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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9月25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部门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7
第四部分 附件 21
第五部分 附表 7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76
二、收入决算表 76
三、支出决算表 7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76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6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76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76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76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6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76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制定全县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牵头制定全县服务业发展规划,承担服务业发展的协调、指导、考核职责;调查研究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3、承担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流通业发展规划,推进流通体制改革,促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流通标准化体系建设;监督相关部门做好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再生资源流通、汽车(新车、二手车)流通、药品流通等特殊流通领域行业;组织拟订全县流通领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4、承担培育建设全县商贸流通体系,发展城乡市场工作;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大宗商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
5、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组织拟订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拓展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建设。
6、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承担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市场调控工作。
7、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承担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申报、实施的协调与指导工作;贯彻落实鼓励出口政策,研究推广国际贸易方式,指导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和各类进出口业务相关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8、负责在旺企业在外省市及境外投资的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国内外投资人和企业到旺开展投资考察、项目洽谈。
9、贯彻国家、省、市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统计分析全县外商投资情况;会同相关部门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10、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监督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和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区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11、监督以旺苍县名义在县外举办的各种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经贸活动;监督在县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工作。
12、承担友好城市商贸活动的发展与合作工作。
13、负责全县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商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商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808.68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15.58万元,增长105.7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安排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808.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8.6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80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17万元,占18.94%;项目支出655.51万元,占81.0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08.6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5.58万元,增长105.7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安排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8.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7.53万元,增长151.8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安排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8.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7.52万元,占35.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5万元,占0.87%;卫生健康支出149.03万元,占18.43%;农林水支出21.17万元,占2.6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34.19万元,占41.33%;住房保障支出9.71万元,占1.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08.68,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9.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2.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55.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7.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14.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支出决算为21.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商业服务业等(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商业服务业等(类)涉外发展服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项):支出决算为43.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商业服务业等(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项):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0.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2.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0.24万元,下降2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原因为本单位无公务用车编制,未购置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24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6万元,主要用于国内相关单位来旺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0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广元市商务局来旺检查、督导各项工作接待费5512元,萧山区商务局及电商企业来旺开展电子商务帮扶工作接待费1275元,省商务厅一级巡视员来旺调研工作接待费1450元,浙江联众集团董事长一行来旺考察交流电子商务工作接待费136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商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9万元,比2021年减少4.93万元,下降28.19%。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商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商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2年东西部消费协作项目、解决疫情防控隔离点(白云堡)经费项目等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旺苍县商务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2022年东西部消费协作项目、解决疫情防控隔离点(白云堡)经费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商务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7分,绩效自评综述:整体绩效自评从商务局基本情况、部门资金收支情况、部门整体绩效分析、评价结论及建议等方面入手对商务局整体绩效进行了全面自评;2022年东西部消费协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一轮东西部协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安排部署,聚集聚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切实做好东西部消费协作工作,根据《杭州萧山区?广元旺苍县东西部协作工作方案》和《旺苍县2022年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要求,据此设立了2022年东西部消费协作项目,对东西部协作消费方面资金预算情况和具体实施情况进行了详细部署和安排。解决疫情防控隔离点(白云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自评综述:为切实做好旺苍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会议研究决定,由县商务局牵头协调疫情集中隔离酒店。设立该项目,用于解决隔离点在隔离期间所产生的房费、生活费等费用。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项):指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4.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7.商业服务业等(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商业服务业等(类)涉外发展服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项):指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19.商业服务业等(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项):指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旺苍县商务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总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8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2022年末在职人员总数10人,其中:公务员5人,事业人员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制定全县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牵头制定全县服务业发展规划,承担服务业发展的协调、指导、考核职责;调查研究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3)承担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流通业发展规划,推进流通体制改革,促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流通标准化体系建设;监督相关部门做好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再生资源流通、汽车(新车、二手车)流通、药品流通等特殊流通领域行业;组织拟订全县流通领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4)承担培育建设全县商贸流通体系,发展城乡市场工作;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大宗商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
