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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25 来源:木门镇 点击量:245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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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 部门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9

第四部分 附件 26

第五部分 附表 7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75

二、收入决算表 75

三、支出决算表 7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75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5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75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75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75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5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75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二)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三)维护稳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镇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五)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392.90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65.63万元,下降16.2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拨款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单位:万元)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2,392.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2.90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392.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0.61万元,占84.86%;项目支出362.29万元,占15.1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392.90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65.63万元,下降16.2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拨款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2.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92万元,下降0.4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拨款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2.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8.24万元,占30.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91万元,占9.23%;卫生健康支出128.44万元,占5.37%;节能环保支出14.15万元,占0.59%;城乡社区支出8.00万元,占0.33%;农林水支出1,172.37万元,占48.99%;交通运输支出4.00万元,占0.17%;住房保障支出86.79万元,占3.6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0万元,占0.8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392.9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685.23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01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1.52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5.17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83.81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 支出决算为0.4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决算为38.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1.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14.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83.26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1.99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9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97.92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8.40万元,完成预算100%。

2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6.79万元,完成预算100%。

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30.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94.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35.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96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5.24万元,下降17.95%。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0万元,占12.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96万元,占87.4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1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2021年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应急保障,处理突发事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9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5.24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9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33批次,2,32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0.9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招待各级部门来镇检查150批次支出共计10.56万元、督导工作53批次支出共计5.4万元、招商引资30批次支出共计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5.70万元,比2021年减少113.75万元,下降25.31%。主要原因是一是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二是公务出行、接待任务、会议举办等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下村办事的交通工具。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2年省级疫情防控补助资金项目等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党建活动经费”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

1.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0.6分,绩效自评综述:2022年我镇遵循“深度拓展、提升质量、公平公正、着力实效”的工作原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

2.党建活动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绩效自评综述:旺苍县木门镇党建活动经费项目中我镇认真落实全市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重新修订多项制度,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党性修养,促使党员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发挥带头引领作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党的组织生活,促进作风好转。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1。

3.2022年省级疫情防控补助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绩效自评综述:2022年省级疫情防控补助资金项目中隔离观察点的建设,对提高全区新冠肺炎的预防控制能力以及疫情暴发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和反应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发生疫情时,对密接、次密接和高风险人员集中管理,及早发现并管控潜在病例,阻断疫情传播链条,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维稳;有利于推动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与效率,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实施效益显著。在2022年,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依旧严峻,隔离观察点等得到持续、有效利用。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2。

4.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的实施有效应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保障本镇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疫情隔离医学观察点的建成,进一步提高本镇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能力,有效防治疫情传播和扩散,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保障。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3。

5.石川村窄路加宽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实施后,村内的道路标准得以提高,为村民出行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使得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观。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4。

6.敬老院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的开展为农村特困人员,特别是特困人员中失能和半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人性化、规范化的服务,该项目实施后,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当地集中供养服务水平,敬老院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

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8.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其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

健康事务(项):指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2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层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

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指对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用于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3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2年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木门镇位于旺苍县城东南方向28公里,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中由原农建、化龙、木门合并而来,幅员115.42平方公里,辖18个村(社区)、119个村(居)民小组、13145户35871人,素有“茶乡古镇、红色木门”之称。木门镇人民政府下设八办、一所、五中心,主要包括: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城乡规划建设办公室、文旅融合发展办公室、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景区事务事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等工作。

2022年,木门镇人民政府总编制117名,其中行政编制45名,机关工勤编制4名,事业编制68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110人,其中:公务员42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4人,事业工勤人员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围绕“茶乡古镇 红色木门”发展定位,紧紧团结依靠全镇人民,凝心聚力,排难创新,攻坚克难,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持续推动“3691”重点工作落地落实,保持全镇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顺利完成木门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先后荣获四川省乡村振兴先进乡镇、四川现代农业十亿元镇、广元市十大魅力乡镇,东凡茶叶现代农业园区被评为全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十大经典案例、全国三十个最美茶园之一,木门会议会址入选全国“建党百年红色旅游百条精品线路”、全国100个红色云展厅。

