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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26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点击量:210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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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09月2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一、部门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5

第四部分 附件 19

第五部分 附表 4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5

二、收入决算表 45

三、支出决算表 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5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45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45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5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5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5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5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综合行政执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行使除建设工程外的省政府批准的以下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1)行使除建设工程外的城市管理、城市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2)行使城市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3)行使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县城区以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②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③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④散烧原煤、焚烧杂物。⑤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旺苍中心城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⑥不按规定倾倒、堆放、贮存、清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⑦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⑧拒绝环境噪声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等行为。

(4)行使市场监管领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县城区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5)行使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县城区场外(店外)无证饮食摊点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6)行使交通运输领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7)行使城乡规划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强制拆除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8)行使的档案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9)行使教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10)行使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其范围是对县城区违反殡葬改革管理法规、规章行为的处罚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11)行使县政府根据需要相对集中并报经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3、负责组织全县性重大或专项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并对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4、受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和各种方式移送的案件线索,承办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有关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会同相关专业执法部门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机制。

5、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上网运行有关要求,全面公开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主体名称、执法职权和依据、执法程序和标准、执法人员信息,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

6、制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内部考核和监督办法,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究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督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

7、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式,积极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确保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高效、规范履行职责。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8、组织开展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抓好队伍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活动,增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建设,提升执法监管水平。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住建局的有关职责分工:①县综合执法局负责除建设工程外的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②县住建局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责(包括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2)与除住建局外的其他县级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①县综合执法局负责行使已明确由本局行使的行政执法权。

②其他县级部门不再行使已明确由县综合执法局行使的执法权,但须承担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责。

(3)与其他县级部门之间要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671.32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886.8万元,下降63.3%。收入主要变动原因是根据上级财政资金安排,收回上年结转结余2524.23万元,本年收、支出大幅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517.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8.05万元,占98.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万元,占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67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3.59万元,占84%;项目支出267.73万元,占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71.3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886.8万元,下降63.3%。收入主要变动原因是根据上级财政资金安排,收回上年结转结余2524.2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支大幅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0.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31万元,下降0.7%。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工程款支付比率下降。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0.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万元,占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2万元,占4.9%;卫生健康支出41.99万元,占2.5%;节能环保支出221.93万元,占13.4%;城乡社区支出1226.83万元,占74.3%;住房保障支出66.97万元,占4.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50.3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1.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41.99万元,完成预算100%。

4.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 支出决算为69.66万元,完成预算100%;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2.27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27.01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城管执法(项): 支出决算为386.42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6.9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3.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72.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31.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0.66万元,下降16.7%。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1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66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29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检查5人661元;接待昭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考察学习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门前“双包”工作等19人2268元;接待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督导“战疫情、迎五一”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考察学习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体系建设等69人7259元;接待市县等城市管理部门督导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作业工作、检查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等31人3661元;接待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考察学习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环卫市场化作业等39人4759元;接待市县等城市管理部门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暨生活垃圾三推项目督促指导、2022年病媒生物防制达标考核暨拟创建省级卫生乡镇(村)达标验收工作等56人6380元;接待四川住房城乡建设周刊、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开展2022年庆“七一”红色教育暨主题党日活动等79人750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万元。主要是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支出2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48万元,比2021年增加20.89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部分办公经费和职工差旅费用在2022年初才支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党建活动经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这两个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这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并开展预算执行过程中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党建活动经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25分,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城管执法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3691”重点工作布局和各项决策部署,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以门前“双包”管理为抓手,增添措施、鼓足干劲,市容环境卫生全面提升、执法工作效能显著增强,提高了城市管控能力,城市环境秩序明显改善。2022年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和病媒生物防制达标考核,高效完成省级文明城市测评验收。专项预算项目为党建活动经费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年度内两个项目运行正常,我局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力得到不断提高,机关形象和党员能力素质也不断提升;全面提升了我县城乡环境质量,引导城乡居民树立了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的行为方式,为促进城市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记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 指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费用。