(5)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组织拟订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拓展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建设。
(6)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承担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市场调控工作。
(7)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承担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申报、实施的协调与指导工作;贯彻落实鼓励出口政策,研究推广国际贸易方式,指导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和各类进出口业务相关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8)负责在旺企业在外省市及境外投资的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国内外投资人和企业到旺开展投资考察、项目洽谈。
(9)贯彻国家、省、市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统计分析全县外商投资情况;会同相关部门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10)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监督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和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区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11)监督以旺苍县名义在县外举办的各种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经贸活动;监督在县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工作。
(12)承担友好城市商贸活动的发展与合作工作。
(13)负责全县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人员结构及相关情况: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年初10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4人,实际在职10人。年末实有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7人。变动原因为2022年1月调入事业人员2人,4月新招录事业人员1人,5月调走事业人员1人,7月调出公务员1人,8月新招录事业人员1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全力完成经济指标。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5%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增长9.5%以上,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5%。新培育规上服务业企业3家,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5家。二是激发外贸进出口潜力。抢抓四川“外贸进口年”机遇,在前期外资招引和考察企业的基础上,积极跟踪落实,力争快速实现外贸进口零的突破。突出米仓山茶业、四川木门茶业和四川智汇中天科技有限公司的引领作用,鼓励企业在各自领域拓展外贸出口业务,开拓外贸市场。三是突出项目支撑。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储备包装一批服务业产业发展项目,统筹推进大中坝商业综合体、电子商务产业园、乡镇农贸市场改(扩)建、冷链物流集散中心等一批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加强与省、市商务主管部门的对接,全力争取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和农商互联项目。四是大力促进消费。抓住充分利用节假日消费旺季,制造消费热点,组织开展3-4场消费促进活动,巩固提升1个地标性夜间经济示范区。筹备召开“全县电子商务暨劳务经济发展大会”,办好全县首届电商经济、网络经济、劳务经济系列活动,开拓线上销售渠道,助推消费扩面升级。五是深化市场拓展。以东西部协作、省内对口帮扶为契机,扎实开展好各类产销对接活动。充分发挥电商平台优势,积极开展各类直播带货活动。不断提升“旺苍产、旺苍造”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六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招引服务业龙头企业入驻,不断优化外贸、物流、电子商务等商贸服务业产业布局,为企业提供良好投资环境。继续坚持联系企业制度,落实好培育、扶持、服务、保障四项措施,努力为企业解决实际经营中存在的营商环境问题,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企业服务质量。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2 年年初制定的年度总体目标:做好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等GDP核算支撑指标工作;确保全年新增限上批零住餐企业4家,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3家;组织企业参加市场拓展三大活动及重点经贸活动;开展网络直播带货、农特产品专场推介活动,提升“旺苍造”、“旺苍产”农特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实现外贸出口1129万元、吸引外商投资900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认真做好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工作;落实好从严治党工作,践行“两个维护”、落实意识形态、党史学习教育,做好组织人才、党风廉政建设及统战工作;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治理,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全县商务工作有序开展,为旺苍县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本单位2022年部门总体收入年初预算1,042,707.80元;年终收入调整预算8,086,802.63元,比上年增加5,420,797.63元,增加203.33%。主要原因为年内追加项目增加。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本单位2022年年初预算支出数1,762,234.44元,调整预算支出数8,086,802.63元,支出决算数8,086,802.63元,结转下年0元。全年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155,769.24元,增加105.72%,主要原因为年内追加项目增加;结转下年比上年减少719,526.64元,减少100%,主要原因为结转结余资金作为存量资金收回。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部门结转资金由财政统一作存量资金收回,无结转结余。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本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1,042,707.80元;年终财政拨款收入调整预算8,086,802.63元,比上年增加5,420,797.63元,增加203.33%。主要原因为年内追加项目增加。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单位2022年年初预算支出数1,762,234.44元,调整预算支出数8,086,802.63元,支出决算数8,086,802.63元,结转下年0元。全年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155,769.24元,增加105.72%,主要原因为年内追加项目增加;结转下年比上年减少719,526.64元,减少100%,主要原因为结转结余资金作为存量资金收回。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由财政统一作存量资金收回,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1)目标制定
我局2022 年人员类项目共计3个,均按要求填报了绩效目标,人员类项目绩效目标由财政局统一设置,绩效目标制定科学合理。
(2)目标实现
从数量指标来看,我局所有人员类项目数量指标均在标准区间内完成,不存在超出限定完成范围的指标。
(3)支出控制
根据预算一体化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数据计算,我局2022 年全年人员类项目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38.05万元,实际执行96.82万元,预决算偏差程度为-29.86%。
(4)及时处置
根据预算一体化绩效运行监控模块发现需进行处置的人员类项目3 条,实际下达人员类项目处置通知3条,完成处置确认3 条。
(5)执行进度
根据《旺苍县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适用于无专项预算的部门),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执行进度在 6、9、11 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0%,即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 40%、67.5%、82.5%。根据可执行指标数据,我局 1-6 月人员类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为38.23%,1-9月人员类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为52.01%,1-11 月人员类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为 61.09%。
(6)预算完成情况
根据预算一体化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数据计算,我局2022 年全年人员类项目,财政拨款预算执行率为70.13%。
(7)资金结余率
2022 年我局财政拨款人员类项目3 个,资金结余率大于 10%的项目数 3个。分别是其他支出-其他交通费,预算数为 5.54 万元,实际使用1.77 万元,资金结余率68.05%;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数132.5万元,实际使用95.06 万元,资金结余率28.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数为0.01 万元,实际使用0元,资金结余率100%。
(8)违规记录
2022 年我局人员类项目无违规记录。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1)目标制定
我局2022 年运转类项目共计9个,均按要求填报了绩效目标,运转类项目中公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由财政局统一设置,绩效目标制定科学合理。运转类项目中的其他运转类项目和部门项目绩效目标由各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具体进行设置,绩效目标编制总体上做到了科学合理、编制规范完整、编制细化、目标和预算安排总体匹配。
