及建议
护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林业调查及规划设计、造林工程、森林资源管护及森林病虫害防治等项目实施对科学开展造林绿化、保护森林资源、提升全县森林防灭火能力及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以本次绩效自评结果为导向,综合考虑林业项目季节性因素,反思林业项目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存在的问题,多举措加快项目各环节进度。建议县财政统筹资金投入,优化资金使用方向,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022年涉农整合林业产业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根据旺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旺苍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调整方案的通知》(旺府函〔2022〕134号)文件精神,在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规划申报的基础上,我局结合实际,完成了旺苍县白水镇等14个乡镇2022年核桃综合管护项目、旺苍县天星镇等7个乡镇2022年核桃品种改良项目、旺苍县2022年巩固提升核桃现代林业园区建设项目、旺苍县天星盐河生态康养区林业项目、旺苍县米仓山镇等11个乡镇2022年林下中药材种植项目、旺苍县白水镇等5个乡镇2022年笋用竹产业发展补助项目、秦巴山区林木种子资源库扩建项目等7个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并通过了发改局批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在全面推进全县56万亩核桃提质增效基础上,强力推进核桃基地建设管理,综合管护核桃8350亩,核桃品种改良2000亩,充分利用林下资源空间,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3400亩,新造笋用竹1300亩,管护笋用竹1600亩,建设笋用竹种子资源库25亩,巩固提升旺苍英萃、西河、黄花山三个核桃现代林业园区,建设天星盐河生态康养区1个。项目实施期限2022年5月至2023年5月,2022年5月完成项目规划、方案制定和立项,2022年6月至2022年10月组织项目实施,12月底前完成县级验收、资金支付,笋用竹项目在2023年3月至4月完成补植补造,5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并支付剩余资金。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2年涉农整合林业产业项目计划投资1900万元,含笋用竹发展资金97万元,笋用竹种质资源库69万元,核桃品改60万元,核桃管护167万元,林下中药材种植102万元,园区建设1405万元。资金及时批复到位,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截至目前,项目资金实际支出521.8万元(其中核桃管护35万元、核桃品改36万元、林下中药材27万元、园区423.8万元),支付进度27%,资金开支范围均用于产业项目补助,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2022年涉农整合林业产业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业主,各项目村作为子项目实施主体,采取村级组织自建自营、村民自建等方式组织实施。由各项目乡镇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项目建设的完整档案资料报县林业局备案。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综合管护核桃8350亩,核桃品种改良2000亩,充分利用林下资源空间,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3400亩,新造笋用竹1300亩,管护笋用竹1600亩,建设笋用竹种子资源库25亩,巩固提升旺苍英萃、西河、黄花山三个核桃现代林业园区,建设天星盐河生态康养区一个,全面完成了2022年涉农整合林业产业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建设质量达到预期效果。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实施核桃综合管护、笋用竹发展、现代林业园区建设等7个林业产业项目,有效推动我县特色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发挥出我县核桃、中药材、笋用竹等特色优势产业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骨干作用,切实巩固拓展了我县脱贫攻坚成果,加快了我县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直接惠及当地群众,优先安排项目所在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并鼓励村级组织自建自营、村民自建等方式,让林农就地务工、股份分红、二次返利获得稳定收益,实现新型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长效“双带”林农增收,辐射带动农户增收。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核桃综合管护、核桃品种改良、林下中药材种植、笋用竹发展、笋用竹种质资源库建设、核桃现代林业园区、天星康养区等7个建设项目,符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要求,符合我县实际,项目实施分配合理,使用合规,项目效益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我县核桃总面积50万亩以上,每年纳入项目补助部分极少,投入财政资金面极小,对于整个产业的发展不利,又因为大多数林业产业类项目都属于生产周期长的项目,而财政资金的短期投入,无法立即见成效,导致农户重视不够,自筹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的几乎没有,而每年财政资金有限,不能保证长期财政投入,可能会有资金链断缺,导致项目质量不能持续,影响项目建设成效。
(三)相关建议。建议国家、省增加乡村振兴林业产业资金投入,优化资金使用方向,确保林业产业持续财政资金投入。
2022年国家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项目主管部门职能职责为指导辖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救助,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野猪防控试点并协助做好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负责项目资金规划方案编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检查验收和区域绩效目标申报及评价等工作,配合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三批)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2〕66号)。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林草局印发的《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资环〔2020〕60号)及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制度,扎实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加强预算项目前端绩效管控,推动预算安排理性决策动态实施绩效运行监控,深入开展绩效自评。