1.咬定目标,稳中求进,综合实力稳步提升。一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始终坚持“围绕项目抓发展”的理念,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红色旅游路项目(一期)、“四好农村路”、教师街升级改造(一期)、昭化至巴中500千伏线路、河堤治理、污水处理厂等重点项目全面建成投用,红色旅游路项目(二期)、茶叶科创中心、柳树村红色美丽村庄、木门综合运输服务站等项目有力有序推进。2021年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4亿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87亿元,扶持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产值2.6亿元,完成工业投资1.5亿元,实现利润1100万元。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116户,高质量完成了天星村道路维修、飞凤村道路加宽工程,杨林村、盐井村安全饮水工程和木门镇洪涝灾害恢复重建工程。二是做优做强特色农业。按照园区茶产业“一库三园六中心”整体发展布局,大力实施特色产业巩固提升行动,2021年新发展黄茶1000亩、绿茶400亩,全镇茶叶种植面积达2.9万亩,其中黄茶面积达0.75万亩,实现茶叶产量1921吨、综合产值2.8亿元,带动23350名农户人均增收8600元。巩固提升“一村一品”产业示范园7个、户办特色微庭园1571个,新培育家庭农场161家、农民专合社67家、农业社会化服务超市6家,带动农户发展5384户。三合村获评全国特色产业亿元村、全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东凡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示范园成功创建为市级示范园,木门镇作为核心乡镇被省科技厅评为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木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被水利部评为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三是延长产业发展链条。加快推进茶文旅融合发展,积极构建“产业+文化+旅游”新格局。2021年以来,园区内整治山坪塘4座,新建渠堰2公里,新建生产便道3.5公里,实施土地整理1700亩,新建商品化育苗基地580亩,标准化提升黄茶园3500亩。木门景区以全县综合成绩第一名通过国家4A级景区复检,休闲农业观光旅游全年吸引游客10万人次,带动木门豆瓣、木门醪糟、广元黄茶等农特产品销售2800余万元,一二三产业互促共融的态势基本形成。

2.聚焦重点,真抓实干,发展活力加速释放。一是脱贫攻坚持续巩固。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2021年以来,累计走访10119户32444人,对现有监测户25户77人及时落实帮扶责任人,制定帮扶措施107条,落实救助资金5.1万元,落实2417名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务工就业,确保脱贫人口不返贫、边缘人口不致贫。精准落实403户易地扶贫搬迁户产业发展、就业帮扶政策。用好市、县帮扶力量,为5个脱贫村和2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选派驻村工作队7支22人。茶叶特色产业发展、集体经济壮大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等做法被《人民日报》《四川日报》专题报道。二是乡村振兴开局良好。聚焦“1+3”产业发展思路,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培育引进米仓山茶业、木门茶业等5家龙头企业,集聚茶叶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4个支撑梯次,带动茶叶上下游产业链提档升级,有力推动全县百亿茶产业集群建设。2021年,全镇茶叶产值达2.2亿元,出栏生猪4.2万头、肉牛0.132万头、肉羊0.542万头、小家禽26.81万羽。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整治撂荒地1830亩,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达59433亩,实现粮食总产量2.4237万吨。木门镇三合村、杏垭村分别创建为省级、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飞凤村、茶元村被列为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三是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充分发挥镇域生态资源、文化资源优势,加快产业融合升级,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一网通办”,全面实行“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为企业投资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妥善化解问题40余个,新开工、新签约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8个。成立木门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扎实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发展活力不断释放,木门成为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五大片区之一——木门茶文旅融合发展区和全县“一心两翼四片”中的片区中心镇,为加快全镇跨越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四是安全形势保持稳定。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理办法,落实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机制和“五落实五到位”责任制,深入开展生产安全、道路交通、食品药品、森林防灭火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2021年共签订各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书300余份,开展各类安全检查80余次,发放整改通知书60余份,依法处置道路交通超员和非法营运行为13起,截至目前全镇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3.统筹规划,固本强基,城乡面貌持续改善。一是基础设施不断巩固。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目前已完成了扩建道路13.9公里,硬化道路5.9公里,硬化联户路21公里,硬化生产便道2.3公里,建设村级招呼站1个、安全饮水工程2处。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271户。全面完成7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全镇100%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目前正在实施石垭、飞凤、双山、盐井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飞凤、双山2个村亚行贷款项目建设,配套完善了田间水利、道路交通等建设,全镇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极大的改善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二是人居环境明显提升。以旺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省文明城市为契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好垃圾秸秆禁烧、森林防灭火、农村面源污染、污水处理等工作,清理河道4条7公里,全镇水域水质达标率达100%。常态长效推进文明红城创建活动,依托红色美丽村庄建设,加速推进休闲农业主题公园建设,打造“美丽田园十乡百景”精品景点,创成“美丽庭院”星级示范户486家,完成公共绿化732亩,人居环境水平持续提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全镇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95%。三合村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国家森林乡村。三是镇容村貌持续改善。坚持规划先行,完善集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持续加大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力度,全力推进教师街改造、红色旅游路二期等重大项目建设,以铁的手腕狠抓防违治违执法工作,处置违法建设3起。先后实施了场镇河堤、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治理等项目,共实施厕所革命1252户,完成18个村(社区)的农村人居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加快消除区域污染水体,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村庄环境。