(2)目标实现
从数量指标来看,我局所有运转类项目数量指标均在标准区间内完成,不存在超出限定完成范围的指标。
(3)支出控制
根据预算一体化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数据计算,我局2022 年全年运转类项目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13.37万元,实际执行 371.9万元,预决算偏差程度为-27.56%。
(4)及时处置
根据预算一体化绩效运行监控模块发现需进行处置的运转类项目9 条,实际下达运转类项目处置通知9条,完成处置确认 9条。
(5)执行进度
根据《旺苍县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适用于无专项预算的部门),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执行进度在 6、9、11 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0%,即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 40%、67.5%、82.5%。根据可执行指标数据,我局 1-6 月运转类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为14.58%,1-9月运转类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为 41.73%,1-11 月运转类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为 69.95%。
(6)预算完成情况
根据预算一体化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数据计算,我局2022 年全年运转类项目,财政拨款预算执行率为72.44%。
(7)资金结余率
2022 年我局财政拨款运转类项目9 个,财政拨款资金结余率大于 10%的项目数 4 个。单位基本公用经费,预算数15.34万元,实际使用 9 万元,资金结余率41.33%;党建活动经费,预算数0.7万元,实际使用0万元,资金结余率100%;2022年县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电商节),预算数30万元,实际使用 0 万元,资金结余率100%;优秀公务员考核奖励经费,预算数 0.3万元,实际使用0 万元,资金结余率100%。
(8)违规记录
2022 年我局运转类项目无违规记录。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1)目标制定
我局2022 年特定目标类项目共计10 个,均按要求填报了绩效目标,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目标由各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具体进行设置,绩效目标编制总体上做到了科学合理、编制规范完整、编制细化、目标和预算安排总体匹配。但部分单位绩效目标制定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预算目标编制和预算匹配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目标实现
从数量指标来看,我局所有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指标均在标准区间内完成,不存在超出限定完成范围的指标。
(3)支出控制
根据预算一体化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数据计算,我局2022 年全年特定目标类项目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12万元,实际执行 339.96万元,预决算偏差程度为-44.45%。
(4)及时处置
根据预算一体化绩效运行监控模块发现需进行处置的特定目标类项目10条,实际下达特定目标类项目处置通知10 条,完成处置确认100 条。
(5)执行进度
根据《旺苍县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适用于无专项预算的部门),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执行进度在 6、9、11 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0%,即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 40%、67.5%、82.5%。根据可执行指标数据,我局 1-6 月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为0%,1-9月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为32.13%,1-11 月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为 55.55%。
(6)预算完成情况根据预算一体化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数据计算,我局2022 年全年特定目标类项目,财政拨款预算执行率为55.55%。
(7)资金结余率
2022 年我局财政拨款特定目标类项目10 个,资金结余率大于 10%的项目数 6 个。县区财力资金转移支付(驻村帮扶力量生活补助及乡镇补贴),预算数0.58 万元,实际使用0万元,资金结余率 100%;东西部协作项目支出,预算数310万元,实际使用155.47万元,资金结余率 49.85%;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商务发展促进资金2 个项目,预算数合计210万元,实际使用 110万元,资金结余率47.62%;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2022),预算数1.16 万元,实际使用0 万元,资金结余率100%;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1.67万元,实际使用0 万元,资金结余率100%;2022年省级商务发展促进资金,预算数14.1 万元,实际使用0 万元,资金结余率100%。
(8)违规记录
2022 年我局特定目标类项目无违规记录。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1.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做好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等GDP核算支撑指标工作;全年新增限上批零住餐企业9家,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4家;组织企业参加市场拓展三大活动及重点经贸活动22场次;开展网络直播带货、农特产品专场推介活动76场次,提升“旺苍造”、“旺苍产”农特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实现外贸出口1153万元、吸引外商投资5000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2141万元、报数4627万元,招引落地亿元项目1个(省外到位资金4749万元、市外到位资金2.01亿元);认真做好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工作;落实好从严治党工作,践行“两个维护”、落实意识形态、党史学习教育,做好组织人才、党风廉政建设及统战工作;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治理,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全县商务工作有序开展,为旺苍县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指标完成情况。
(1)目标管理(20分)。我局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科学合理,绩效指标细化量化全面,与预算安排相匹配,预算编制报人大审批未反馈有绩效目标质量问题,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纳入党组会集体决策范围;项目全部数量指标为1个,达到预期值数量指标为1个,因此目标管理自评得分为20分。
(2)过程控制(20分)。预算执行情况:6月实际支付进度为15.78%,9月实际支付进度为59.5%,11月实际支付进度为96.56%。年中追加各预算项目及财政存量资金安排项目资金时均按规定进行项目登记、入库等工作,同时编制了绩效目标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局实行绩效监控问题整改机制,对偏离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进度较差的项目在文件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通过开展绩效监控,调整预算项目、资金规模、支出方向等工作。因此过程控制自评得分为18.56分。
(3)完成结果(10分)。我局年初预算支出1,762,234.44元,年中预算调整支出数为8,086,802.63元,年终决算数为8,086,802.63元,年终预算结余率为0。因此,此项自评得分为10分 。
(4)部门预算项目绩效(30分)。我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得分为84分,按百分制形成的自评报告分数,按0.3的比例换算,此项指标自评得分为25.2分。
(三)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我局将内设机构绩效管理情况纳入内部考核体系,实行预算挂钩,因此自评得分为4分。
(2)信息公开。我局按要求将相关绩效信息随同决算公开,因此自评得分为4分。
(3)整改反馈。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包括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问题整改及绩效结果应用报告,报告内容详实、问题整改到位、结果应用充分,因此自评得分为6分。
(四)自评质量。
我局严格按照自评标准进行自评打分,各项自评依据客观真实,预估自评差异率在5%以内,得分6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旺苍县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适用于无专项预算的部门)设定的绩效指标和计分标准,商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3.76分。
(二)存在问题。
一是我局存在“钱少事多”的状况,各项事业发展资金欠缺,财政运行难度大,没有更多的财力保障各项事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只能保障运转。二是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支出缺口过大。随着形势的发展和需要,我局各项事业发展正在起步,工作多、任务重,使财政公用经费支出压力过大,很多时候都不得不压缩办公经费的使用用于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三是部分项目资金执行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快。
(三)改进建议。
一是增收严支,化解收支困境。按照公共财政的管理要求,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有效控源节流,强化财政支出约束机制,坚持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合理确定的财政收支。二是严格把关,强化预算管理。始终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原则,科学编制预算,各部门要细化编制内容,在汇总各部门的预算基础上细化到具体项目和相应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适时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三是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对接,做好提前准备工作,资金下达后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加快执行进度,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应。四是全面加强日常财务支出的管理和监督力度。大力弘扬建设节约型社会和机关的精神,加强人员、水电及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支出管理,做到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切实保证每项资金都能发挥其应有的效果。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122T000006328404-预备费(预留)(疫情防控隔离点(白云堡)经费) |
|||||||||
主管部门 |
旺苍县商务局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旺苍县商务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114.67 |
114.67 |
100.00% |
10 |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14.67 |
114.67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
|
|
|
|
|
|
|
|
|
合计 |
100 |
|
