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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26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280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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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9月2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部门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7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0

第四部分 附件                                                      24

第五部分 附表                                                      6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职能职责如下: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低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性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职责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的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互联网销售的违法行为。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民营经济党组织建设有关事项。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751.90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8.41万元,增长6.1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基础绩效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2751.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51.9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751.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6.90万元,占90.37%;项目支出265万元,占9.6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51.90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8.41万元,增长6.1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基础绩效工资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1.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3.11万元,增长17.66%。主要变动原因一是2021年年末有254万元财政应返还温度款在2022年才实现支出,二是2022年人员基础绩效工资增加,三是2022年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服装采购及食品安全抽检第三方承检机构的采购项目等导致财政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1.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8.89万元,占84.63%;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63万元,占8.27%;卫生健康支出55.22万元,占2.01%;住房保障支出140.16万元,占5.0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751.90,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787.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111.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41.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 支出决算为5.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3.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 支出决算为6.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20.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7.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82.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37.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5.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140.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6.9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50.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36.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0.86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1.61万元,下降2.22%。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2.3万元,占87.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56万元,占12.0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我局无出国出境需求,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35万元,增长0.56%。主要原因是我局执法用车老旧,维护成本较高。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轿车9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2.3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8.5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1.97万元,下降18.7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5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43批次,10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8.5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我局无外事接待需求。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6.19万元,比2021年增加43.96万元,增长15.04%。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分公用经费结转到2022年才实现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8万元。主要用于我县食品安全抽检第三方承检机构的采购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市场监管执法执勤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项目名称)等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党组织活动经费、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等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党组织活动经费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绩效自评综述:2022年,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大监管”,筑牢安全底线;立足“大作为”,服务地方发展,始终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立足“大执法”,保障合法权益。努力做好规范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底线的“守护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者”。自评认为我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良好,部门预算具有明确的用途和目标,制定了详细的执行计划,资金到位及时并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使用。预算决策、管理、执行等日益规范,能较好地满足工作需要,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党组织活动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党组织活动经费的运用,我局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力不断提高,机关形象和党员能力素质不断提高。

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执法(项)是指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单位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是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单位用于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项)是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单位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是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单位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是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但不包括行政单位附属事业单位。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项(项)是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单位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用于支付抚恤金及遗属生活补助。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用于单行行政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2.住房保障(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改革支出(项):指用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

2022年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2022年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含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包括: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旺苍县市场监管检测检验中心、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组。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机构职能: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低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性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职责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的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互联网销售的违法行为。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民营经济党组织建设有关事项。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人员概况: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编制151名,其中行政编制7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6名,其他事业编制43名,工勤编制12名。年末在职人员总数141人,其中行政人员6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23人,其他事业人员44人,工勤人员5人;退休人员106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切实守牢安全底线,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重点工业产品监管;三是提升质量发展水平,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五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2年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绩效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为主线,以市市场监管局安排部署和县委“3691”重点工作布局为中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2022年收入预算2751.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51.90万元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2022年支出预算2751.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6.90万元,占90.37%;项目支出265万元,占9.63%。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2022 年末按规定程序报批后,食品安全抽检经费、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等共计333.25 万元预算指标作为存量资金收回财政后安排至下年继续使用。2022 年本部门决算无财政拨款资金结余。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751.90万元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51.90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22年支出预算2751.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6.9万元,占90.37%;项目支出265元,占9.63%。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2022 年末按规定程序报批后,食品安全抽检经费、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等共计333.25 万元预算指标作为存量资金收回财政后安排至下年继续使用。2022 年本部门决算无财政拨款资金结余。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我局人员类项目年初预算批复金额1598.93万元,调整预算 金额 551.79万元,全年预算金额 2150.72万元,完成支付金 额 2150.72万元,执行进度 100%,预算完成情况较好。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我局运转类项目包括公用经费项目和其他运转类项目,所有运转类项目均严格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报绩效目标,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详细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运转类项目年初预算批复金额374.64万 元,调整预算金额38.45万元,全年预算金额 336.19万元, 完成支付金额336.19万元,执行进度 100%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我局所有特定目标类项目均严格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报绩效目标,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详细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特定目标类项目年初预算批复金额126.10 万元,调整预算金额 138.9万元,全年预算金额265万元,完成支付金额 265万元,执行进度 100%。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1、立足“大格局”,突出政治引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动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一是学习教育入脑入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切入点,以业务工作取得新成效为目标,组织专题学习43次、交流研讨6次,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市场监管能力不断增强。二是党的建设走深走实。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县个协党委开展委员增补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深入开展“红色星期六”志愿服务活动,涵养党员干部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磨练苦干实干的务实作风,厚植勤政为民的公仆情怀。三是从严治党见行见效。结合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工作,持续纠“四风”树新风、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六个带头”。紧盯全局干部职工在执行纪律和作风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大力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行动,研判问题根源,限期整改,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勤为标的氛围。