4.不忘初心,守护民生,人民福祉持续改善。一是社会事业拓面提质。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投资8000余万元的木门小学已正式投入使用,投资1000余万元的木门首家公立幼儿园—木门镇中心幼儿园今年正式开始招生,东凡中学、木门小学、化龙小学、农建小学屡获全县教育各类奖项。成功举办三届乡村文化旅游节,木门镇综合文化站被市政府评为“广元市文化旅游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木门会议会址布展改造和改扩建工程正式完工。深入开展“木门好榜样”评选活动,先后评出“最美公婆、最美媳妇”等40余人次,三合村、柳树村被评为“四川省四好村”。教师街改造工程入选2021年全县第四季度“最满意10件民生实事”,木门社区文化小广场建设入选2022年第二季度全县“最满意10件民生实事”。二是民生保障蓬勃发展。全面落实就业、低保、残疾、医疗、教育等强农惠农政策,推进退役军人服务规范化建设,开展走访慰问抗美援朝老战士、现役边防官兵等活动32次,为军烈属和退役军人悬挂光荣牌1350户,木门退役军人服务站成功创建全国精品红色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面推进智慧健康养老扩面工作,完成木门敬老院改造工程,集中供养66人。持续开展低保家庭动态管理,全镇共落实低保户1921户3283人,奖励扶助1439人,特别扶助61人,特困扶助12人。积极支持复工复产,促进稳定就业,2021年以来共组织外出务工就业115人次,申请公益性岗位就业150人,吸引返乡创业人员41人,发放创业贷款740万元。三是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扎实开展“八五普法活动,切实做好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工作,雪亮工程实现重点部位全覆盖,深入开展“平安木门”和“六无”村创建活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整治农村乱象,全镇共处理各类案件30余起。全面构建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以块、组、格三级网络为依托的基层综合治理体系,共设块长10名、组长123名、格长431名,专属网格格长19名。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机制,坚持信访矛盾化解领导包案制度,全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7件,办理政务热线176起、办结率100%。2021年,木门镇柳树村被评为四川省“六无”平安社区、四川省乡村治理示范村,盐井村被评为县级“六无”平安村,木门司法所被评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四是疫情防控精准有力。始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落实“四早”要求,守住守牢疫情防控底线。先后组织1100余名党员干部、志愿者和网格员投身疫情防控一线,组建5个工作专班到超市、药店、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常态开展检查,全面构建“镇+村(社区)+组+网格员”四级网格防控体系。在广巴高速木门路口设置交通卡口,累计查验车辆4.2万台次、人员7万余人次,管控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区来返乡人员2千余人;党员、爱心群众自愿捐款捐物达13万余元;高质量完成了两次全员核酸检测,累计接种新冠疫苗44813剂次,做到了辖区3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木门镇参加嘉陵江经济文化协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主题文艺作品征文”获得一等奖。

5.强化担当,履职尽责,作风效能持续优化。一是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坚持政治引领,提高履职能力,全力以赴推动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坚决落实镇党委工作要求,用政治眼光审视和分析经济社会问题,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全方面、各环节。二是持续建设法治政府。严格落实议事规则,全面加强各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管,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主动接受人大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自觉接受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让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件,回复办结率达100%。三是持续提升作风效能。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为民办实事作为政府履职的重中之重,实事求是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十三条措施”,严控“三公”经费,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14%,把有限的财力更多地用于促发展、保民生、补短板上来。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县委“3691”重点任务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民生事业、安全稳定、基层治理等工作。工业经济持续发展;抓转型、强特色,农业经济稳中求进;抓项目、惠民生,基础建设提速增质;抓服务、强保障,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抓责任、促落实,和谐社会共建共赢;抓机制、强保障,党的建设不断夯实。突出农家特色,发展康养产业,培育示范园区,打造知名品牌。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2,392.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2.90万元,占100%。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392.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0.61万元,占84.86%;项目支出362.29万元,占15.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8.24万元,占总支出30.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220.91万元,占总支出9.23%;卫生支出为128.44万元,占总支出5.37%;节能环保支出为14.15万元,占总支出0.59%;城乡社区支出为8.00万元,占总支出0.33%;农林水支出为1,172.37万元,占总支出48.99%;交通运输支出4.00万元,占总支出0.17%;自然灾害住房保障支出为86.79万元,占总支出3.6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支出为20.00万元,占总支出0.84%。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本年度部门总体年末结转结余为0。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2,392.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2.90万元,占100%。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392.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0.61万元,占84.86%;项目支出362.29万元,占15.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8.24万元,占总支出30.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220.91万元,占总支出9.23%;卫生支出为128.44万元,占总支出5.37%;节能环保支出为14.15万元,占总支出0.59%;城乡社区支出为8.00万元,占总支出0.33%;农林水支出为1,172.37万元,占总支出48.99%;交通运输支出4.00万元,占总支出0.17%;自然灾害住房保障支出为86.79万元,占总支出3.6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支出为20.00万元,占总支出0.84%。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本年度部门总体年末结转结余为0。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我镇人员类项目均严格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报绩效目标,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详细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2022年人员类项目支出共计1040.25万元,预算完成情况较好,执行进度高,资金结余率为0,无违规记录。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我镇运转类项目包括公用经费项目和其他运转类项目,所有运转类项目均严格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报绩效目标,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详细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运转类项目支出共计531.48万元,预算完成情况较好,执行进度高,资金结余率为0,无违规记录。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我镇2022年无特定目标类项目。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1.综合实力实现新跨越。全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5%。