|
|||||||
评价结论 |
结合自评情况,说明项目自评总分,说明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或成果。(200字以内) |
|||||||||
存在问题 |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200字以内) |
|||||||||
改进措施 |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200字以内)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122T000006796471-东西部协作项目支出 |
|||||||||
主管部门 |
旺苍县商务局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旺苍县商务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310.00 |
155.47 |
50.15% |
10 |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310.00 |
155.47 |
50.15%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
|
|
|
|
|
|
|
|
|
合计 |
100 |
|
|
|||||||
评价结论 |
结合自评情况,说明项目自评总分,说明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或成果。(200字以内) |
|||||||||
存在问题 |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200字以内) |
|||||||||
改进措施 |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200字以内)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122T000007238650-商务发展促进资金(促进消费恢复发展相关活动资金项目-市级) |
|||||||||
主管部门 |
旺苍县商务局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旺苍县商务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36.00 |
36.00 |
100.00% |
10 |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36.00 |
36.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
|
|
|
|
|
|
|
|
|
合计 |
100 |
|
|
|||||||
评价结论 |
结合自评情况,说明项目自评总分,说明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或成果。(200字以内) |
|||||||||
存在问题 |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200字以内) |
|||||||||
改进措施 |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200字以内)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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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082122T000007155893-省级内贸流通(商务发展促进资金-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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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旺苍县商务局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旺苍县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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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110.00 |
110.00 |
100.00% |
10 |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10.00 |
11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
|
|
|
|
|
|
|
|
|
合计 |
100 |
|
|
|||||||
评价结论 |
结合自评情况,说明项目自评总分,说明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或成果。(200字以内) |
|||||||||
存在问题 |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200字以内) |
|||||||||
改进措施 |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200字以内)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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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082122T000007155893-省级内贸流通(2022年第一批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
|||||||||
主管部门 |
旺苍县商务局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旺苍县商务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100.00 |
0.00 |
0.00% |
10 |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00.00 |
0.00 |
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
|
|
|
|
|
|
|
|
|
合计 |
100 |
|
|
|||||||
评价结论 |
结合自评情况,说明项目自评总分,说明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或成果。(200字以内) |
|||||||||
存在问题 |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200字以内) |
|||||||||
改进措施 |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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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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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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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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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082122T000007238650-商务发展促进资金(促进消费恢复发展相关活动资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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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旺苍县商务局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旺苍县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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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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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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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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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36.00 |
36.00 |
100.00% |
10 |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36.00 |
36.00 |
10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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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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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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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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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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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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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结合自评情况,说明项目自评总分,说明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或成果。(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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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200字以内) |
|||||||||
改进措施 |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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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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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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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082122T000007457706-2022年存量资金安排(第二批)(促进消费恢复发展相关活动资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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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旺苍县商务局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旺苍县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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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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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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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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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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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 |