6.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

指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保护方面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城管执法(项):指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是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1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9年3月在原旺苍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基础上组建,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案件管理股(执法监督股)、政工人事股、财务装备股、环境卫生管理股(旺苍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6个股室。直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县城市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综合行政执法宣传信息中心、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财务独立核算)。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综合行政执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行使除建设工程外的省政府批准的以下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1)行使除建设工程外的城市管理、城市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2)行使城市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3)行使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县城区以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②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③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④散烧原煤、焚烧杂物。⑤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旺苍中心城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⑥不按规定倾倒、堆放、贮存、清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⑦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⑧拒绝环境噪声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等行为。

(4)行使市场监管领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县城区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5)行使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县城区场外(店外)无证饮食摊点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6)行使交通运输领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7)行使城乡规划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强制拆除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8)行使的档案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9)行使教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10)行使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其范围是对县城区违反殡葬改革管理法规、规章行为的处罚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11)行县政府根据需要相对集中并报经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3.负责组织全县性重大或专项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并对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4.受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和各种方式移送的案件线索,承办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有关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会同相关专业执法部门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机制。

5.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上网运行有关要求,全面公开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主体名称、执法职权和依据、执法程序和标准、执法人员信息,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

6.制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内部考核和监督办法,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究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督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

7.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式,积极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确保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高效、规范履行职责。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8.组织开展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抓好队伍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活动,增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建设,提升执法监管水平。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住建局的有关职责分工:①县综合执法局负责除建设工程外的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②县住建局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责(包括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2)与除住建局外的其他县级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①县综合执法局负责行使已明确由本局行使的行政执法权。②其他县级部门不再行使已明确由县综合执法局行使的执法权,但须承担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责。

(3)与其他县级部门之间要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

2022年,部门总编制88名,经过机构改革核编,较上年新增2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机关工勤编制13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 25名,事业编制39 名(其中:事业管理 19名,事业专技5人,事业工勤15人)。在职人员总数72人,其中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4人,机关工勤人员13人,事业人员36 名;退休人员 17人。本年度参公人员调出2名,退休1名,机关工勤退休2名,事业人员新招录2名,离职2名。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聚焦项目投资、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环卫清扫保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门前“双包”等工作。

1.进一步加大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力度。聚焦省级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任务,集中开展城市管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七大专项整治行动,即乱停乱放、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广告乱象、油烟噪音、文明养犬、环境卫生七大专项整治,通过了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和病媒生物防制达标考核。

2.进一步强化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成果,持续推进执法队员政策法律法规培训,定期开展军事化队列训练,大力开展作风纪律整顿行动,不断外塑形象、内练素质。

3.进一步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持续在“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基础上,结合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建设项目、生活垃圾分类项目、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等进一步规范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确保了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达标。

4.进一步加快项目投资及建设进度。“智慧旺苍”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旺苍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等,同时加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力度,加强项目策划包装工作力度,按季度完成目标任务。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城管执法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3691”重点工作布局和各项决策部署,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以门前“双包”管理为抓手,增添措施、鼓足干劲,市容环境卫生全面提升、执法工作效能显著增强,提高了城市管控能力,城市环境秩序明显改善。2022年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和病媒生物防制达标考核,高效完成省级文明城市测评验收。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全年总收入1517.0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3.59万元,项目支出113.46万元,上年财政返还额度154.2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2万元)。

(二)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全年支出总计167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3.59万元,人员经费1272.1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31.48万元;项目支出267.73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城乡垃圾体系三推项目建设。

(三)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全年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涉及到有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的部门,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自评报告作为本报告附件一并公开)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我局人员类项目年初预算批复金额718.55万元,调整预算金额553.56万元,全年预算金额1272.11万元均全额支付,按进度及时支付了人员工资、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预算完成情况较好。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实现、支出控制、及时处置、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资金结余率(低效无效率)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我局运转类项目年初预算批复金额124.09万元,调整预算金额7.39万元,全年预算金额131.48万元均全额使用,主要保障了我局机关、执法大队、各执法中队的正常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后勤保障,预算完成情况较好。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我局特定目标类项目为党组织活动专项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项,均严格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报绩效目标,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详细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特定目标类项目年初预算批复金额26.4万元,年内无调整预算,全年预算均已全部执行完,预算完成情况较好。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1.坚持党建引领,铸造执法铁军。我局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以“铸造执法铁军”为主线,按照“强作风、打硬仗、创一流、树形象”的总要求,全力构建“党建引领、多元协同”的大城管治理格局。