2、立足“大监管”,筑牢安全底线。始终坚守底线思维,牢牢守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等安全生产底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两个责任”要求,向17位县级领导和乡镇、部门印发《食品安全工作提醒函》,与347位包保干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明确25家B级单位、133家C级单位、898家D级单位对应的包保主体和任务要求,强化各级包保干部担当作为。结合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开展春茶生产、校园食品、餐饮行业、“3·15”晚会曝光问题等专项检查30余次,检查市场主体2.1万余户次,完成监督抽检923批次,整改风险隐患1668个。二是强化药械化安全监管。组织执法人员、药械化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开展药事法规培训8批次,累计培训600余人次。紧贴“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主线,累计检查药械化经营单位3800余家次,完成监督抽检28批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监督意见)500余份、行政约谈告诫书12份,立案查处药械化类案件45件,获“春雷行动2022”药品类子行动全市第一名。三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扎实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围绕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工程和重点单位,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护安2022”监管执法等专项行动13次,检查特种设备安装、使用和维保单位156家次,出具安全监察指令书7份,排查并整改一般安全隐患19处。四是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2022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10类产品为重点,聚焦产业集聚区、城乡结合部,开展燃气具、危化品、农资、建材、成品油等重点产品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各类生产、销售企业500余家次,开展工业产品监督抽检65批次。

3、立足“大作为”,服务地方发展。始终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为加快建设“红色旺苍 中国茶乡”贡献市场监管力量。一是疫情防控常抓不懈。坚持全面动员、全员参与,以农贸市场、餐饮单位、药店、冷链物流、茶楼/棋牌室/麻将馆等为重点场所,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今年以来,共检查市场主体3.26万余户,张贴、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培训从业人员3150余人次,签订承诺书5300余份,督促药店、冷链、棋牌室等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11.7万余人次。二是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互联网+服务”。在5家银行的19个网点设立“市场主体开办一站式服务点”,合力打造“政务+金融”一体化服务新模式。率先与南江县市场监管局签订《“跨区域通办”营业执照和信用修复合作协议》,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开办便利化水平。截至目前,全县市场主体已突破2.46万户,2022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278户,完成个转企31户。三是质量品牌建设有力。以中国品牌日、质量月、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契机,发放宣传资料9600余份,提供技术咨询500余人次,引导企业走质量、品牌、标准化兴企之路。积极推进黄叶茶种植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广元黄叶茶》标准制定项目已列入2022年度供销合作社归口标准体系与行业品牌建设项目计划。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全县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达到48张,认证面积达到3.5万亩。与南江县、剑阁县市场监管局签订《知识产权领域协作保护框架协议》,共同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共获得专利授权84件、有效发明专利19件,新申请注册商标171件。指导四川米仓山茶叶集团有限公司、旺苍县水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旺苍县明鑫学校后勤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旺苍分公司等4家单位完成“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至此我县共创建放心舒心示范单位15家。

4、立足“大执法”,保障合法权益。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做到敢执法、会执法、能执法、善执法,努力做好规范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底线的“守护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者”。一是聚焦民生重点。深入推进“春雷行动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30件,罚没金额142.63万余元。双汇市场监管所所长李森被表彰为“春雷行动2022”省级先进个人。二是紧盯民生热点。开展教育收费、粮食市场专项整治等监督检查6次,开展商标、广告整治行动6次,完成 3773(台)件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工作,确保在用计量器具的合格率和量值传递精准率。三是化解民生堵点。延伸消费维权触角,充分发挥12345民生政务服务热线、12315投诉举报热线社会“解压室”作用,对投诉举报迅速转办、积极督办、按时办结、及时回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484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5万元。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将预算项目全年预算执行情况纳入了绩效管理考评细则,同时,按照县财政统一部署安排,随同2022 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公开了绩效目标设置情况,随同部门决算说明公开了绩效目标管理情况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管理透明度。