0.00 |
236.10 |
140.00 |
59.3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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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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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236.10 |
140.00 |
5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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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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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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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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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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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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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结合自评情况,说明项目自评总分,说明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或成果。(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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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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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 |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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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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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表说明:该报表查询项目信息、绩效目标信息、预算及执行情况,用于预算单位查询导出开展项目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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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取数口径: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信息,包括年初预算、追加预算、结转预算和调整预算的绩效目标(以项目的最终绩效目标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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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地区:全省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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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用户:部门用户、单位用户 |
附件2-1
2022年东西部协作项目(旺苍县消费协作项目)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管部门管理职能。旺苍县商务局对该项目全面负责,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及财务管理制度,监督项目实施、考核并评价项目开展情况。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一轮东西部协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安排部署,聚集聚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切实做好东西部消费协作工作,根据《杭州萧山区?广元旺苍县东西部协作工作方案》和《旺苍县2022年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要求,据此设立了2022年东西部消费协作项目,根据《关于印发旺苍县2022年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旺府函〔2022〕43号)文件要求,2022年安排东西部消费协作资金310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商务局2022年东西部协作项目(旺苍县消费协作项目)预算数为31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和参加国内外农特产品产销对接、产品宣传及推介、展示展销等市场拓展活动不少于2次;组织开展电商人才培训120人次以上;对旺苍县白水镇龙珠村、双汇镇龙泉村、五权镇双龙洞村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点进行升级改造;对三江镇农贸市场改扩建;在旺苍县内建设网红直播基地1个并配备相关设备,为本地培育网红和直播带货人等。相关工作先行开展,待工作完成后按规定进行报账。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2022年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用于组织开展和参加国内外农特产品产销对接、产品宣传及推介、展示展销等市场拓展活动不少于2次;组织开展电商人才培训120人次以上;对旺苍县白水镇龙珠村、双汇镇龙泉村、五权镇双龙洞村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点进行升级改造;对三江镇农贸市场改扩建;在旺苍县内建设网红直播基地1个并配备相关设备,为本地培育网红和直播带货人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和参加国内外农特产品产销对接、产品宣传及推介、展示展销等市场拓展活动2次(以上);开展电商人才培训;对旺苍县白水镇龙珠村、双汇镇龙泉村和五权镇双龙洞村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点进行升级改造;对三江镇农贸市场进行改造;建设网红直播基地1个。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1)组织开展和参加国内外农特产品产销对接、产品宣传及推介、展示展销等市场拓展活动。由县商务局牵头积极组织县内企业开展和参加国内外农特产品产销对接、产品宣传及推介、展示展销等市场拓展活动不少于2次。
(2)开展电商人才培训。由县商务局组织县内商贸企业、电商企业、专业合作社、电商站点负责人、电商从业人员等开展电商人才培训不少于120人次;由县商务局在县内精选10名电商优秀人才到电商发达地区进行能力提升培训。
(3)旺苍县白水镇龙珠村、双汇镇龙泉村和五权镇双龙洞村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点进行升级改造。由县商务局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实施,主要根据各站点需求进行升级改造,围绕店面装修、设施设备配备、站点运营等方面进行提升。
(4)三江镇农贸市场改造。由县商务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实施主体,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改扩建。
①修补混凝土路面;
②建设活禽集中宰杀点;
③改建大棚和大门。
(5)建设网红直播基地。由县商务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实项目实施主体,打造旺苍县网红直播基地。
①装修改造网红直播间、选品间、网红培训室、办公区等,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营造直播基地氛围;
②打造标准化直播间5间,配备直播设施设备、直播桌椅、货柜、LED柔光灯等;
③由项目实施主体在运营期间打造100万粉丝账号1个、50万粉丝账号2个;10万粉丝账号5个,培育县内本土直播网红30人以上;
④由项目实施企业在运营期间通过线上线下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包含培育其他企业网红账号的销售额);
⑤每年服务旺苍本地企业开展网红直播带货不少于10次,服务企业不少于5家;项目运营结束后为本地培育3家以上电商团队;
⑥每年开展网红培训不少于4次每次不低于20人,其中到浙江开展不少于1次;
⑦每年与浙江萧山开展线上直播促销活动不少于1次;
⑧项目运营期为3年,从2023年至2025年。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根据县委、县政府批示精神,商务局结合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考虑政策下达的任务,结合部门职能、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年度绩效目标,再将年度绩效目标进行细化确定绩效指标,涵盖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等,同时参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规划、年度预算管理要求、相关历史数据、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因素确定指标值,据此,我们认为申报的绩效目标合理可行。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旺苍县东西部协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旺东西协作领办〔2021〕12号)文件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编制资金安排方案,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自评步骤。我局成立了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小组,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安排布置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要求各相关人员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绩效评价流程,规范操作,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做到客观评价成效,如实反映问题,着力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2.自评方法。根据相关政策、制度、文件、账务、账册、报表等资料,进行自查、总结。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旺苍县2022年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旺府函〔2022〕43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局项目资金。2022年实施过程中不存在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2022年年中追加安排。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310万元于2022年5月由县财政部门追加指标,资金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2022年度,完成三江镇改扩建农贸市场项目、网红直播基地建设项目、升级改造电商服务站点3个、组织电商人才赴浙江培训3次、组织开展和参加国内外农特产品产销对接、产品宣传及推介、展示展销等市场活动6次。该项目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由商务局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针对旺苍县2022年东西部消费协作项目资金的使用,我局制定了项目实施计划、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商贸服务中心主任、财务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全程对项目实施进行跟踪、监测,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合法。
