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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09月2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3
一、 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4
第四部分 附件 17
附件1 17
附件2 34
附件3 42
附件4 47
第五部分 附表 5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
二、收入决算表 52
三、支出决算表 5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5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52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2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2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2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环卫事务中心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环境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环境卫生工作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编制城乡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县城区(含嘉川片区)主次干道、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和绿化带等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和城乡生活垃圾、粪便的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等生产作业的监督管理事务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工作;
3.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环境卫生生产作业规范和标准,并负责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事务;
4.负责制定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生活和建筑垃圾处理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5.负责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乡镇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对违反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政策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县城区(含嘉川片区)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的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事务;负责乡镇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规划建设的技术服务和行业指导;负责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并负责建筑处置行为监督管理事务;
7.负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建筑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关闭和拆除的审核认证及监督管理事务;
8.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费用的征管工作;负责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的监督管理事务;
9.完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无纳入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
纳入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547.97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77.95万元,增长85.98%。主要变动原因是上年部分支出纳入本年支付形成。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2528.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28.4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54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0.10万元,占19.23%;项目支出2057.87万元,占80.7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47.9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77.95万元,增长85.98%。主要变动原因是上年部分支出纳入本年支付形成。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8.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3%。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10.06万元,增长107.53%。主要变动原因是上年部分支出纳入本年支付形成。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8.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0万元,占1.28%;卫生健康支出81.57万元,占3.23%;住房保障支出25.77万元,占1.02%;城乡社区支出2388.67万元,占94.4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528.4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32.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1.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5.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2388.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0.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7.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2.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0.11万元,下降2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业务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费用预算安排。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无。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11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严控公务接待,厉行勤俭节约所致。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4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中环盟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世纪合发科技有限公司880元,利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480元,苍溪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400元,利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480元,苍溪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480元,苍溪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400元,利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480元,苍溪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400元,利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40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我中心无外事接待支出。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7万元。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环卫事务中心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2年环卫生产作业服务费项目、党建活动经费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环卫事务中心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环卫生产作业服务费项目、党建活动经费项目、污水三推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环卫事务中心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绩效自评综述:2022年我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转;环卫生产作业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支出保障了环卫生产作业事业的推进,改善城市环境,为我县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保驾护航;党建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支出使我中心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力不断提高,机关形象和党员能力素质不断提升;城市污水处理三推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支出强化了清扫保洁力度,生活垃圾得到了及时清运,降低了地下水源污染的几率,提升了我县环境卫生整体水平。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2022年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机构组成。