(四)自评质量。

我局认真对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动态调整、完成结果、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了客观评价,持续开展部门自评工作,接受县财政及实际主管部门引入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的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强化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安排机制,切实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机制。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22 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

(二)存在问题。

1.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专项项目预算目标管理有待加强。个别目标设立不够量化细化。

2.预算编制有待加强。预算编制时需多部门协调,增强预算编制精确度。

(三)改进建议。

1.强化人员管理。要加强人员的学习、培训,做好预算绩效管理要紧紧围绕单位本年工作目标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对能细化、量化的项,要尽可能细化、量化。

2.强化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编制精准度。加强预算编制的事前调研,积极与财政进行沟通,由项目相关业务股室组织实施,充分考虑上级要求与年度工作任务的需要,做好资金测算与审核,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


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4万元。专项资金已全额下达我局,款项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20138—市场监管管理事务”相关科目。对该笔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我局根据项目用途申报资金使用计划,县财政局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审批,该项目不涉及预算调整,资金使用、管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推动国家、省、市“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落地落实,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对旺苍县给予资金支持,以提升旺苍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项项目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用于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该项目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可持续性效益,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避免高价值发明专利流失。

数量指标:知识产权监管队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保护高价值发明专利不流失≥6件,全年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12.4法制宣传次数≥2次,。质量指标:知识产权任务完成率100%;时效指标:完成时间,2023年7月31日底;成本指标:完成总成本小于4万元;效益指标:提升我县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85%。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根据项目主要内容,我局知识产权专项工作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保护及创造工作,我局在项目资金申报、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使用与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

专项资金到位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0日,县财政局已足额拨付我局,资金到位及时,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党建工作专项资金4万元我局实际支出3万元,结转结余1万元,资金使用率75%,剩余预算指标作为存量资金收回财政后安排至下年继续使用,2022 年本部门决算无财政拨款资金结余。资金主要用于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工作及保护高价值发明专利不流失等工作。在专项资金的使用上,严格按照专项经费补助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使用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我局专设财务股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核算。对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中,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资金拨付按照先请示,后审批,再核查的程序,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能进行专项资金的支付。在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22年度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按照《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对项目的资金使用、过程监管、责任落实进行监管。执行中,项目责任部门明确责任边界、完善人员分工及协调机制,保障了项目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完成指标

实际完成情况

备注

知识产权保护经费

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用于知识产权监管队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培养。


保护高价值发明专利不流失≥6件

实际完成6件


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12.4法制宣传≥2次

实际完成2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前,所有项目指标全部完成,成本控制在绩效目标范围之内。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的运用,我局知识产权保护和创造能力不断提高。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在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上,总体上能按照《旺苍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进行编制,但在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时未能充分反映出项目实际目标,部分指标没能做细化、量化。

(二)相关建议

合理设置目标,强化绩效管理工作,结合结合自身业务特性,设置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便于考核的绩效目标,并细化、量化目标,使其合理引导并约束项目执行。



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一般行政管理党组织活动经费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我局申报党组织活动经费为预算内项目,财政审批后下达我局党组织活动经费47.87万元,其中当年预算28万元,上年结转19.87万元。对该笔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我局根据项目用途申报资金使用计划,县财政局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审批,该项目不涉及预算调整,资金使用、管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建设党组织活动阵地,开展三会一课活动,组织党员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学习调研,慰问党员,完成全年党建工作任务、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和乡村振兴工作任务。

数量指标:全年开展讲党课次数≥4次,开展三会一课次数≥4次,全年开展作风整顿自查自纠次数≥1次,开展党组织活动次数≥1次。质量指标:党建活动规范开展,抓好干部驻村完成乡村振兴工作任务;时效指标: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底;成本指标:完成总成本小于28万元;效益指标:机关形象,党员能力素质不断提升;可持续影响指标: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力不断提升;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85%。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根据项目主要内容,我局党组织活动经费28万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党员慰问,党建活动开展,干部作风纪律整顿以及乡村振兴等,我局在项目资金申报、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使用与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