(二)项目管理情况。我局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的相关管理制度机制,项目资料档案及时整理归档。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存在管理制度有悖于实际的情况,不存在难以操作、无法落地、执行不畅的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根据项目执行情况,从申报至审批、备案均过程化管理,做好结果公示,避免廉政风险隐患。
(三)项目监管情况。建立健全了项目资金监管机制,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保障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全年预算数310万元,执行数155.47万元,完成预算的50.15%,原因为财政资金紧张,支付存在困难。通过项目实施,通过搭建购销对接平台,宣传推介、定向采购、农超对接、商超直销、基地认领订销、设立专柜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各界消费县域农特产品。充分利用已在浙开设的农特产品直销中心(店)、直播基地等平台,可缩短供应链和中间商成本,提升县域内电商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带动农副产品销售;有效扩大电商的应用,电商企业和电商致富带头人收购农户初级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包装出售而获得收益,带动企业发展和实现农户增收。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搭建购销对接平台,宣传推介、定向采购、农超对接、商超直销、基地认领订销、设立专柜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各界消费县域农特产品。充分利用已在浙开设的农特产品直销中心(店)、直播基地等平台,可缩短供应链和中间商成本,提升县域内电商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带动农副产品销售;有效扩大电商的应用,电商企业和电商致富带头人收购农户初级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包装出售而获得收益,带动企业发展和实现农户增收。同时,该项目的实施可发挥浙江萧山帮扶资金的长效效应,带动旺苍县县域相关产业发展,带动企业和农户实现增收。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东西部消费协作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较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保障。相关政策和项目依据充分,资金管理办法完善,资金使用范围明确,项目管理规范,预算完成度较高,较好完成设定的预期绩效目标,但资金支付率较低。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慢。
(三)相关建议。
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附件2-2
疫情防控隔离点(白云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管部门管理职能。旺苍县商务局对该项目全面负责,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及财务管理制度,监督项目实施、考核并评价项目开展情况。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为切实做好旺苍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会议研究决定,由县商务局牵头协调疫情集中隔离酒店。隔离点在隔离期间所产生的房费、生活费等费用待征用结束后再统一进行项目申报及支付。2022年安排资金114.67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商务局解决疫情防控隔离点(白云堡)经费预算数为114.67万元,用于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月13日期间在白云堡酒店进行隔离人员的住宿费及生活费开支。相关工作先行开展,待工作完成后按规定进行报销。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隔离工作,打赢防疫攻坚战,需设立疫情防控隔离点,以对重点人员进行隔离观察。因旺苍县无专门的隔离点,需租用酒店作为临时隔离点。相关人员在隔离期间将会产生食宿费用,该费用由隔离人员自费一部分,剩余部分则由财政承担。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白云堡酒店作为新冠疫情隔离观察点,隔离期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月13日,共计22天,共产生住宿费102.96万元、生活费11.71万元,共计114.67万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建立新冠疫情集中隔离点,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中隔离观察,有效阻击新冠疫情蔓延。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根据县委、县政府批示精神,商务局牵头实施该项工作,相关工作先行开展,待工作完成后按规定进行资金申报。因此,我们认为申报的绩效目标合理可行、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自评步骤。我局成立了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小组,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安排布置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要求各相关人员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绩效评价流程,规范操作,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做到客观评价成效,如实反映问题,着力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2.自评方法。根据相关政策、制度、文件、账务、账册、报表等资料,进行自查、总结。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关于解决疫情防控隔离点(白云堡酒店)经费的请示》(旺商务〔2022〕3号)文件请示,经县政府审批后下达我局资金114.67万元。2022年实施过程中不存在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2022年年中追加安排。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114.67万元于2022年6月由县财政部门追加指标,资金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白云堡酒店作为新冠疫情隔离观察点,隔离期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月13日,共计22天,共产生住宿费102.96万元、生活费11.71万元,共计114.67万元。该项目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依据等严格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由商务局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我局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按时完成隔离点的协调、使用相关事宜,有效阻止疫情在县内蔓延,为旺苍县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对社会和谐发展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我局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的相关管理制度机制,项目资料档案及时整理归档。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存在管理制度有悖于实际的情况,不存在难以操作、无法落地、执行不畅的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根据项目执行情况,从申报至审批、备案均过程化管理,做好结果公示,避免廉政风险隐患。
(三)项目监管情况。建立健全了项目资金监管机制,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保障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预算数114.67万元,执行数114.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有效的阻止疫情在县内蔓延,为旺苍县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对社会和谐发展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有效阻止疫情在县内蔓延,为旺苍县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对社会和谐发展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疫情防控隔离点(白云堡酒店)经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较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保障。相关政策和项目依据充分,资金管理办法完善,资金使用范围明确,项目管理规范,预算完成度较高,完成设定的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2-3
商务发展促进资金(省、市)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管部门管理职能。旺苍县商务局对该项目全面负责,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及财务管理制度,监督项目实施、考核并评价项目开展情况。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关于印发广元市促进消费恢复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商函〕2022〕39号)文件要求,设立了商务发展促进资金(省、市)项目,根据广财建〔2022〕69号、川财建〔2022〕122号文件要求,2022年安排项目资金146万元(省级110万元、市级36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商务局商务发展促进资金(省、市)预算数为146万元,主要用于旺苍县“乐享广元 消费惠民”消费券发放以及对参与活动商家在活动期间水电气等的补助。资金到位后,先行支付至建行,待活动结束各类消费券核销完成后再按规定多退少补。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根据《关于印发广元市促进消费恢复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商函〕2022〕39号)要求,进行资金分配和因素考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1)支持发放消费券。鼓励“政银企”合作,省、市、县区(含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补助资金与相关合作银行、商贸企业配资设置普惠券,面向重点餐饮、零售等受疫情影响的行业,在统一平台派发电子消费券。“满500立减200”“满300立减100”“满200立减60”“满100立减30”,促进餐饮、零售行业恢复发展。
(2)促进汽车消费。支持各县区、汽车协会、限额以上汽车销售单位等开展家庭乘用汽车(含新能源车)促销活动的,在统一平台派发汽车专用电子消费券。购买5万元以上(含5万)、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车辆,每辆补助1000元;购买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车辆,每辆补助2000元。
(3)促进家电消费。鼓励各地联合生产厂家和重点家电销售企业开展家电促销、家电下乡、以旧换新活动。活动期间,对消费者新购买和以旧换新的只能电视、冰箱冰柜、洗衣机、空调、厨房家电、手机电脑等六类只能节能产品,在统一平台派发家电专用电子消费券,“满2000元立减200元”“满4000元立减400元”,支持家电消费。
(4)促进餐饮消费。对受疫情影响有增量贡献的餐饮经营单位(经营额当月增速高于全市限额以上餐饮单位平均增速),给予水、电、气补助,按企业实际缴纳水、电、气费用的20%给予补助,每户每月不超过3000元,每户总额不超过20000元。
(5)支持开展促消活动。
