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3
一、主要职责3
二、机构设置4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6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8
第四部分附件 21
第五部分附表2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7
二、收入决算表 28
三、支出决算表 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2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27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7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7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7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7
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简称县社保事务中心)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参公管理。县社保事务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登记、扩面征缴、稽核、关系转移接续、权益记录、待遇发放及调整、综合指导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社会保险费征收及征缴稽核工作;
(四)承担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相关经办工作,承担职业年金经办工作;
(五)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预、决算工作;
(六)指导乡(镇)依法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七)完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旺苍县社保事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参与拟定全县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社保系统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和管理;负责综合协调、公文运转、印章管理、安全保密、电子政务工作;负责拟制综合性文稿、承办综合性会议;负责中心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后勤服务、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公开、宣传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全县社保系统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承办脱贫攻坚相关工作。承担社会保险经办综合性调研工作,配合行政部门开展社会保险政策研究;牵头组织全县社保经办机构开展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业务下延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经办信访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信用体系建设;配合做好关闭破产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核销申报工作;负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经办指导工作;牵头处理社会保险改革历史遗留问题。
(二)基金财务股。执行国家财会工作法律法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的上解、下拨和收支核算;负责社会保险待遇资金拨付;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财务报表编制、汇总、审核、上报;牵头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的预、决算工作;负责中心财务管理;负责基金和财务票据、财务印章、密钥管理。
负责全县社会保险业务受理、出件工作;负责无风险、低风险及时办结业务的办理;负责大厅对外社保经办服务窗口管理和引导、咨询服务工作;负责自助服务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负责制定全民参保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权益记录、社保关系建立、终止和转移接续经办工作;负责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及权益告知工作;负责全县相关业务经办工作。
(三)社会保险征缴股。负责指导全县社会保险费统一申报和征收经办管理工作;拟定社会保险费征缴、清欠目标计划;负责关闭破产和改制企业社会保险费用清算工作;负责社保与税务部门数据交换、信息传递工作;负责全县相关业务经办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保险业务受理、出件工作;负责无风险、低风险及时办结业务的办理;负责大厅对外社保经办服务窗口管理和引导、咨询服务工作;负责自助服务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负责制定全民参保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权益记录、社保关系建立、终止和转移接续经办工作;负责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及权益告知工作;负责全县相关业务经办工作。
(四)企业职工保险股。牵头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正常退休、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待遇核定、调整和变更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和在职参保人员死亡待遇核定办理工作;负责病残津贴审核核定工作。
(五)机关事业保险股。指导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经办工作;配合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政策并牵头组织实施;牵头协调处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各类问题;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审核和待遇核定、调整工作;负责职业年金经办相关工作。
(六)城乡居民保险股。指导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和经办服务;指导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计发及调整工作;参与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编制,指导县区组织实施;核定处理特殊业务。
(七)社会化服务股(工伤保险服务股)。负责全县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付管理和社会化发放管理;负责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负责拟定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代管关破企业退休人员待遇管理工作;负责企业离休干部、军转干部、退休教师等人员统筹外待遇代发工作。拟定、完善工伤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及经办工作;负责开展工伤预防、康复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方案;负责全县工伤保险业务审核、待遇计算工作;负责全县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康复机构的监管事务工作,拟定完善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八)审计稽核事务股。指导全县社会保险审计稽核和基金风险防控工作;承担社保经办机构内部审计监督、各项社会保险稽核检查事务工作;承担全县社保经办机构基金风险防控的监督检查事务工作;牵头负责中心内控制度的建立、管理工作;负责本级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违规问题的核查处理事务工作;负责信息系统权限管理;负责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事务工作。负责全县社保经办机构信息化建设、社会保险业务信息系统应用、社会保险统计、社会保险运行分析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应用运行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系统开发建设工作;会同有关机构推动社会保障卡应用;牵头负责社会保险精算工作;负责县级信息化建设及设备运行维护工作。
2022年度收、支总计6942.76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635.02万元,增长2156.0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旺苍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旺苍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旺苍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合并成立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全年预算均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6942.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42.76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694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0.22万元,占22.18%;项目支出5402.54万元,占77.82%。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942.7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635.02万元,增长2156.0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旺苍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旺苍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旺苍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合并成立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全年预算均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42.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650.91万元,增长2278.8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旺苍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旺苍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旺苍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合并成立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全年预算均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42.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66.46万元,占97.46%;卫生健康(类)支出17.81万元,占0.26%;农林水(类)支出130.00万元,占1.87%;住房保障(类)支出28.49万元,占0.4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942.7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0.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38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5271.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25.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108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7.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社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13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8.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0.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8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
