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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9月25日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1
二、机构设置....................................................3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2
第四部分附件.......................................................15
第五部分附表.......................................................3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0
二、收入决算表..................................................30
三、支出决算表..................................................3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0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3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30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0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0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0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0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织(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乡镇监察室、县管企业和县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1个。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692.62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61.24万元,增长27.13%。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安全谈话场所建设项目经费、大要案查处专项经费。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69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92.62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69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0.38万元,占72.1%;项目支出472.24万元,占27.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92.6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1.24万元,增长27.13%。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安全谈话场所建设项目经费、大要案查处专项经费。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2.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8.49万元,增长29.79%。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安全谈话场所建设项目经费、大要案查处专项经费。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2.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0万元,占87.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88万元,占5.9%;卫生健康支出44.98万元,占2.66%;住房保障支出67.76万元,占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92.62,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59.4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35.84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 支出决算为138.2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8.36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8.2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9.88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44.98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67.7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0.38万元,其中: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72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1.95万元,下降5.62%。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预算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89万元,占76.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83万元,占23.9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8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5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89万元。主要用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7.8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减少1.95万元,下降19.94%。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8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6批次,8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8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业务部门专题考察、调研、检查指导,以及县区同部门的业务交流。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0.66万元,比2021年增加1.53万元,增长0.81%。主要原因是工资及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党组织活动经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本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2022年旺苍县纪委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单位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绩效自评综述:2022年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单位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2022年旺苍县纪委整体绩效自评报告》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反映查处大要(专)案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2022年旺苍县纪委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中共旺苍县纪委一级预算单位1个,即县纪委机关。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中共旺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织(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乡镇监察室、县管企业和县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2年底总编制89名,其中行政编制70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7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1名)。
2022年末在职人员总数82人,其中:公务员68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8人)。离退休人员9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坚持大抓专抓,夯实基层基础;深化系统施治,一体推进“三不腐”;抓严作风建设,强力正风肃纪;坚定政治站位,深化政治巡察;坚持执纪为民,保障民生民利;做实监督首责,提升治理效能;围绕自身建设,锻优“红城铁军”;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主要是为了聚焦反腐败职能,将监察委员会负责履行的监督、调查、处置的责任、任务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促进队伍规范化建设,有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行使纪委监委权力,促进全县发展。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形成省、市、县三级巡视巡察监督格局,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本单位决算总收入169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收入1692.6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决算总支出1692.62万元。其中,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220.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9.73万元、公用经费190.66万元),项目支出472.24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026.4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71.95万元,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133.23万元,资本性支出61.02万元。
(三)部门财政资金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人员类项目年初预算批复金额769.75万元,调增预算金额259.98万元,全年预算金额1029.73万元,完成支付金额1029.73万元,执行进度100%,预算完成情况较好。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运转类项目包括公用经费项目和其他运转类项目,所有运转类项目均严格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报绩效目标,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详细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
运转类项目年初预算批复金额211.37万元,调减预算金额20.71万元,全年预算金额190.66万元,完成支付金额190.66万元,执行进度100%,预算完成情况较好。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所有特定目标类项目均严格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报绩效目标,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详细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
特定目标类项目年初预算批复金额7.6万元,调增预算金额464.64万元,全年预算金额472.24万元,完成支付金额472.24万元,执行进度100%,预算完成情况较好。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扎实开展政治监督,全面落实政治巡察,严明政治纪律规矩。
2.强化办案引领,强力推进正风肃纪,坚决维护民生民利,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3.常态开展大宣讲,常态开展大教育,常态开展大走访,常态化开展大测评,常态化开展大督战。
4. 强化政治引领,深化体制改革,提升能力素质,坚持刀刃向内。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委按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安排,于2022年3月16日随同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公开了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于2022年10月13日随同2021年部门决算说明公开了绩效目标管理情况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管理透明度。
(四)自评质量。
我委认真对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动态调整、完成结果、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了客观评价,自评得分90。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我委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
(二)存在问题。
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委在强化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节俭支出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绩效自评工作宣传培训力度不够,没有使绩效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深入人心;二是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精
准度不够高,预算执行进度有待提升等问题,需进一步加以改进。
(三)改进建议。