①在确保新冠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支持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重点大型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商贸企业等举办主题鲜明的综合型促销活动,给予不超过0. 5万元/场补贴。
②支持开展大型户外营销展会等活动,标准展位不低于50个的,给予举办主体最高不超过3万元/场补贴。
③打造会展创新引领示范区会展品牌。对在市中心城区开展、具有辐射川陕甘结合部能力、展位数不低于100个的,给予举办主体最高不超过5万元/场补贴。
④鼓励在政府或国有企业管理的公共广场举办展会或营销活动,免收场地租赁费用。商务、城管、公安、卫健等部门在活动及场地申批方面实行一站式审批,降低申报门槛,简化办理流程。
以上促销活动已享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予重复支持。
(6)推广“服保贷”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中小微服务业企业用好“服保贷”政策,各县区年内确保有1家以上的中小微服务业企业申报成功,累计投放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助力企业破解融资难题。对获得“服保贷”支持的企业,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实施四川省“服保贷”试点工作的通知》(川财建[2020] ] 106号)规定,由省级统一实施,给予融资成本补助。
①贷款利息补助。对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按贷款协议签订时1年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实际发生利息额的30%补助,每户每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②担保费补助。对通过担保方式获得贷款的企业,按每笔贷款实际发生担保费用的50%补助,每户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③保费补助。对通过保险方式获得贷款的企业,按每笔贷款实际发生保险费用的50%补助,每户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吸引广大群众与商家参与到活动中来,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对旺苍县消费恢复发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有助于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根据县委、县政府批示精神,商务局负责该项工作的实施,对旺苍县消费恢复发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有助于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因此,我们认为申报的绩效目标合理可行、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自评步骤。我局成立了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小组,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安排布置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要求各相关人员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绩效评价流程,规范操作,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做到客观评价成效,如实反映问题,着力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2.自评方法。根据相关政策、制度、文件、账务、账册、报表等资料,进行自查、总结。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广财建〔2022〕69号、川财建〔2022〕122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局资金146万元。2022年实施过程中不存在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2022年年中追加安排。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146万元于2022年8月由县财政部门追加指标,资金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2022年8月4日,已将商务发展促进资金146万元(省级110万元、市级36万元)全部转至建设银行,进行第一批“乐享广元 消费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该项目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由商务局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根据省、市、县关于商务发展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我局深入调查调研,吸纳符合条件的商家参与消费券发放活动,向社会面宣传,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有助于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对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我局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的相关管理制度机制,项目资料档案及时整理归档。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存在管理制度有悖于实际的情况,不存在难以操作、无法落地、执行不畅的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根据项目执行情况,从申报至审批、备案均过程化管理,做好结果公示,避免廉政风险隐患。
(三)项目监管情况。建立健全了项目资金监管机制,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保障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预算数146万元,执行数1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吸引了广大群众与商家参与到活动中来,进一步激发了消费市场活力,对旺苍县消费恢复发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有助于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吸引了广大群众与商家参与到活动中来,进一步激发了消费市场活力,对旺苍县消费恢复发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有助于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商务发展促进资金(省、市)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较好,对旺苍县消费恢复发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相关政策和项目依据充分,资金管理办法完善,资金使用范围明确,项目管理规范,预算完成度较高,完成设定的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活动项目覆盖面还不够广,有的群众不清楚这个活动。
(三)相关建议。
在以后的工作中,再有类似活动可提前谋划,加大社会面的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商家与群众参与活动。
附件2-4
促进消费恢复发展相关活动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管部门管理职能。旺苍县商务局对该项目全面负责,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及财务管理制度,监督项目实施、考核并评价项目开展情况。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关于印发广元市促进消费恢复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商函〕2022〕39号)文件要求,设立了商务发展促进资金(省、市)项目,前期省、市已安排资金146万元,现县级配套安排促进消费恢复发展相关活动资金180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促进消费恢复发展相关活动资金预算数为180万元,主要用于旺苍县“乐享广元 消费惠民”消费券发放以及对参与活动商家在活动期间水电气等的补助。资金到位后,先行支付至建行,待活动结束各类消费券核销完成后再按规定多退少补。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根据《关于印发广元市促进消费恢复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商函〕2022〕39号)要求,进行资金分配和因素考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1)支持发放消费券。鼓励“政银企”合作,省、市、县区(含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补助资金与相关合作银行、商贸企业配资设置普惠券,面向重点餐饮、零售等受疫情影响的行业,在统一平台派发电子消费券。“满500立减200”“满300立减100”“满200立减60”“满100立减30”,促进餐饮、零售行业恢复发展。
(2)促进汽车消费。支持各县区、汽车协会、限额以上汽车销售单位等开展家庭乘用汽车(含新能源车)促销活动的,在统一平台派发汽车专用电子消费券。购买5万元以上(含5万)、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车辆,每辆补助1000元;购买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车辆,每辆补助2000元。
(3)促进家电消费。鼓励各地联合生产厂家和重点家电销售企业开展家电促销、家电下乡、以旧换新活动。活动期间,对消费者新购买和以旧换新的只能电视、冰箱冰柜、洗衣机、空调、厨房家电、手机电脑等六类只能节能产品,在统一平台派发家电专用电子消费券,“满2000元立减200元”“满4000元立减400元”,支持家电消费。
(4)促进餐饮消费。对受疫情影响有增量贡献的餐饮经营单位(经营额当月增速高于全市限额以上餐饮单位平均增速),给予水、电、气补助,按企业实际缴纳水、电、气费用的20%给予补助,每户每月不超过3000元,每户总额不超过20000元。
(5)支持开展促消活动。
①在确保新冠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支持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重点大型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商贸企业等举办主题鲜明的综合型促销活动,给予不超过0. 5万元/场补贴。
②支持开展大型户外营销展会等活动,标准展位不低于50个的,给予举办主体最高不超过3万元/场补贴。
③打造会展创新引领示范区会展品牌。对在市中心城区开展、具有辐射川陕甘结合部能力、展位数不低于100个的,给予举办主体最高不超过5万元/场补贴。
④鼓励在政府或国有企业管理的公共广场举办展会或营销活动,免收场地租赁费用。商务、城管、公安、卫健等部门在活动及场地申批方面实行一站式审批,降低申报门槛,简化办理流程。
以上促销活动已享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予重复支持。
(6)推广“服保贷”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中小微服务业企业用好“服保贷”政策,各县区年内确保有1家以上的中小微服务业企业申报成功,累计投放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助力企业破解融资难题。对获得“服保贷”支持的企业,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实施四川省“服保贷”试点工作的通知》(川财建[2020] ] 106号)规定,由省级统一实施,给予融资成本补助。