2.以“双创”为契机,深化市容秩序整治。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起草并出台了《旺苍县创建第六届四川省文明城市生活环境分指挥部关于印发<构建和谐宜居生活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旺创文生指〔2022〕1号)文件,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方式,在全县全域开展市容秩序整治,赢得社会一致好评。并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和病媒生物防制达标考核。

3.聚力四大工程,促进城乡基层治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城乡环境大提升为目标,聚力实施“城乡环境、爱国卫生、环卫作业、垃圾治理”等四大提升工程,城乡面貌再上新台阶。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将预算项目全年预算执行情况纳入了局机关绩效管理考评中,同时按照县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安排,随同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公开了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与2021年部门决算说明公开了绩效目标管理情况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管理透明度。

(四)自评质量。

我局认真对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动态调整、完成结果、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了客观评价,自评得分97.25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证了重点工作的开展。

(二)存在问题。

一是我局属政务事务部门,领域内缺乏重大项目支撑,专项预算少。二是项目执法行权事项增加,部分行权事项缺乏专业的执法人员和预算经费。三是从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人员数量较少,队伍有待加强。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与上级各部门的对接,争取专项资金的投入。密切与财政部门沟通,使各股室、业务部门更好地衔接,积极调度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的及时支付。二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增加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人员,加强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对各项资金的监管水平。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附件2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党组织活动专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我局党建工作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为人民群众服务为核心、以提升党员整体素质为主线,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理论武装,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推动党建工作科学化,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充分的动力支持和组织保障。

2.2022年,我局申报的党组织活动项目经费为当年运转类项目经费,该项目资金批复文件为《旺苍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部门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旺财预〔2022〕3号),下达项目预算内资金11.4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党报党刊征订、党建活动开展、党员教育、党建宣传、氛围营造等方面。

4.根据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由财务装备股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核算。对项目资金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中,严格按照资金下达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部门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资金使用按程序核实、审核、审批后,予以支付。在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化机关党建工作,建设党组织活动阵地,组织党员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学习调研,慰问党员,完成全年党建工作和纪检监察等工作任务。

2.我局党建工作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为人民群众服务为核心、以提升党员整体素质为主线,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理论武装,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推动党建工作科学化,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充分的动力支持和组织保障。该项目资金属于常年运转类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我局机关党委开展党组织活动、发展党员、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的工作经费。我局建立机关党委1个,有局机关党支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支部(下设6个党小组)、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党支部(下设3个党小组);共有党员82名。

3.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用途相符。申报项目资金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局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积极开展了党组织活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经费纳入了2022年度的预算,年初预算经费为7.4万元,上年财政返还额度4万元,共计11.4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情况。资金来源为年初预算资金及上年财政返还额度,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资金到位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县财政局足额拨付项目资金11.4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情况。1-12月,我局党组织活动项目经费实际支出11.4万元,资金使用率100%。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党报党刊征订、党建活动开展、党建宣传、氛围营造等方面。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用途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使用、核算。资金使用程序合法合规,支付及时,财务核算细致规范,做到了专项专用,无挤占、挪用现象。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我局建立机关党委1个,有局机关党支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支部(下设6个党小组分别为红军城党小组、凤凰梁党小组、新华街党小组、西城党小组、马家渡党小组、退休党小组),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党支部(下设3个党小组分别为第一、二、三党小组)。各党小组在局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党组织活动、发展党员、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等。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及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督导,强化思想建设,把准政治“方向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积极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及“党员先锋示范岗”创建活动。