我中心属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保障一级预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编制城乡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县城区(含嘉川片区)主次干道、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和绿化带等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和城乡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等生产作业的监督管理事务;
3.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环境卫生生产作业规范和标准,并负责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事务;
4.负责制定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生活和建筑垃圾处理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5.负责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乡镇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对违反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政策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县城区(含嘉川片区)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的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事务;负责乡镇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规划建设的技术服务和行业指导;负责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并负责建筑处置行为监督管理事务;
7.负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建筑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关闭和拆除的审核认证及监督管理事务;
8.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费用的征管工作;负责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的监督管理事务;
9.完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编办核定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下设办公室、环卫监管股、项目管理股、征收管理股、计财股、政工人事股等6个股室,内设机构负责人6名,办公室负责资产管理工作。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环境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环境卫生工作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城乡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城区(含嘉川片区)主次干道、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和绿化带等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和城乡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等生产作业的监督管理事务;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环境卫生生产作业规范和标准,并负责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事务;负责制定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生活和建筑垃圾处理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乡镇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对违反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政策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县城区(含嘉川片区)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的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事务;负责乡镇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规划建设的技术服务和行业指导;负责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并负责建筑处置行为监督管理事务;负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建筑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关闭和拆除的审核认证及监督管理事务;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费用的征管工作;负责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的监督管理事务;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我单位总编制3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全部为事业编制,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 ,当年退休0人,年末在职30人,退休职工57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保障我县县城区(含嘉川片区)158.35万平方米清扫保洁,全年累计清扫保洁5.78亿平方米;二是每天坚持机械吸尘3次,夏季洒水3次、冬季洒水2次,每周坚持对街道、市政设施冲洗擦拭3次,全年洒水、冲洗街道10.59万立方米;三是每天坚持夏天3次,冬季2次机械喷雾抑尘,如空气质量发生污染,加大机械喷雾抑尘作业频次,全年喷雾抑尘1000余车次;四是加大了27座公厕、7座乡镇压缩站、地埋式垃圾仓、高台仓、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设备管理维护、清洗消杀工作;五是全年清运处理生活垃圾6.4375万吨,其中:城市生活垃圾4.58万吨由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无害化卫生填埋处理,农村生活垃圾1.39万吨运至广元博能电厂焚烧发电处理,餐厨垃圾4675吨由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六是全年累计整治背街小巷卫生死角2000余处,落实门前“双包”文明劝导1200余次;七是先后完成各级领导莅临旺苍检查指导工作期间的环境卫生保障工作160余次;八是按照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了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消毒消杀、废弃口罩收集、隔离点生活污水清运工作,累计收集处理废弃口罩11万余个,清运隔离点生活污水500余车次,5000余吨;九是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要求,组织450余人次参与“周末星期五红城志愿者服务”环境卫生整治及文明劝导活动;十是与第三方专业机构签订了协议,定期对中心及3个环卫服务企业进行病媒生物消杀;十一是2022年累计投资118万余元维修改造环卫基础设施;十二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制定了“大宣讲、大走访、大化解、大清扫、大落实”五大行动工作方案累计走访群众384户,召开坝坝会集中宣讲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及惠民政策7场,入户宣讲惠及群众1198人,现场化解民忧200余条,收集整理并化解群众诉求59条;十三是主要领导带队对结对帮扶的张华镇3户计生特殊家庭进行了走访,为每户送去慰问金1000元,并根据贫困家庭的生产生活情况,协助张华镇制定了帮扶规划,切实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十四是累计协助县税务局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入库356.77万元。