①贷款利息补助。对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按贷款协议签订时1年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实际发生利息额的30%补助,每户每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②担保费补助。对通过担保方式获得贷款的企业,按每笔贷款实际发生担保费用的50%补助,每户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③保费补助。对通过保险方式获得贷款的企业,按每笔贷款实际发生保险费用的50%补助,每户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吸引广大群众与商家参与到活动中来,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对旺苍县消费恢复发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有助于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根据县委、县政府批示精神,商务局负责该项工作的实施,对旺苍县消费恢复发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有助于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因此,我们认为申报的绩效目标合理可行、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自评步骤。我局成立了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小组,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安排布置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要求各相关人员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绩效评价流程,规范操作,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做到客观评价成效,如实反映问题,着力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2.自评方法。根据相关政策、制度、文件、账务、账册、报表等资料,进行自查、总结。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关于申请解决促进消费恢复发展相关活动资金的请示(旺商务〔2022〕23号)、旺财经建追加〔2022〕104号广财建〔2022〕69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局资金180万元。2022年实施过程中不存在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2022年年中追加安排。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146万元于2022年8月由县财政部门追加指标,资金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2022年11月18日,已将促进消费恢复发展相关活动资金140万元转至建设银行,进行第二批“乐享广元 消费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剩余40万元为参与活动商家水电气等补助,待活动结束后由各商家自行申报支付。该项目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由商务局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根据省、市、县关于商务发展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我局深入调查调研,吸纳符合条件的商家参与消费券发放活动,向社会面宣传,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有助于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对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我局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的相关管理制度机制,项目资料档案及时整理归档。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存在管理制度有悖于实际的情况,不存在难以操作、无法落地、执行不畅的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根据项目执行情况,从申报至审批、备案均过程化管理,做好结果公示,避免廉政风险隐患。
(三)项目监管情况。建立健全了项目资金监管机制,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保障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预算数180万元,执行数140万元,完成预算的77.78%。通过项目实施,吸引了广大群众与商家参与到活动中来,进一步激发了消费市场活力,对旺苍县消费恢复发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有助于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吸引了广大群众与商家参与到活动中来,进一步激发了消费市场活力,对旺苍县消费恢复发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有助于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促进消费恢复发展相关活动资金使用绩效较好,对旺苍县消费恢复发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相关政策和项目依据充分,资金管理办法完善,资金使用范围明确,项目管理规范,预算完成度较高,完成设定的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活动项目覆盖面还不够广,有的群众不清楚这个活动。
(三)相关建议。
在以后的工作中,再有类似活动可提前谋划,加大社会面的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商家与群众参与活动。
附件2-5
2022年第一批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管部门管理职能。旺苍县商务局对该项目全面负责,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及财务管理制度,监督项目实施、考核并评价项目开展情况。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树立“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发展理念,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立足于农贸市场“民生性、公益性”定位,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中心镇新建或改造提档升级,努力为乡村人民群众营造整洁有序、安全放心的消费购物环境。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心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设立旺苍县中心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通过两年时间对全县中心镇农贸市场进行改造升级,中心镇达到100%,农贸市场的改造有效解决设施陈旧、布局混乱、摊位较少的现象,能极大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市场管理更加便捷,进一步提升居民生活水平,加快推动旺苍中心镇经济建设。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商务局2022年第一批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对白水、三江、国华、英萃等中心镇农贸市场进行改造提升,改造内容为新建公厕、摊位、排水沟、水池、大棚、管理用房等。相关工作先行开展,待完成后按规定进行报销。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心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行资金分配原则和因素考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1)英萃镇农贸市场。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公厕1处、新建摊位21个、新建排水沟1处、新建水池2个、新建大棚2个、统一店招店牌。
(2)三江镇农贸市场。建设内容和规模:拆除管理用房1处、新建摊位15个、统一店招牌、规范市场电线电缆、硬化道路。.
(3)国华镇农贸市场。建设内容和规模:更换市场雨棚约800平方米、雨棚架维修翻新刷漆、增加固定水泥摊位20个、新建改善市场污水管网工程100米。
(4)白水镇农贸市场。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售货台15个、新建大棚1个( 650平方米)、屋面防水处理1300平方米、安保监控设备。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通过两年时间对全县中心镇农贸市场进行改造升级,中心镇达到100%,农贸市场的改造有效解决设施陈旧、布局混乱、摊位较少的现象,能极大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市场管理更加便捷,进一步提升居民生活水平,加快推动旺苍中心镇经济建设。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根据县委、县政府批示精神,商务局负责该项工作的实施,对中心镇农贸市场设施陈旧、布局混乱等进行改造,改造之后可极大提升群众生活质量,使市场管理更加便捷,进一步提升居民生活水平。因此,我们认为申报的绩效目标合理可行、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自评步骤。我局成立了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小组,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安排布置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要求各相关人员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绩效评价流程,规范操作,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做到客观评价成效,如实反映问题,着力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2.自评方法。根据相关政策、制度、文件、账务、账册、报表等资料,进行自查、总结。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川财建〔2022〕170号、旺财经建追加〔2022〕70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局资金100万元(第一批)。2022年实施过程中不存在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2022年年中追加安排。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100万元于2022年7月由县财政部门追加指标,资金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因该项目施工工期为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2月30日,截止评价时点,项目未实施,故尚未进行项目资金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由商务局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的实施符合中央、省、市、县对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立足于农贸市场“民生性、公益性”定位,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中心镇新建或改造提档升级,努力为乡村人民群众营造整洁有序、安全放心的消费购物环境,持续改善民生,为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贡献商务力量。
(二)项目管理情况。我局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的相关管理制度机制,项目资料档案及时整理归档。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存在管理制度有悖于实际的情况,不存在难以操作、无法落地、执行不畅的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根据项目执行情况,从申报至审批、备案均过程化管理,做好结果公示,避免廉政风险隐患。
(三)项目监管情况。建立健全了项目资金监管机制,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保障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0.00元,完成预算的0%,原因为按项目实施方案时间规定,尚未实施。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将为乡村人民群众营造整洁有序、安全放心的消费购物环境,持续改善民生,为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贡献商务力量。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中心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完备,相关政策和项目依据充分,资金管理办法完善,资金使用范围明确,规范项目管理,确保完成设定的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覆盖面不够全,部分中心镇农贸市场未纳入改造提升。
(三)相关建议。
向上级部门多争取一些资金,结合本县实际,尽量将符合条件的中心镇农贸市场纳入提升改造项目。按施工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第五部分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