公用经费52.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增加0.38万元,增长95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38万元,增长950%。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接待次数增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3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朝天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来旺苍考察学习社保工作,用餐费960.00元;利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来旺苍交流学习社保业务等工作,用餐费1140.00元;苍溪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来旺苍学习交流综合柜员制工作,用餐费1460.00元;广元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来旺苍进行工伤保险管理服务提升行动评估工作,用餐费680.0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2年,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32万元,比2021年增加15.4万元,增长41.71%。主要原因是2022年旺苍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旺苍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旺苍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合并成立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增加。
2022年,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目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社会发展(项):指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卫生健康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2022年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目 绩效目标自评 |
|||||
项目名称 |
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8424.45 |
执行数: |
8424.45 |
|
其中: 财政拨款 |
8424.45 |
其中: 财政拨款 |
8424.45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按月完成养老金核定发放。2.完成困难群体代缴。3.完成参保缴费人员的缴费补贴入账。4.完成丧葬补助金及时发放 |
1.按月完成养老金核定发放721185人次。2.完成了20609名困难群体代缴。3.完成86330名参保缴费人员的缴费补贴入账。4.完成了2381名丧葬补助金及时发放。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基础养老金发放 |
721185次 |
721185次 |
|
参保缴费补贴 |
86330人 |
86330人 |
|||
丧葬补助金 |
2381人 |
2381人 |
|||
代缴困难群体 |
20609人(含全额代缴400人) |
20609人(含全额代缴400人) |
|||
质量指标 |
基础养老金发放 |
100% |
100% |
||
参保缴费补贴 |
100% |
100% |
|||
丧葬补助金 |
100% |
100% |
|||
代缴困难群体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2年12月底 |
2022年12月底 |
||
成本指标 |
基础养老金发放 |
110-120元 |
按月发放 |
||
参保缴费补贴 |
加权计算53.08元每人 |
足额划入个账户 |
|||
丧葬补助金 |
500-1000元 |
按程序核定发放 |
|||
代缴困难群体 |
100元每人每年 |
2022年12月底 |
|||
项目效果 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乡村振兴 |
困难群体增收 |
困难群体代缴已完成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民生保稳定 |
及时发放养老金,丧葬补助资金,做好代缴,参保缴费补贴工作 |
按月发放养老金,代缴,参保缴费已完成,代缴工作已完成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政策补贴期限 |
根据政策要求做好城乡居保相关工作 |
一直按政策执行,待新政策出台更新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参保人员满意度 |
满意度达95% |
100% |
|
管理部门满意度 |
满意度达95% |
100% |
2022年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项目 绩效目标自评 |
|||||
项目名称 |
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9.65 |
执行数: |
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9.65 |
其中: 财政拨款 |
0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准确、及时、足额对9名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的待遇专项补助资金进行发放。 |
准确、及时、足额对9名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的待遇专项补助资金进行发放。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9名幼儿教师退休待遇补助 |
9人 |
0 |
|
质量指标 |
发放率 |
100% |
0 |
||
时效指标 |
发放时间 |
按月发放 |
0 |
||
成本指标 |
补贴标准 |
894元/人、月 |
0 |
||
项目效果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退休老师生活标准 |
促进社会稳定 |
促进社会稳定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发放 |
补贴不间断 |
补贴不间断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享受补贴的人员满意度 |
100% |
100% |
2022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资金项目 绩效目标自评 |
|||||
项目名称 |
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资金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1095.18 |
执行数: |
1080.6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095.18 |
其中: 财政拨款 |
1080.6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及时补记220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资金。 |
及时补记220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资金。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220名幼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资金 |
220人 |
220人 |
|
质量指标 |
发放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发放时间 |
12个月 |
12个月 |
||
成本指标 |
补贴标准 |
50000元/人 |
50000元/人 |
||
项目效果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及时计发新待遇 |
促进社会稳定 |
促进社会稳定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退休人员生活标准 |
促进社会稳定 |
促进社会稳定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享受补贴的人员满意度 |
100% |
100% |
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退休人员 一次性退休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项目名称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700 |
执行数: |
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700 |
其中: 财政拨款 |
0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对2022年度退休按政策应享受一次性补贴人员发放该补贴。 |
对2022年度退休按政策应享受一次性补贴人员发放该补贴。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对160名退休应享受一次性补贴人员发放补贴 |
160人 |
0 |
|
质量指标 |
分配率 |
100% |
0 |
||
时效指标 |
分配时间 |
12个月 |
0 |
||
成本指标 |
补贴标准 |
43750元/人 |
0 |
||
项目效果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退休人员生活稳定 |
促进社会稳定 |
促进社会稳定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退休人员个人收入 |
促进社会稳定 |
促进社会稳定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享受补贴的人员满意度 |
100% |
100% |
2022年在职人员职业年金贴息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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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在职人员职业年金贴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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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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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300 |
执行数: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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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财政拨款 |
300 |
其中: 财政拨款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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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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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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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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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对4300名在职人员进行职业年金实账贴息分配。 |
及时对4300名在职人员进行职业年金实账贴息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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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对4300名在职人员进行年金实账贴息分配 |
4300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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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分配率 |
10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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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分配时间 |
12个月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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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补贴标准 |
698元/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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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果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退休人员生活稳定 |
促进社会稳定 |
促进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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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退休人员个人收入 |
促进社会稳定 |
促进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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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享受补贴的人员满意度 |
10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