(三)项目监管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按照“强作风、打硬仗、创一流、树形象”的总要求,全力构建“党建引领、多元协同”的大城管治理格局。对外接受财政和审计的监督,对内加强纪律作风整顿,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强化思想建设,把准政治“方向盘”。我局坚持以强化政治功能为引领,狠抓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采取专题党课引领学、集体学习系统学、红色基地体验学、干部职工自主学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及《治国理政(第四卷)》,常态化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凝聚思想合力。全年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党支部集中学习20余次,干部职工集体学习4次,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7场次,到红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2次,引导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印发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4次,分析研判2次,制定了加强舆情信息工作,做好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全年共回复处理各类信访投诉案件320余件,市长、县委书记、县长信箱信访案件15余件。成立网宣队伍,以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宣传阵地,积极对我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内外宣传,树立良好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形象,截至目前,县党政公众网发布信息10余条。落实专人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控和管理,同时引导干部职工及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在网上发表不正当言论,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

3.深化机关党建工作。严格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及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督导,严禁党建业务“两张皮”现象,坚持每季度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1次。党组切实践行“三个表率”,严格落实机关党建“三级四岗”责任制,按要求开展党建述职1次。

4.积极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及“党员先锋示范岗”创建活动。成立“党员突击队”2支、志愿服务队3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开展“疫情防控”“清洁红城”“文明劝导”“核酸检测”等志愿服务活动120余次。充分展现新时代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党组织的强大组织力和党员干部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2年度,我局党建工作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聚焦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该项目运行正常,通过党组织建设项目经费运行,我局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力不断提高,机关形象和党员能力素质不断提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运行良好,全面完成年初预定绩效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无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无相关建议。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1Y000000062891-党建活动经费

主管部门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以“提升旺苍城市品位”为中心、以“规范城市秩序,改善城市容貌”为抓手,将党建文化与城管文化有机融合,打造了“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人性化执法”的城管党建品牌,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双提升。

我局党建工作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为人民群众服务为核心、以提升党员整体素质为主线,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理论武装,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推动党建工作科学化,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充分的动力支持和组织保障。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我局党建工作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为人民群众服务为核心、以提升党员整体素质为主线,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理论武装,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推动党建工作科学化,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充分的动力支持和组织保障。该项目资金属于常年运转类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我局机关党委开展党组织活动、发展党员、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的工作经费。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7.40