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使我县生活垃圾得到了无害化处理,我县城区整体环境卫生质量有了明显提升,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了96.2%,为我县提供了一个宜商宜居的优良环境,提高了市民幸福指数。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决算总收入2547.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收入2528.41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决算总支出2547.97万元。其中,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490.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7.62万元、公用经费32.48万元),项目支出2057.8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0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50.3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078.00万元,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19.65万元。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本部门决算无财政拨款资金结余。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2547.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28.41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总支出2547.97万元。其中,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490.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7.62万元、公用经费32.48万元),项目支出2057.8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0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50.3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078.00万元,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19.65万元。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本部门决算无财政拨款资金结余。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我中心人员类项目年初预算批复金额279.76万元,调整预算金额177.86万元,全年预算金额457.62万元,完成支付金额457.62万元,执行进度100%,无资金结余,预算完成情况较好。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我中心运转类项目包括公用经费项目和其他运转类项目,所有运转类项目均严格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报绩效目标,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详细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运转类项目年初预算批复金额25.97万元,调减预算金额6.51万元,全年预算金额32.48万元,完成支付金额32.48万元,执行进度100%,无资金结余,预算完成情况较好。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我中心所有特定目标类项目均严格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报绩效目标,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详细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特定目标类项目年初预算批复金额650.32万元,调整预算金额1407.55万元,全年预算金额2057.87万元,完成支付金额2057.87万元,执行进度100%,无资金结余,预算完成情况较好。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3691”重点工作布局,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以创建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卫生为己任,以治理城市脏乱差为突破口,强化城市扬尘治理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求真务实,努力构建洁净和谐的城市人居环境,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1)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抓党建任务落实,集聚工作合力。坚持把党支部班子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强化支部建设,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一是强化支部建设。对支委委员进行了改选并及时调整了支部委员分工。二是强化工作措施。在班子内部,进一步明确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分工,明确了党支部书记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总体抓,分管领导和政工人事股负直接责任,直接抓,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配合抓。年初党支部与班子成员和支委委员签订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强化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意识。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年初研究制订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将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到各部门和人员,实行不定期协调,半年一检查,年度一考核,常态抓落实。利用“三会一课”,支委会每月研究部署一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终开展一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职,确保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帮联制度,要求每名班子成员和支委委员每季度到联系部门检查指导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并将日常检查评议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奖优罚劣,强力推进,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抓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中心党支部始终注重党员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建立了党员干部职工定期学习制度,用制度管理党员干部职工的学习和行为。年初制定了《2022年度党员干部职工理论知识集中学习计划》,坚持做到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每次确定一个学习主题,学时不少于2小时。今年我们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了《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辅导读本、《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宪法》等党史学习规定篇目、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以及习近平来川视察讲话、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组织党员干部上专题党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牢记初心、使命,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七一”建党节期间,组织全体党员到“木门军事会议会址”、“中国红军城”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接受红色教育、讲红色故事、重温入党誓词,促使党员干部职工在思想上有触动、工作上有改进、业绩上有突破,在推动环卫事业发展中锤炼初心、担当使命。
抓班子队伍建设,提升堡垒作用。为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我们首先从班子抓起,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要求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带头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有效的提高了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技能素质、政策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班子的良好形象、作风影响带动干部职工队伍。同时,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和支委委员、班子成员和支委委员与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一般干部职工之间广泛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通过沟通交流,化解了工作矛盾,增进了同事之间的友谊,密切了干群关系,增强了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了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