2.产业结构加快新升级。第一产业同比增长3%,第二产业同比增长5%,第三产业同比增长7%。

3.城乡建设展现新面貌。突出融合协调发展,拓展城乡发展空间,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功能配套,全年计划投资1.1余亿元,建设村组道路28公里、安全饮水工程7处,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2000亩。

4.生态文明彰显新优势。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9.4%、5.3%,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6.1%。场镇饮用水源地水质、河水质全面达标,生活污水全面治理,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5.民生福祉再上新台阶。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8%,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以下。

6.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全面推进,社会民主法治更加健全,平安木门建设深入推进,群众满意度达到97%以上。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镇将内设机构绩效自评纳入考核体系,建立对内设机构预算与绩效挂钩长效机制。并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将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及2022年决算信息进行公开。在遵守财经法规,严格财经纪律的同时,依法接受财政、巡察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一进行整改销号,并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等长效机制。

(四)自评质量。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镇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确定部门预算项目和预算额度,清晰描述预算项目开支范围和内容,确定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为预算绩效控制、绩效分析、绩效评价打下好的基础。并在本单位开展了有关绩效管理的培训会,推行绩效管理理念,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预算相关的规章制度,根据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计分标准,对本单位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进行了自评打分,自评得分90.6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木门镇人民政府预算测算过程较为完整,在预算编制、信息公开等综合管理方面执行较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绩效观念不深入。在日常财务工作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情况,造成该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自身绩效理念较薄弱,单位绩效目标编制仍有缺失,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资金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

2.预算绩效规范管理存在盲点。在市财政逐步加强绩效管理的情况下,在面对当前绩效管理工作既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又缺乏专业性很强的技能储备,只能是边工作、边学习、边积累,短期内部分工作只能停留在表面,难以做到程序规范、管理科学,难以满足当前绩效管理要求。

(三)改进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1.进一步增强绩效管理理念。在管理和使用预算资金的过程中,在工作中将更加突出资金使用绩效,做到“花钱必问效”。加强工作沟通协调,按照绩效评价原则,开展资金安全性、规范性的监督,确保专项资的使用符合绩效管理要求。

2.进一步加强财务素养和专业技能培训。针对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学习预算绩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让绩效理念深入人心,做到在日后的工作中熟知政策、知行合一。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7857628-2022年省级疫情防控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障相关隔离人员身体健康,提供隔离床位、餐饮等相关保障服务,提升地区疫情防控应急保障工作能力。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障相关隔离人员身体健康,提供隔离床位、餐饮等相关保障服务,提升地区疫情防控应急保障工作能力。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障相关隔离人员身体健康,提供隔离床位、餐饮等相关保障服务,提升地区疫情防控应急保障工作能力。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38.00

38.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38.00

38.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隔离点个数

3

3

9

9


防疫物资种类

8

10

9

9


设立隔离床位数量

50

60

9

9


开展新冠等重点传染病的健康教育

10

10

9

9


质量指标

 核酸采集人员覆盖率

90

%

100

9

9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处置及时率

100

%

100

9

9


时效指标

设备安装使用率

90

%

95

9

9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降低因疫情对社会生产影响程度

90

%

95

9

9


社会效益指标

疫情阻断率

90

%

95

9

9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隔离人员满意度

95

%

95

9

9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木门镇人民政府2022年省级疫情防控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内容实施,申报目标基本合理,项目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存在问题

1.资金执行进度过慢。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有关相关工作审批手续尚未结束等原因导致该项目资金执行效率较慢。

2.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依然存在短板和不足。我们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决策的信息化程度不高,加上各级疾控机构和哨点单位的监测资源不均衡,影响疾病“早发现早防控”工作。

改进措施

1.在疫情缓和以及相关工作审批手续批复后,尽快推进结转资金执行。

2.进一步完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机制。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整体规划和建设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包括软硬件建设,着力解决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区域不平衡问题和公共卫生人才能力问题。

项目负责人:王博

财务负责人:马鹏飞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2T000006329139-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留)

主管部门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为贯彻落实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办公室有关精神,确保“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部署要求全面落实落地。我镇因地制宜,主动作为,努力盘活辖区闲置资产,全面对照“三区两通道”的技术标准,将原农建乡政府安置房进行改造,建成留观医学隔离场所一处,并配备管理人员。