一是着力强化绩效目标引领,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动态实施绩效运行监控,及时发现目标执行偏差和管理漏洞,对于无法完成或年初设置不合理的绩效目标及时进行修正,对预计无法执行的项目资金,及时提出预算安排调整建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金闲置沉淀和损失浪费。二是进一步压实资金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做到项目资金需求测算精准,项目实施高效有序。对执行进度较慢的项目,适时予以提醒敦促,切实提升项目绩效,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延伸至资金使用终端。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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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082121Y000000062891-党建活动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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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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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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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活动。 |
对照年度目标,完成预算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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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全年组织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参加红色文化教育、开展廉洁教育活动、深入乡镇调研县域经济发展。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7.60 |
7.60 |
7.6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7.60 |
7.60 |
7.6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订阅购买党建资料 |
≥ |
5 |
类 |
|
10 |
5 |
|
||||
主题党日活动 |
≥ |
2 |
批次 |
|
10 |
10 |
|
||||||
外出学习调研 |
≥ |
2 |
批次 |
|
10 |
10 |
|
||||||
慰问退休、困难党员 |
≥ |
20 |
人次 |
|
10 |
10 |
|
||||||
“三会一课” |
≥ |
1 |
批次 |
|
10 |
10 |
|
||||||
党员教育培训 |
≥ |
2 |
批次 |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
5 |
5 |
|
|||||
时效指标 |
项目按期完成率 |
≥ |
100 |
% |
|
5 |
5 |
|
|||||
完成时限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
5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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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费用支付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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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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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增强党员能力素质 |
定性 |
高中低 |
|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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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善机关形象 |
定性 |
高中低 |
|
|
0 |
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影响力 |
定性 |
高中低 |
|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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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上级党组织 |
定性 |
高中低 |
|
|
0 |
0 |
|
||||
本单位党员 |
定性 |
高中低 |
|
|
0 |
0 |
|
||||||
合计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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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需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准确度、加强部门公用经费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控制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外,绩效目标制定要素完整、程序规范,支出控制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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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一是日常忙于业务工作,对绩效自评工作宣传培训力度不够,没有使绩效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深入人心;二是专项项目资金在实施过程中经费紧张,预算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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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 |
一是积极参加并组织绩效工作的培训,增强绩效工作的针对性,通过各种渠道强化人员绩效管理意识,扩大绩效管理的影响,共同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二是预算安排要有前瞻性,要科学化、精细化,做到实际执行起来偏差不大,建立起有效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资金使用计划,防止资金拨付过慢现象,即时反馈预算支出的实际进度,做好预算执行前期准备工作,切实做好预算执行工作,提高预算执行序时进度,完成各项目的资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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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王艳 |
财务负责人:胡榕 |
附件2
2022年党组织活动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2022年,我委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预算资金为7.6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活动。
2.项目立项依据为《关于在全省广大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的通知》(川组通【2018】59号)。
3.资金来源:县财政局预算资金7.6万元。
4.支付原则:根据《旺苍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度部门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旺财预﹝2022﹞3号)资金安排,同时结合我委2022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按项目开展的实际发生额支付。
5.资金支付情况:全额用于支付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的开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2年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完成预算绩效目标,全年完成全体党员开展“三会一课”1次;组织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参加红色文化教育2次;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廉洁教育活动2次;组织党员干部调研县域经济发展2次;订阅购买含党报党刊5种;慰问退休党员、困难党员20人次。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政府效能、坚持厉行节约的重要举措。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提高支出的责任和效率,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理念,评价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来年预算资金分配的依据。本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遵循相关性、可比性、重要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资金使用的方向和对象,围绕绩效目标,从项目的申请、管理、产出、效益等方面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公众评判、结果比较和加权重分等方式进行评价。
2.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⑴认真开展前期工作,根据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委组建了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项目单位自评和主管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迅速开展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⑵有序开展绩效评价,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我委组织召开了专题工作部署会,对组织开展绩效考评明确了具体要求,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了详细解读,为组织开展好绩效考评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申报财政资金7.6万元,根据《旺苍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度部门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旺财预﹝2022﹞3号)下达党组织活动经费7.6万元,财政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支出科目进行使用。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本项目预算2022年度资金总额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6万元,占资金总额的100%。
2.资金到位。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项目到位资金7.6万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项目全年预算数7.6万元,执行数为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照现有财务管理制度不断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本单位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规范进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坚持“量入为出和专款专用”的原则,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确保2022年党组织活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项目管理情况。
1.加强项目预算管理。根据2021年度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认真分析研究,拟定2022年度项目经费绩效目标及全年部门预算,组织人员对项目绩效目标的可行性、合理性、相关性、适当性、科学性等进行审核。
2.加强项目运行管理。对照年初制定的项目支出进度,合理安排资金,加强支出事前审核,注重过程管理,确保项目运行规范化、制度化。
3.开展绩效动态监控。根据财政部门每月下发的支出进度表,及时跟踪绩效目标完成率、资金支付率等指标,发现偏差及时反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确保全年绩效目标任务完成。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资金由我委和县财政局统一管理。为保障项目资金安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我委会同县财政局从资金申请、资金支付等环节共同加强资金监管。在项目资金申请环节,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向县财政局申请财政资金;在资金支付环节,严格按照资金审批流程办理款项支付。极力避免挪用、挤占、截留项目资金的现象,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全年完成全体党员开展“三会一课”1次;组织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参加红色文化教育2次;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廉洁教育活动2次;组织党员干部调研县域经济发展2次;订阅购买含党报党刊5种;慰问退休党员、困难党员20人次。(二)项目效益情况。
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改善提升机关形象。加强班子建设,强化支部工作,提升纪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素质,助推全县民主法制建设。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需进一步提高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准确度,加强部门公用经费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控制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外,绩效目标的制定逐渐达到要素完整、程序规范,支出控制有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绩效自评工作宣传培训力度不够,没有使绩效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深入人心;二是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精准度不够高,预算执行进度有待提升等问题,需进一步加以改进。
(三)相关建议。
一是着力强化绩效目标引领,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动态实施绩效运行监控,及时发现目标执行偏差和管理漏洞,对于无法完成或年初设置不合理的绩效目标及时进行修正,对预计无法执行的项目资金,及时提出预算安排调整建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金闲置沉淀和损失浪费。二是进一步压实资金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做到项目资金需求测算精准,项目实施高效有序。对执行进度较慢的项目,适时予以提醒敦促,切实提升项目绩效,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延伸至资金使用终端。
第五部分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