抓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活动效果。一是高度重视,坚持例会制度,不断落实和完善制定的规划和措施。二是规范行为,积极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红色旺苍,中国茶乡”做出应有的贡献。三是坚持舆论导向,大力宣传环卫工人典型时传祥以及身边的好人好事,及时向旺苍电视台和旺苍党政公众网等新闻媒体提供环卫工人拾金不昧、“十佳环卫工”等好人好事和先进人物新闻素材,弘扬正能量。
抓崇廉拒腐防变,弘扬清风正气。一是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二是强化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和纠治“四风”,要求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条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和县委“八个带头”,严禁公款吃喝、“吃拿卡要”、收受礼金及有价证券、接受服务对象宴请,自觉做到清正廉洁。三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坚持上班考勤制度,坚持对机关各股室进行巡查,检查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将考勤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强力整治“庸懒散浮拖”和“中梗阻”现象,努力构建讲规矩、守纪律、求实效的良好氛围。四是主动为民服务,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做好入户“大走访”、“撂荒地整治”、“贫困户结对帮扶”、“清洁红城”、“疫情防控志愿者服务”等群众服务工作,切实为职工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抓意识形态宣传,筑牢思想防线。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细化工作措施。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筑牢意识形态思想防线。三是针对中心干部职工整体文化水平低、环卫生产作业市场化改革分流人员多、思想不稳定等情况,中心狠抓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党支部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增强理论学习和党课教育的主题性和针对性,积极有效利用“学习强国”、“APP”等学习软件,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素养,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令行禁止。四是逗硬考核。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党的宣传和舆情监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主动抓好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责任落实,确保政治安全。
(2)业务工作。
抓管理制度建设,促进规范运行。制定和修订了《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政府采购制度》等7项内部管理制度,积极营造“高效廉洁、风清气正”的环卫部门,做到了各项管理制度与时俱进,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按规定程序办事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提高了内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了环卫系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抓精细监督管理,全面提升质效。一是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卫生产作业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3家环卫服务企业日常检查和监督考核,明确一名支委委员分别联系环卫服务企业,协调解决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严格按照《环卫生产作业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管理制度,每天坚持“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纵向到底不留空档”的网格化无缝管理机制对泰龙权诚环卫有限公司、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及旺苍双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业质量及尽职履责等情况进行跟踪考核、量化打分、现场处罚,每月汇总考核结果作为对服务企业兑付服务费的依据,促进了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进一步提升。三是强化环卫生产作业工作,2022年每天清扫保洁158.35万平方米,全年累计清扫保洁5.78亿平方米;每天坚持机械吸尘3次,夏季洒水3次、冬季洒水2次,每周坚持对街道、市政设施冲洗擦拭3次。全年洒水、冲洗街道用水10.59万立方米;每天坚持夏天3次,冬季2次机械喷雾抑尘,如空气质量发生污染,加大机械喷雾抑尘作业频次,全年喷雾抑尘1000余车次;加大了27座公厕、7座乡镇压缩站、地埋式垃圾仓、高台仓、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设备管理维护、清洗消杀工作;全年清运处理生活垃圾6.4375万吨,其中:城市生活垃圾4.58万吨由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无害化卫生填埋处理,农村生活垃圾1.39万吨运至广元博能电厂焚烧发电处理,餐厨垃圾4675吨由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全年累计整治背街小巷卫生死角2000余处,落实门前“双包”文明劝导1200余次;先后完成各级领导莅临旺苍检查指导工作期间的环境卫生保障工作160余次。四是积极营造最优营商环境,培育县泰龙权诚环卫有限公司成长为县级规模以上服务企业。五是大力关爱环卫职工,今年县委、县政府、县委组织部、县总工会、社会爱心人士对环卫工人进行了数次慰问。
通过扎实监管,严格考核,逗硬奖惩,促进了环卫服务企业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我县城区整体环境卫生质量有了明显提升,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了96.2%,为我县提供了一个宜商宜居的优良环境,提高了市民幸福指数。
抓新冠疫情防控,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一是中心将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主要领导亲自牵头,明确一名支委委员、各部门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抓落实,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与上级的决策部署步调一致、令行禁止。二是积极组织疫苗接种,截至目前,除医学要求不宜接种人群外,第一针和第二针实现100%接种,第三针疫苗接种95%以上。三是以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城市环境卫生为己任,全体干部职工不畏艰难,勤奋工作,确保了疫情期间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洗街洒水、废弃口罩收集、环卫设施设备和公共区域清洗消杀、疫情防控志愿者服务等工作规范有序、有条不紊地开展。全年先后组织党员志愿服务队117人次参加继红广场核酸检测、入户敲门劝导志愿者服务活动10次,组织党员志愿服务队深入住户对居民疫苗接种、人员去向等情况进行摸排统计工作4次,服务群众3万余人。四是按照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了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消毒消杀、废弃口罩收集、隔离点生活污水清运工作,累计收集处理废弃口罩11万余个,清运隔离点生活污水500余车次,5000余吨。
抓文明城市创建,“双创”成效明显。一是成立了“双创办”具体负责双创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调度,并明确了一名支委委员具体分管国家卫生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二是制定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将创建工作任务明确到人、到各服务企业,提出具体工作标准和要求,并跟踪督导检查,完成了新华街整条街的文明劝导活动。三是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要求,组织450余人次参与“周末星期五红城志愿者服务”环境卫生整治及文明劝导活动。四是与第三方专业机构签订了协议,定期对中心及3个环卫服务企业进行病媒生物消杀。目前,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病媒生物防治、创建最干净城市、红军城“AAAA”景区考核验收工作已达标。
抓环卫设施建设,提升保障能力。2022年累计投资118万余元维修改造环卫基础设施,一是对城区27座公共厕所墙面进行了防漏、刷漆处理,维修维护损坏设施,维修清掏化粪池,更换制作标示标牌,设置了无障碍通道、残疾人扶手;二是更换公共广场、油坊沟高速路桥下破损宣传牌;三是对大中坝临时建筑垃圾处理场进行了封场;四是对白水、三江、英萃、国华压缩站设备进行了检修维修,对普济压缩站10KV供电线路进行了改造,五是增设了4处户外劳动者休息室。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了环卫职工生产作业条件,提高了环卫综合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