专项资金到位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0日,县财政局已足额拨付我局,资金到位及时,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党建工作专项资金28万元我局实际支出23.94万元,结转结余4.06万元,资金使用率85.5%,剩余预算指标作为存量资金收回财政后安排至下年继续使用,2022 年本部门决算无财政拨款资金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党建活动开展及党组织阵地建设。在专项资金的使用上,严格按照专项经费补助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使用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我局专设财务股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核算。对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中,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资金拨付按照先请示,后审批,再核查的程序,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能进行专项资金的支付。在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22年度党组织活动经费按照《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对项目的资金使用、过程监管、责任落实进行监管。执行中,项目责任部门明确责任边界、完善人员分工及协调机制,保障了项目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完成指标

实际完成情况

备注

党组织活动经费

讲党课次数≥4次

实际完成6次


三会一课次数≥4次

实际完成6次


开展作风整顿自查自纠次数≥1次

实际完成2次


党组织活动次数≥1次

实际完成6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前,所有项目指标全部完成,成本控制在绩效目标范围之内。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党组织活动经费的运用,我局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力不断提高,机关形象和党员能力素质不断提高。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在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上,总体上能按照《旺苍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进行编制,但在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时未能充分反映出项目实际目标,部分指标没能做细化、量化。

(二)相关建议

合理设置目标,强化绩效管理工作,结合结合自身业务特性,设置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便于考核的绩效目标,并细化、量化目标,使其合理引导并约束项目执行。

 

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市场主体管理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2022年,我局收到市场主体管理专项资金41.95万元。专项资金已全额下达我局,款项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20138—市场监管管理事务”相关科目。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上述专项资金旺苍县财政局已全额拨付我局,对该笔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我局根据项目用途及专项工作进度申报资金用款计划,县财政局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审批,不涉及预算调整,资金使用、管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使用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化市场主体监管与商事制度改革,加强社会信用监管工作,开展春雷行动,持续脱贫攻坚,净化全县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稳定,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主要绩效目标为: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1个(东河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总体覆盖率≥3%;特种设备监督检查≥100户;特种设备安全培训≥30人次;春雷行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行业检查率≥90%;打造放心舒心消费企业≥4家;重点商品价格监管≥250家;违法行为检查率100%;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稳中向好,公众满意度达75%,项目完成时限为2022年12月31日前。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上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我局社会秩序维护与监管及市场综合监管业务方面,我局在项目资金申报、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项目资金使用与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专项资金到位情况:2022年市场主体管理专项资金41.95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0日,县财政局已足额拨付我局,资金到位及时,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率100%。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开展社会秩序维护与监管业务及市场综合监管业务中发生的各种办公费、宣传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在专项资金的使用上,严格按照专项经费补助的使用范围与标准进行开支,支付进度与项目进度一致,专款专用,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使用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我局专设财务股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核算。对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中,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在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紧紧围绕省局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职责,促进全县市场监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开展以下年度目标任务:1、按照省局“春雷行动2022”执法行动方案通知要求,开展好“春雷行动2022”执法专项整治行动,高位推进重点行业或领域的集中整治;2:完成东河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单元提质升级、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及价格、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工作。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互联网+服务”,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开办便利化水平,截至目前,全县市场主体已突破2.46万户,2022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278户,完成个转企31户;质量品牌建设有力,今年以来共获得专利授权84件、有效发明专利19件,新申请注册商标171件。指导四川米仓山茶叶集团有限公司、旺苍县水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旺苍县明鑫学校后勤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旺苍分公司等4家单位完成“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至此我县共创建放心舒心示范单位15家;扎实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围绕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工程和重点单位,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护安2022”监管执法等专项行动13次,检查特种设备安装、使用和维保单位156家次,出具安全监察指令书7份,排查并整改一般安全隐患19处;深入推进“春雷行动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30件,罚没金额142.63万余元。

总之截止2022年12月30日,所有项目指标均已全部按质按量完成。所有绩效指标的完成均在成本控制范围内。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社会秩序维护与监管及市场综合监管业务的开展,我县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市场主体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实行多证合一,简化办事程序,群众办事方便,商事制度改革初见成效;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企业信用度,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公众总体满意度大于75%;效益指标全部完成。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绩效目标编制方面,总体能按照《旺苍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进行编制,但部分指标未能做到细化、量化。

(二)相关建议。

强化人员管理。要加强人员的学习、培训,做好预算绩效管理要紧紧围绕单位本年工作目标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对能细化、量化的项,要尽可能细化、量化。

 