为贯彻落实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办公室有关精神,确保“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部署要求全面落实落地。我镇因地制宜,主动作为,努力盘活辖区闲置资产,全面对照“三区两通道”的技术标准,将原农建乡政府安置房进行改造,建成留观医学隔离场所一处,并配备管理人员。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建设疫情隔离医学观察点,全面强化密切接触者管理,尽早识别和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风险,减轻和消除可能引发的危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5.00

15.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5.00

15.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设立疫情隔离医学观察点

1

1

10

10


防疫物资种类

8

10

10

10


设立隔离床位数量

22

24

10

10


入住隔离人员

20

50

10

10


质量指标

物资验收合格率

90

%

98

10

10


时效指标

2022年12月31前完成报账

12

12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降低因疫情对社会生产影响程度

90

%

95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各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能力

90

%

95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隔离人员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木门镇人民政府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内容实施,申报目标基本合理,项目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存在问题

该项目的实施,形成了阻断新冠肺炎的防护屏障,但防控工作量大且具有长期性,任务重,项目资金有限,基层防控压力很大。

改进措施

对于以上问题,一方面希望上级相关部门适当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宣传教育,上下联动,增强参与防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屏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项目负责人:王博

财务负责人:马鹏飞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2T000005626150-2022年存量资金安排(石川村窄路加宽项目)

主管部门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解决当地村民的出行安全问题和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1.修复通村公路基础设施项目,方便人民群众出行;2.提升生产能力,便民服务群众,维护村容村貌,保障群众利益。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用于石川村窄路加宽工程资金增量部分民工工资及材料款,工程改建公路里程达到3km,干砌片块石挡土墙≤60m3、M7.5浆砌片石挡土墙≤550m3、机械挖路基石方≤3000m3。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1.99

11.99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1.99

11.99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改建公路里程

3

km

3

10

10


干砌片块石挡土墙

60

m3

52

10

10


M7.5浆砌片石挡土墙

550

m3

490.25

10

10


机械挖路基石方

3000

m3

2694.86

10

10


质量指标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工程及时完成率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促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90

%

95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居民通行率

50

%

65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人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木门镇人民政府石川村窄路加宽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内容实施,申报目标基本合理,项目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存在问题

道路的后续维护及管理有待加强。根据后续道路建设状况,部分路段出现如下问题:个别路段路面存在裂缝、不平整等质量问题;部分路段由于未对山坡泥石固化,有垮塌现象,造成路面泥石较多,影响出行。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及实际作用减弱。)

改进措施

建立健全村级道路管护机制。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居民出行便捷,建立健全村级道路的管护机制,保障道路管理养护正常化、规范化已迫在眉睫。建议以村委会为道路管护主体,成立道路管护机构,成立管护队伍,筹集专门经费,保障道路管理养护正常化、规范化。镇党委、政府应将农村道路管理养护纳入目标管理,把完成情况作为年终一项考核指标。

项目负责人:张川

财务负责人:马鹏飞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2T000005626150-2022年存量资金安排(敬老院经费)

主管部门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对福利院的有关方针政策,坚持民主管理文明办院;2、协助县政府做好五保对象供养工作,为供养入院的人员安排好吃、穿、住、医、葬等基本生活;3、为入住人员提供起居照料,组织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康复保健等方面的活动;4、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落实院内安全责任制。

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对福利院的有关方针政策,坚持民主管理文明办院;2、协助县政府做好五保对象供养工作,为供养入院的人员安排好吃、穿、住、医、葬等基本生活;3、为入住人员提供起居照料,组织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康复保健等方面的活动;4、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落实院内安全责任制。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解决敬老院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工资待遇,切实保障敬老院日常正常运转,改善我镇集中供养服务水平,敬老院的服务和管理水平,提升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满意度。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4.28

14.28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4.28

14.28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敬老院运行保障

6

6

10

10


敬老院入住率

75

%

80

10

10


敬老院床位数

70

床位

80

10

10


更换床单、被套、枕套、枕芯

50

67

10

10


敬老院入住人数

60

60

10

10


成本指标

人员工资

11.52

万元/年

11.52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供五保人员基本生活保障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解决城乡特困人员突出问题、满足城乡特困人员基本需求为目标,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80

%

8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木门镇人民政府敬老院经费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内容实施,申报目标基本合理,项目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存在问题

我镇敬老院建设前瞻性不足,规模较小,基础设施配套不足、管理和运行维护资金严重不足等突出问题。

改进措施

希望上级部门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套和运营补贴等方面的力度,同时加强教育培训,推进养老服务服务队伍专业化,积极引进专业医生、护士、康复治疗师等具有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待遇,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依据职业技能等级给予相应技能补贴,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项目负责人:王博

财务负责人:马鹏飞




附件2-1

2022年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专项资金预算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党建活动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度党务工作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综合素质为主线,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载体,狠抓落实。经过一年努力,全镇党组织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得到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提升明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卓有成效。