抓惠及民生实事,乡村振兴扎实推进。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制定了“大宣讲、大走访、大化解、大清扫、大落实”五大行动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干部职工。主要领导多次带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张华镇双龙村、东河镇白马寺社区进行“大宣讲、大走访、大化解、大清扫、大落实”五大行动,通过开展“五大行动”,累计走访群众384户,召开坝坝会集中宣讲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及惠民政策7场,入户宣讲惠及群众1198人,现场化解民忧200余条,收集整理并化解群众诉求59条,用心用情切实解决了群众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优化了营商环境,促进了文明创建和各项工作的落实,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幸福感、获得感。同时,为张华镇双龙村送去办公电脑1台,进一步改善了村委办公条件。二是主要领导亲自带领干部职工60余人次协助张华镇三汇村、宋水村农户挖地、起垄及播种等撂荒地整治工作,全面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撂荒地整治任务,达到了撂荒地复耕复垦的目的。三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大德镇工农村、江长村,张华镇枣林村、白水镇大埝村84户精准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入户走访工作,增进了党和政府与村民之间的感情,提升了贫困户干事创业决心。四是主要领导带队对结对帮扶的张华镇3户计生特殊家庭进行了走访,为每户送去慰问金1000元,并根据贫困家庭的生产生活情况,协助张华镇制定了帮扶规划,切实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抓征收措施落实,提升征管水平。为全面完成收费任务,一是根据各收费部门所辖区域费源摸底测算统计情况,将收费任务进一步分解量化,目标任务及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实行申报制度,各目标责任部门对辖区内的门店、经营场所的开业、歇业及停业必须进行登记,及时报征收管理股备案,并作为收费目标任务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采取一月一汇报,一月一考核,年终算总账的考核模式,极大地调动了收费人员的积极性。四是想方设法抓好新增费源的征收工作,做到应收尽收,有效减少了费源流失。五是全力协助配合县税务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全年累计协助县税务局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入库356.77万元。
抓“一岗双责制”,确保安全稳定。
一是坚持安全生产常抓不懈,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书,细化分解安全目标任务,责任到岗、到人。三是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建立整改台帐,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四是实行重大节庆前和月末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中心将相关预算项目全年预算执行情况纳入了中心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考评细则中。通过实施该项目,保障了我县环境卫生管理,使我县城市环境卫生质量稳步提升,做好了县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督促环卫生产作业服务企业全年累计完成了清扫保洁面积5亿平方米,冲街洒水3.3万余方,清扫保洁覆盖率分别达了100%和98%以上,保障了非税收入的完成,保障了环卫中心支部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改善城市环境,为我县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保驾护航,提升我县环卫整体水平,改善居民人居环境,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自评质量。
我中心认真对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动态调整、完成结果、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了客观评价,自评得分99。
(一)评价结论。
2022年我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
(二)存在问题。
1.部门经费不能全额纳入年初预算安排;
2.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大,项目不能按实施进度付款,导致项目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滞后;
3.环卫基础配套设施还不够完善,环卫经费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一是各级财政加大对环卫行业财力保障力度,将各项经费全额纳入年初预算保障;二是政府加大对环卫设施设备配套建设工作,补足环卫设施建设短板。
附件2
环卫生产作业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项目主管单位: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职能:牵头实施项目、编制实施方案、采购必要设备、人员队伍建设等,保障我县县城区(含嘉川片区)街路清扫保洁、冲街洒水压尘、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保障公厕管理开放;保障乡镇生活垃圾压缩站生活垃圾运输处理、7座乡镇片区压缩站等环卫设施设备管理维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留观点污水清运服务,抑尘车运行及2020-2021年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2022年年初我单位申报环卫生产作业服务项目经费600万元,财政年初预算我单位环卫生产作业服务项目经费600万元,年中追加环卫生产作业服务经费1498.5万元,其中追加服务企业服务费1415.06万元,追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经费39.57万元,追加抑尘车运行经费15万元,追加生活垃圾处理征收平台建设和代征手续费16.52万元,追加2022年春节慰问环卫工人慰问经费12.35万元,合计批复我单位环卫生产作业服务经费2027.41万元。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全部用于对我县县城区(含嘉川片区)街路清扫保洁、冲街洒水压尘、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保障公厕管理开放;保障乡镇生活垃圾压缩站生活垃圾运输处理、7座乡镇片区压缩站等环卫设施设备管理维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留观点污水清运服务,抑尘车运行及2020-2021年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科学合理安排资金预算支出,实现资金落到实处,强化执行过程监督,总成本控制在2027.41万元以内。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负责保障我县县城区(含嘉川片区)街路清扫保洁、冲街洒水压尘、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保障公厕管理开放;保障乡镇生活垃圾压缩站生活垃圾运输处理、7座乡镇片区压缩站等环卫设施设备管理维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留观点污水清运服务,抑尘车运行及2020-2021年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保障我县县城区(含嘉川片区)街路清扫保洁、冲街洒水压尘、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保障公厕管理开放;保障乡镇生活垃圾压缩站生活垃圾运输处理、7座乡镇片区压缩站等环卫设施设备管理维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留观点污水清运服务,抑尘车运行及2020-2021年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评价申报内容与申报项目一致。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单位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单位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积极开展了我中心2022年环卫生产作业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环卫生产作业服务项目经费是按照根据环卫生产作业市场化改革政府采购合同、特许经营合同、县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经营协议和《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关于将环卫生产作业等政府购买服务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旺环卫[2022]9号)、《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关于解决疫情防控医学集中观察点生活污水清运经费的请示》(旺环卫[2022]7号)、《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关于解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学留观点生活污水清运费用的请示》(旺环卫[2022]72号)、《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关于解决抑尘车运行经费的请示》(旺环卫[2021]82号)、《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关于解决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平台建设费和代征手续费历史遗留问的请示》(旺环卫[2021]99号)申报的项目经费,项目资金申报与项目实施相符。