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市场秩序执法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我局申报市场秩序执法专项为预算内项目,财政审批后下达我局市场秩序执法专项经费5.32万元。对该笔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我局根据项目用途申报资金使用计划,县财政局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审批,该项目不涉及预算调整,资金使用、管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项目绩效目标。

年初我局设立如下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办理案件、执法检查≥220件,外调取证≥200次, 违法案件查处率100%,工作交办完成时效率,2022年年底结案;时效指标:完成时间,2021年12月31日底;成本指标:完成总成本小于5.32万元;效益指标: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根据项目主要内容,我局市场秩序专项资金5.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宣传,持续营造敢执法、会执法、能执法、善执法,努力做好规范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底线的“守护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者”良好形象。二是深入推进“春雷行动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我局在项目资金申报、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使用与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

专项资金到位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0日,县财政局已足额拨付我局,资金到位及时,资金到位率100%。

4.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市场秩序执法专项资金5.32万元我局实际支出5.32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专项经费补助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使用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我局专设财务股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核算。对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中,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资金拨付按照先请示,后审批,再核查的程序,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能进行专项资金的支付。在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做到敢执法、会执法、能执法、善执法,努力做好规范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底线的“守护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者”。一是聚焦民生重点。深入推进“春雷行动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30件,罚没金额142.63万余元。双汇市场监管所所长李森被表彰为“春雷行动2022”省级先进个人。二是紧盯民生热点。开展教育收费、粮食市场专项整治等监督检查6次,开展商标、广告整治行动6次,完成 3773(台)件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工作,确保在用计量器具的合格率和量值传递精准率。三是化解民生堵点。延伸消费维权触角,充分发挥12345民生政务服务热线、12315投诉举报热线社会“解压室”作用,对投诉举报迅速转办、积极督办、按时办结、及时回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484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5万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前,所有项目指标全部完成,成本控制在绩效目标范围之内。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完成,全年查办涉及行业乱点乱象案件230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484件,罚没金额142.63万余元。通过开展系列整治行动,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得到了有力的维护,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高。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市场监管执法专项经费有限,宣传推广深度不够,过多的是采取传统宣传模式,利用网络宣传力度单一。

(二)相关建议。

加大市场监管执法经费投入,开展多形式不断深入的宣传,扩大宣传面。


 


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专项转移支付

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药品监管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情况。

2022年,上级下达我局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20万元,其中年初提前下达11.5万元,年中追加8.5万元,旺苍县财政局均已全额拨付我局。资金申报、资金使用均符合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使用过程中严格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绩效目标设定明确,资金使用不涉及预算调整。

(二)中央下达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情况。

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切实加强全县“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加强培训,提高药品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监管及检验检测技术支持能力提升;加大“两品一械"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识别防范风险的意识;加强监管,确保假冒伪劣药品制售行为不断降低;确保公众对药品生产监管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2年中央药品监监管补助提前下达资金11.5万元,旺苍县财政局在2022年4月以旺行财追加﹝2022﹞81号文件下达我局,中央药品监监管补助资金8.5万元(含药品应急演练资金)在9月以旺行财追加﹝2022﹞244号文件下达我局,资金到时及时准确,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20万元全部用于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各项业务,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资金执行率100%;我局在使用过程中严格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我局专项资金管理切实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承办股室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编制专项资金绩效申报表,报分管业务和财务的局领导审核后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实施,重大支出项目由集体讨论决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财务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符合相关要求。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22年,我局组织执法人员、药械化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开展药事法规培训8批次,累计培训600余人次。紧贴“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主线,完成对全县232家药品经营企业,26家化妆品经营企业及43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检查,累计检查药械化经营单位3800余家次,配合完成监督抽检28批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监督意见)500余份、行政约谈告诫书12份,立案查处药械化类案件45件,获“春雷行动2022”药品类子行动全市第一名。

(2)质量指标。2022年,我局按要求完成药品监管各项工作,不合格产品处置率100%,药品不良反应每百万人口报告数386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每百万人口报告数53例,医疗器械不良应每百万人口报告数117例。

(3)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限为2022年底,截止2022年12月31日,项目所有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项目资金已按时拨付。

(4)成本指标。药品监管发生的差旅费、宣传费、办公费等经常性开支按局相关财务制度执行,所有业务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开展以来,全县“两品一械”总体安全水平提高,在项目年度内未发生安全事故;“两品一械”安全科普知识覆盖面达到95%,公众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假冒伪劣产品制售行为明显降低。