(二)项目绩效目标。

党员积极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组织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理念;党员接受有效教育,提升思想意识水平,完善基层党建。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自评步骤。按照旺苍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通知》文件要求,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安排布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要求各相关人员各尽其责,认真履职,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2.自评方法。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安排布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相关人员根据相关政策、制度、账务、报表等资料,进行自查,总结。主要采取查阅账册、抽查凭证、核对原始记录、数据横纵向对比、询问相关人员等方法,重点测算预算执行及各项费用支出的控制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初预算申请党组织活动经费32万元,批复下达党组织活动经费32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该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2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该项资金截止2022年底已完成支付32万元,其中:用于《四川党的建设》、《中国组织人事报》、中国退役军人杂志等报刊款205,386.00元,政府办公楼维修费8,520.00元,党建类广告宣传费用106,094.00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充分认识资金的重要性何特殊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管好用好每一分钱,使资金的安排发挥出最大效益,实现了项目目标。财务管理规范,账务处理符合国家规定,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专项资金的情况,各项支出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每笔党组织活动经费由党支部讨论具体使用方案,提交镇党委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该项目经费由镇财政所具体管理,由经办人员到财政所凭据报销相关费用,按资金计划和项目资金管理要求,任何人不得挤占挪用此项资金,严格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镇对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审批流程合理,对于大额支付党组织活动经费,按相关文件执行、实行党组会讨论通过。

(三)项目监管情况。

坚持项目账务达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稳中求进的指导思想,严格经费使用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我镇2022年共组织党组织活动次数12余次,通过活动教育提高镇干部思想意识程度≥95%,参加党组织活动党员与全体党员数量之比≥95%,主题党日活动标语标牌成本≥100元/个。

(二)项目效益情况。

认真落实全市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重新修订多项制度,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党性修养,促使党员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发挥带头引领作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党的组织生活,促进作风好转。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木门镇人民政府党组织活动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内容实施,申报目标基本合理,项目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对党建项目编制不够明细和精准,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三)相关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我镇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附件2-2

2022年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专项资金预算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省级疫情防控补助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加强集中隔离场所设置和管理工作,强化集中隔离场所闭环管理,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建立木门新校区、老校区、农建三个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稳定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更有效地控制新冠肺炎的传播。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障相关隔离人员身体健康,提供隔离床位、餐饮等相关保障服务,提升地区疫情防控应急保障工作能力。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自评步骤。按照旺苍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通知》文件要求,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安排布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要求各相关人员各尽其责,认真履职,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2.自评方法。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安排布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相关人员根据相关政策、制度、账务、报表等资料,进行自查,总结。主要采取查阅账册、抽查凭证、核对原始记录、数据横纵向对比、询问相关人员等方法,重点测算预算执行及各项费用支出的控制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镇申报2022年省级疫情防控补助资金38.00万元,旺财基追加(2022)467号,川财预【2022】58号,川财预【2022】76号批复下达2022年省级疫情防控补助资金38.0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该项目计划投入3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该项资金截止2022年底已完成支付38万元,其中:用于隔离点搭建费用269,680.00元,空调、门磁警报器等必要电器物资购买安装费用59,754.00元,购日用品费用20,130.00元,隔离点化粪池清理等零工费用30,436.00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充分认识资金的重要性何特殊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管好用好每一分钱,使资金的安排发挥出最大效益,实现了项目目标。财务管理规范,账务处理符合国家规定,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专项资金的情况,各项支出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每笔2022年省级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由党支部讨论具体使用方案,提交镇党委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该项目经费由镇财政所具体管理,由经办人员到财政所凭据报销相关费用,按资金计划和项目资金管理要求,任何人不得挤占挪用此项资金,严格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镇对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审批流程合理,对于大额支付2022年省级疫情防控补助经费,按相关文件执行、实行党组会讨论通过。

(三)项目监管情况。

坚持项目账务达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稳中求进的指导思想,严格经费使用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该项目搭建隔离点共3个,采购防疫物资10余种,设立隔离床位60余张,开展新冠等重点传染病的健康教育18次。

(2)质量指标。防疫物资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核酸采集人员覆盖率达到100%。

(3)时效指标。收到需隔离的病人,第一时间安排隔离,及时隔离率100%,新冠病例标本送检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医疗废物处置费用不超过3元/公斤,搭建隔离点成本共269,680.00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隔离观察点的建设,对提高全区新冠肺炎的预防控制能力以及疫情暴发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和反应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发生疫情时,对密接、次密接和高风险人员集中管理,及早发现并管控潜在病例,阻断疫情传播链条,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维稳;有利于推动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与效率,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实施效益显著。在2022年,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依旧严峻,隔离观察点等得到持续、有效利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木门镇人民政府2022年省级疫情防控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内容实施,申报目标基本合理,项目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1.资金执行进度过慢。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有关相关工作审批手续尚未结束等原因导致该项目资金执行效率较慢。