资金支持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规范、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挂钩”的原则分配。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野猪致害防控试点的通知》(川林保函〔2022〕554号)精神,我县国家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野猪危害防控试点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对近年野生动物致害情况开展调查,选择试点区域,开展野猪危害防控试点工作,适时适地适量地猎捕野猪,控制种群数量,减少野猪危害人畜安全、损坏农作物事件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建立补偿机制,对我县辖区内遭受野生动物致害的农作物、畜禽的所有者及人员进行补偿。在场镇、学校等地发放宣传册页、张贴宣传画或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当地居民对野猪危及人身安全的防范意识和紧急状况下安全避险知识,避免盲动行为造成更大损失或安全隐患。
项目申报符合我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实际,有效减少野生动物泛滥致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局高度重视此次绩效自评工作,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部门及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林办〔2023〕23号)要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明确绩效评价要求,成立专项绩效评价工作组;二是及时收集基础资料,按照本次绩效评价要求,及时全面收集整理各类绩效评价基础资料,包括资金下达文件、绩效目标、财政政策执行、财经纪律监督执行、项目申报、批复、实施、验收等相关文件资料;三是对照《2023年省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一级、二级指标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分析项目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果等方面的情况;四是全面总结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五是由我局资源股牵头的专项绩效评价工作组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并撰写我县此专项支出绩效的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省财政厅、省林草局下达我县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共计80万元。
2.资金到位。我县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共计到位8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至目前,我县国家野生动植物补助资金实际支出49.5万元,资金使用率61.88%。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1.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国家林草局、省林草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对于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效益,有效保障国家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起到了重要的关键性作用。
2.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监督到位。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防止资金截留、挤占、挪用,保证资金专款专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账目明晰。并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项目高效安全实施。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我局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资金管理使用的要求,经局党组会议讨通过,进一步加强资金分配、项目实施内容等方面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相关成员组成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相关政策要求,对照技术标准以及政府采购等项目管理要求规范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管理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按规定实施方案编制并组织实施,档案资料规范齐全,相关的内控制度健全。
(三)项目监管情况
加强项目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工程进度和质量。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目前,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旺苍县野猪危害防控试点工作方案》,成立野猪危害防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猎捕队或聘请专业猎捕队伍,开展专业培训。购置了野猪防控必要的设施设备(隔离网、警示标牌等),建设野猪防控必要的基础设施(视频监测等)。同时对拟猎捕区域开展了野猪资源调查,利用样线法、红外相机监测及访问法对本次试点拟猎捕区域野猪种群数量、密度、活动路线、危害状况进行本底资源调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利用猎捕法及笼捕法等对拟猎捕区域的野猪实施种群调控猎捕。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实施野猪防控试点项目,将野猪种群数量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有效地防止野生动植物致害现象的发生,减缓人兽矛盾,对遭受野生动物致害的农作物、畜禽的所有者及人员进行补偿,减少群众损失,确保林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通过宣传打击,加强群众野生动植物保护理念,减少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项目实施取得了阶段性的良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决策符合实际,资金到位及时准确,项目管理监督规范严格。
(二)存在的问题。
国家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资金中央预算下达数较少,而地方财政较为困难,故市县无专项资金投入,影响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进行。
(三)相关建议。
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资金投入。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