(2)可持续影响:通过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实施,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水平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装备配置水平得到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通过市场监管领域的不断努力,服务对象满意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较好地完成了省局下达我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各项指标及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自评认为,我局2022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完成较好,但也有进一步改进的地方,一是绩效目标设置科学性有待提高。部分绩效指标存在评价标准难以量化、指标值难以获取,指标设置不够全面、代表性不足等问题;二是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力度有待加强。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将按要求公开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自评结果,并将结果运用指导2023年药品监管项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7日


 

旺苍县市场监管局

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为切实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各项资金的使用安全和使用效益,根据上级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2022年度疫情防控集中供餐食品安全监管经费进行绩效目标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建设、资金使用及绩效管理总体情况,加分、扣分情况

2022年度,我局申报疫情防控集中供餐食品安全监管经费10万元,上级批复我局疫情防控集中供餐食品安全监管经费10万元,资金申报、资金使用均符合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使用过程中严格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绩效目标设定明确,截止自评日止,10万元疫情防控集中供餐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已使用9.8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执行率98.76%。

二、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疫情防控集中供餐食品安全监管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我县疫情期间食品经营单位监管和集中隔离点集中供餐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食品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的培训,提高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降低假冒伪劣食品的制售行为,提高人民的总体食品安全水平,促进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的不断提高。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2022年度上级转移支付我局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疫情防控集中供餐食品安全监管经费10万元,2022年9月2日旺苍县财政局以川财行﹝2022﹞89号文件转移支付全额下达到我局,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执行情况:2022年上级共转移支付我局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10万元,我局在使用过程中严格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截止自评日止,我局已使用9.88万元,全部用于我县食品安全监管,资金执行率98.76%。

3.资金管理情况:切实落实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承办股室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编制专项资金绩效申报表,报分管业务和财务的局领导审核后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实施,重大支出项目由集体讨论决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财务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符合有关要求。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两个责任”要求,向17位县级领导和乡镇、部门印发《食品安全工作提醒函》,与347位包保干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明确25家B级单位、133家C级单位、898家D级单位对应的包保主体和任务要求,强化各级包保干部担当作为。结合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开展春茶生产、校园食品、餐饮行业、“3·15”晚会曝光问题等专项检查30余次,检查市场主体2.1万余户次,完成监督抽检923批次,整改风险隐患1668个。全县人民食品安全意识显著提高。制定餐饮行业“6G”管理细则(即:规范食品采购管理、规范食品贮存管理、规范食品加工过程管理、规范餐厨用具管理、规范食品从业人员管理、规范就餐场所管理),构建从食材采购到菜品上桌全过程严防严管严控模式,筑牢食品安全“铜墙铁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群众代表组建评审团,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6G”管理细则情况开展评定,2022年共评定优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家,共建共治共享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逐渐形成。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2年我局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800余人次,累计开展食品专项检查30余次,检查市场主体2.1万余户次,检查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13家,全年开展食品安全宣传8次,食品从业人员培训5次,完成食品安全保障60余次,始终检出筑牢食品安全底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全面动员、全员参与,以农贸市场、餐饮单位、药店、冷链物流、茶楼/棋牌室/麻将馆等为重点场所,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实现“食品安全”到“安全食品”大跨越。

(2)质量指标:2022年,全年开展专项检查30余次,食品经营企业监管完成率100%,不合格食品处置率100%,有力震慑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了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食品安全。

(3)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限为2022年底,截止2022年12月31日,项目所有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项目资金已按时拨付。

(4)成本指标:食品安全监管发生的差旅费、宣传费、办公费等经常性开支按局相关财务制度执行,食品药品抽检发生的抽样费、检验费等根据生产(经营)者市场销售价格确定,所有业务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加强日常监管,有效落实责任,通过严控食品安全源头,全面整治生产加工环节,切实规范食品流通环节,不断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监管,我局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公共食品安全知识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及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餐饮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全年全县食品安全“零事故”。

(2)可持续影响。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公共食品安全知识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整体素质和装备配置水平不断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通过我局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不断努力,服务对象满意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较好地完成了省局下达我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各项指标及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2年,通过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情防控集中供餐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的实施,自评认为,总体绩效目标和具体绩效指标设定合理,资金使用合规,资金支付及时,会计核算准确,截至目前资金使用率98.76%,总体绩效目标全部基本完成。

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3日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