2.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依然存在短板和不足。我们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决策的信息化程度不高,加上各级疾控机构和哨点单位的监测资源不均衡,影响疾病“早发现早防控”工作。

(三)相关建议。

1.在疫情缓和以及相关工作审批手续批复后,尽快推进结转资金执行。

2.进一步完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机制。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整体规划和建设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包括软硬件建设,着力解决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区域不平衡问题和公共卫生人才能力问题。



附件2-3

2022年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专项资金预算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确保基层疫情防控工作能够严格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落到实处,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县财政局下达疫情隔离医学观察点建设资金专项资金15.00万元,用于建设疫情隔离医学观察点,尽早识别和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风险,减轻和消除可能引发的危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项目绩效目标。

建设疫情隔离医学观察点,全面强化密切接触者管理,尽早识别和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风险,减轻和消除可能引发的危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自评步骤。按照旺苍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通知》文件要求,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安排布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要求各相关人员各尽其责,认真履职,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2.自评方法。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安排布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相关人员根据相关政策、制度、账务、报表等资料,进行自查,总结。主要采取查阅账册、抽查凭证、核对原始记录、数据横纵向对比、询问相关人员等方法,重点测算预算执行及各项费用支出的控制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镇申报2022年隔离医学观察点建设资金15.00万元,旺财预[2022]8号,旺财预追加[2022]009号批复下达2022年隔离医学观察点建设资金专项资金15.0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该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截止2022年底,该项资金完成支付15万元,其中:用于隔离点建设费用91,735.00元,隔离点办公费12,425.00元,购日用品费用17,120.00元,隔离点维修临时用工费28,720.00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充分认识资金的重要性何特殊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管好用好每一分钱,使资金的安排发挥出最大效益,实现了项目目标。财务管理规范,账务处理符合国家规定,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专项资金的情况,各项支出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每笔隔离医学观察点建设资金由党支部讨论具体使用方案,提交镇党委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该项目经费由镇财政所具体管理,由经办人员到财政所凭据报销相关费用,按资金计划和项目资金管理要求,任何人不得挤占挪用此项资金,严格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镇对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审批流程合理,对于大额支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经费,按相关文件执行、实行党组会讨论通过。

(三)项目监管情况。

坚持项目账务达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稳中求进的指导思想,严格经费使用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全面按照“三区两通道”等规范标准建成青坪集中留观医学隔离点1处。

2.清洁36套住房内的卫生,维修电路及生活用水管道,改造疫情留观室24套,设立床铺24张。

(二)项目效益情况。

建设疫情隔离医学观察点,将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全部集中留观,集中统一管理、集中提供食宿、集中提供医疗服务,尽一切可能切断病毒传播途,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木门镇人民政府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内容实施,申报目标基本合理,项目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该项目的实施,形成了阻断新冠肺炎的防护屏障,但防控工作量大且具有长期性,任务重,项目资金有限,基层防控压力很大。

(三)相关建议。

对于以上问题,一方面希望上级相关部门适当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宣传教育,上下联动,增强参与防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屏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附件2-4

2022年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专项资金预算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石川村窄路加宽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畅通。通过对石川村农村公路窄路加宽工程全部投入,方便了当地居民的出行,对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用于石川村窄路加宽工程资金增量部分民工工资及材料款,工程改建公路里程达到3km,干砌片块石挡土墙≤60m3、M7.5浆砌片石挡土墙≤550m3、机械挖路基石方≤3000m3。最终达到以下目标:1.修复通村公路基础设施项目,方便人民群众出行;2.提升生产能力,便民服务群众,维护村容村貌,保障群众利益。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自评步骤。按照旺苍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通知》文件要求,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安排布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要求各相关人员各尽其责,认真履职,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2.自评方法。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安排布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相关人员根据相关政策、制度、账务、报表等资料,进行自查,总结。主要采取查阅账册、抽查凭证、核对原始记录、数据横纵向对比、询问相关人员等方法,重点测算预算执行及各项费用支出的控制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镇申报石川村窄路加宽项目专项资金11.99万元,旺财基存量(2022)072号批复下达石川村窄路加宽项目专项资金11.99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该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19,917.00元,实际到位资金119,917.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该项资金截止2022年底已完成支付119,917.00元,其中:用于支付化龙乡2019年交通通村公路石川村窄路加宽工程资金增量部分民工工资及材料款合计119,917.00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充分认识资金的重要性何特殊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管好用好每一分钱,使资金的安排发挥出最大效益,实现了项目目标。财务管理规范,账务处理符合国家规定,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专项资金的情况,各项支出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石川村窄路加宽项目经费由党支部讨论具体使用方案,提交镇党委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该项目经费由镇财政所具体管理,由经办人员到财政所凭据报销相关费用,按资金计划和项目资金管理要求,任何人不得挤占挪用此项资金,严格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镇对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审批流程合理,对于大额支付石川村窄路加宽项目经费,按相关文件执行、实行党组会讨论通过。