7.40

7.40

100.0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7.40

7.40

7.4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警示教育

4

次/年


7.5



党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

1

天/月


7.5



质量指标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定性

优良中低差



7.5



构建全员抓党建格局

定性

优良中低差



7.5



成本指标

开展党组织活动

1

万元


7.5



党建宣传、氛围营造

2

万元


7.5



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培训、志愿者活动经费

1

万元


7.5



党章、党务报刊征订

2.5

万元


7.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定性

优良中低差



7.5



可持续发展指标

夯实基层党建

定性

优良中低差



7.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支部满意度

95

%


7.5



党员满意度

95

%


7.5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项目运行良好,全面完成年初预定绩效目标。

存在问题

无存在的问题。

改进措施

无相关建议。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我局申报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项目经费为常年运转类项目经费,该项目资金批复文件为《旺苍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部门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旺财预〔2022〕3号),下达项目预算内资金21万元,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工作主要是开展全县城区和乡镇、村庄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指导、检查、督导等方面工作。并对全县所有乡镇和县级各部门的环境卫生进行明察暗访,确保治理工作常态化,全面提升我县城乡环境质量。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城乡环境大提升为目标,聚力实施“城乡环境、爱国卫生、环卫作业、垃圾治理”等四大提升工程,城乡面貌再上新台阶。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部门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积极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经费纳入了2022年度的预算,年初预算经费为19万元,上年财政返还额度2万元,共计2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情况。资金来源为年初预算资金及上年财政返还额度,均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资金到位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县财政局已拨付项目资金21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情况。1-12月,我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项目经费实际支出21万元,资金使用率100%。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于开展全县城区和乡镇环境治理的宣传、指导、检查、督导、考核等方面工作。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用途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我局由财务装备股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核算。对项目资金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中,严格按照资金下达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部门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资金使用按程序核实、审核、审批后,予以支付。在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该项资金属于常年运转类项目经费,是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县治理办)的工作经费,该办公室设在我局环境卫生管理股,具体由该股室组织实施该项工作。1-12月,开展了对全县城区和23个乡镇、220个行政村、35个社区环境治理的宣传、指导、检查、督导、考核等方面工作。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聚力城乡环境治理。一是深入推进门前“双包”工作。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八条措施”,制定了《门前“双包”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最干净乡镇、村庄创建工作。今年召开联席会议3次,开展“双包”业务培训会议10次。新创建广元市最干净乡镇2个、最干净村庄4个,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2个、示范村4个。二是强化督导检查。组建12个督导组对乡镇分片区进行暗访督导,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全年开展门前“双包”督导4次,发放整改通知70余份,印发通报4期。三是开展周五环境卫生大扫除。将县城区划定为113个责任区,常态化组织全县机关干部开展清扫保洁、污染治理等志愿服务活动。今年累计开展活动37次,出动29000余人次,清理牛皮癣小广告6760余处,清扫花台380余个,清扫街道60余公里,营造出“清洁红城”的浓厚氛围。

2.强化责任落实,推进“八条措施”落实落地。组织专人,分组分片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八条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暗访督导,截至目前,全县257个行政村均把“八条措施”纳入村规民约,户户“明白卡”粘贴上墙,广大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进一步提升。23个乡镇常态化开展“两个十分钟”内务整洁活动,配备文明劝导员23名,洒水车19辆。在暗访督导过程中,创新开展全过程视频记录,确保每次暗访、每期通报情况科学、公平、真实,做到一月一督导,两月一通报。

3.强化曝光问责,督促责任落实。按照“公开进行、客观评价”的原则,我局组建督导组常态对“八条措施”落实情况、周五环境卫生大扫除、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联合县融媒体中心适时报道工作开展情况,将督导结果梳理汇总,进行排名通报,并纳入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效益情况。

2022年,该项目运行正常,确保了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常态化,全面提升了我县城乡环境质量。引导城乡居民树立了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的行为方式,为促进城市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该项目运行正常,确保了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常态化,全面提升了我县城乡环境质量。引导城乡居民树立了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的行为方式,为促进城市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无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无相关建议。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2T000000419575-城乡环境综合治理2022

主管部门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开展全县城区和乡镇环境治理的宣传、指导、检查、督导等方面工作。并对全县所有乡镇和县级各部门的环境卫生进行明查暗访,确保治理工作常态化,全面提升我县城乡环境状况。

开展全县城区和乡镇、村庄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指导、检查、督导等方面工作。并对全县所有乡镇和县级各部门的环境卫生进行明察暗访,确保治理工作常态化,全面提升我县城乡环境质量。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该项资金属于常年运转类项目经费,是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县治理办)的工作经费,该办公室设在我局,具体由局环境卫生管理股组织实施该项工作。1-12月,开展了对全县城区和23个乡镇、220个行政村、35个社区环境治理的宣传、指导、检查、督导、考核等方面工作。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9.00

19.00

19.00

100.0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19.00

19.00

19.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氛围营造

4

次/年


7



督导检查

4

次/年


6.9



业务指导

12

次/年


7



质量指标

环境整治

定性

优良中低差

其他


6.9



垃圾治理

定性

优良中低差

其他


6.9



门前双包

定性

优良中低差

其他


6.9



成本指标

办公费用

9

万元


7



宣传费用

5

万元


6.9



业务指导、培训费用

5

万元


6.9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城乡面貌良好

定性

优良中低差

其他


6.9



生态效益指标

污染程度降低

定性

优良中低差

其他


6.9



可持续影响指标

树立文明风气

定性

优良中低差

其他


6.9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6.9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2022年,该项目运行正常,确保了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常态化,全面提升了我县城乡环境质量。引导城乡居民树立了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的行为方式,为促进城市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存在问题

无存在的问题。

改进措施

无相关建议。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