(三)项目监管情况。

坚持项目账务达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稳中求进的指导思想,严格经费使用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完成改建公路里程共3km,使用干砌片块石挡土墙52m3,M7.5浆砌片石挡土墙490.25m3,机械挖路基石方2694.86m3。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实施经济效益分析。

农业生产成本中,运输费用占重要比重,农村公路的建设改善了农村交通,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农业资源和生产资料的运输费用,实现农业生产的低投入、高产出,促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使得发展高效农业成为可能。同时也增加了村民与外界接触的机会,为农副产品向商品化转变创造了条件。

2.项目实施社会效益分析。

道路狭窄,且部分狭窄道路还位于悬崖凌空、陡岩、急弯路段,严重影响了村民的日常出行安全,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经加宽建设后,村内的道路标准得以提高,为村民出行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使得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观。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木门镇人民政府石川村窄路加宽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内容实施,申报目标基本合理,项目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道路的后续维护及管理有待加强。根据后续道路建设状况,部分路段出现如下问题:个别路段路面存在裂缝、不平整等质量问题;部分路段由于未对山坡泥石固化,有垮塌现象,造成路面泥石较多,影响出行。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及实际作用减弱。

(三)相关建议。

建立健全村级道路管护机制。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居民出行便捷,建立健全村级道路的管护机制,保障道路管理养护正常化、规范化已迫在眉睫。建议以村委会为道路管护主体,成立道路管护机构,成立管护队伍,筹集专门经费,保障道路管理养护正常化、规范化。镇党委、政府应将农村道路管理养护纳入目标管理,把完成情况作为年终一项考核指标。



附件2-5

2022年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专项资金预算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敬老院人员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旺苍县木门中心敬老院重点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特别是为特困人员中的失能和半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人性化、规范化服务的集中供养场所。本项目资金为2022年存量资金安排(第一批)。

(二)项目绩效目标。

解决敬老院经费及管理人员工资问题,满足敬老院正常运转及服务人员工资待遇。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自评步骤。按照旺苍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通知》文件要求,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安排布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要求各相关人员各尽其责,认真履职,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2.自评方法。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安排布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相关人员根据相关政策、制度、账务、报表等资料,进行自查,总结。主要采取查阅账册、抽查凭证、核对原始记录、数据横纵向对比、询问相关人员等方法,重点测算预算执行及各项费用支出的控制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镇申报2022年敬老院人员经费14.28万元,旺财预﹝2022﹞1号,旺财基存量﹝2022﹞018号批复下达2022年临聘人员-敬老院人员经费14.28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该项目计划安排资金14.28万元,实际到位14.2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该项资金截止2022年底已完成支付14.28万元,其中:用于支付8-11月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42,900.00元,支付电费8,802.33元,水费5,380.00元,燃气费及燃气报警装置费17,000.00元,电信费11,256.00元,购买三件套及枕芯费用24,887.38元,日常办公费用32,574.29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充分认识资金的重要性何特殊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管好用好每一分钱,使资金的安排发挥出最大效益,实现了项目目标。财务管理规范,账务处理符合国家规定,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专项资金的情况,各项支出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每笔敬老院工作经费由党支部讨论具体使用方案,提交镇党委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该项目经费由镇财政所具体管理,由经办人员到财政所凭据报销相关费用,按资金计划和项目资金管理要求,任何人不得挤占挪用此项资金,严格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镇对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审批流程合理,对于大额支付敬老院工作经费,按相关文件执行、实行党组会讨论通过。

(三)项目监管情况。

坚持项目账务达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稳中求进的指导思想,严格经费使用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临聘工作人员6人,敬老院入住率≥83.75%,敬老院床位数≥80张,敬老院入住人数≥67人,较好的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解决敬老院经费及管理人员工资问题、满足敬老院正常运转及服务人员工资待遇,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特困集中供养人员满意度较高。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解决了敬老院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工资待遇,切实保障敬老院日常正常运转,从项目可持续发展性来看,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我镇集中供养服务水平,敬老院的服务和管理水平,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木门镇人民政府敬老院经费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内容实施,申报目标基本合理,项目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我镇敬老院建设前瞻性不足,规模较小,基础设施配套不足、管理和运行维护资金严重不足等突出问题。

(三)相关建议。

希望上级部门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套和运营补贴等方面的力度,同时加强教育培训,推进养老服务服务队伍专业化,积极引进专业医生、护士、康复治疗师等具有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待遇,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依据职业技能等级给予相应技能补贴,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