2022年年初我单位申报环卫生产作业服务项目经费600万元,财政年初预算我单位环卫生产作业服务项目经费600万元,年中追加环卫生产作业服务经费1498.5万元,其中追加服务企业服务费1415.06万元,追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经费39.57万元,追加抑尘车运行经费15万元,追加生活垃圾处理征收平台建设和代征手续费16.52万元,追加2022年春节慰问环卫工人慰问经费12.35万元,合计批复我单位环卫生产作业服务经费2027.4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县财政安排资金2027.41万元,无自筹及其他筹资资金。
2.资金到位。该项目县财政安排资金实际到位2027.4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该项目县财政下达资金2027.41万元,当年实际支付2027.41万元,主要使用于以下项目:
投入1943.97万元用于保障我县县城区(含嘉川片区)158.35万平方米街路清扫保洁、冲街洒水、县城区(含嘉川片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乡镇生活垃圾压缩站生活垃圾运输处理、27公厕管理开放、7座乡镇片区压缩站管理维护;
投入39.57万元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隔离点生活污水清运500余车次,5000余吨;
投入15万元用于抑尘车运行经费;
投入16.52万元用于生活垃圾处理征收平台建设和代征手续费;
投入12.35万元用于2022年春节慰问283名环卫职工。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单位会计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单位建立的《议事决策规则》、《财务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项目实施及物资采购相关规定》、《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项目财务管理规范有序。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实施单位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属于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环卫监管股、项目管理股、征收管理股、计财股、政工人事股等6个股室,单位组织构架科学合理,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基础条件。
项目实施以工作常态化为抓手,营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
(二)项目管理情况。
单位建立了《议事决策规则》、《财务管理办法》、《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及量化评分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内部控制科学、规范、合理。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建立了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分类帐并依据上述法律、法规进行相应财务核算,使用会计科目正确,原始单据真实、合法、有效,财务核算准确。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制定了项目管理监督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实施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了项目安质按量顺利完成。
(一)项目完成情况。
经考核,环卫生产作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环卫生产作业服务内容、作业服务时间、作业服务范围、作业服务标准、作业服务质量提供了环卫生产作业服务,一是对我县县城区(含嘉川片区)158.35万平方米街路进行了清扫保洁,全年清扫保洁街路面5.78亿平方米以上;二是每天洒水压尘3次,每周冲洗街路3次,全年洒水10.59万余立方米;三是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全年清运县城区(含嘉川片区)和餐厨垃圾5.05万余吨;四是对县城区27公厕进行了管理开放,确保了公厕高标准对市民开放;五是对7座乡镇片区压缩站及环卫设施设备进行了管理维护及生活垃圾运输处理服务,全年清运乡镇片区生活垃圾1.39万余吨;六是清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留观点污水500余车次,5000余吨。项目完成数量和目标绩效计划一致。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我中心扎实监管、严格考核、逗硬奖惩,促进了环卫服务企业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强化了清扫保洁力度,生活垃圾得到了及时清运处理,扬尘得到了有效控制,公共厕所能为广大市民如厕提供便利,新冠肺炎得到了有效防控,保障了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入库,减少了垃圾对生态环境的污染,降低了地下水源污染的几率,美化了城乡环境,提升了我县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我县城区整体环境卫生质量有了明显提升,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了96.2%,为我县提供了一个宜商宜居的优良环境,提高了市民幸福指数。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年初绩效目标设置要素完整、细化量化并通过集体决策,全面实现了年初制订的各项绩效目标任务,2022年开展了环卫生产作业服务项目绩效监控工作,并对绩效监控结果加以了应用,全面完成了年初制订的各项绩效目标任务,无审计、财政检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单位专项预算项目管理规范,全面完成了部门专项绩效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1.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大,项目不能按实施进度付款;
2.环卫基础配套设施还不够完善,环卫经费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相关建议。
一是财政加大对环卫行业财力保障力度,二是政府加大对环卫设施设备配套建设工作,补足环卫设施建设短板。
附件3
党建活动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项目主管单位: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职能:该项目属于常年运转类项目,主要用于我中心机关党委开展党组织活动、发展党员、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等的工作经费。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党建活动经费项目为常年运转类项目,该项目资金批复文件为《旺苍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部门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旺财预〔2022〕3号),下达项目预算内资金16.92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我中心机关党委开展党组织活动、发展党员、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等的工作。严格按程序申报的项目经费,项目经费申报和合同约定完全相符。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科学合理安排资金预算支出,实现资金落到实处,强化执行过程监督,总成本控制在16.92万元以内。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党建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征订党报党刊、强化阵地建设、对党员、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外出考察学习和对困难党员职工进行慰问等方面。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党建活动经费是为保障环卫中心党支部正常开展党组织活动,用于征订党报党刊、强化阵地建设、对党员、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外出考察学习和对困难党员职工进行慰问。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评价申报内容与申报项目一致。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单位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单位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积极开展了我中心2022年党建活动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我单位申报党建活动经费项目经费16.92万元,财政预算我单位党建活动经费项目经费16.92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县财政安排资金16.92万元,无自筹及其他筹资资金。
2.资金到位。该项目县财政安排资金实际到位16.9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该项目县财政下达资金16.92万元,当年实际支付16.92万元,主要使用于以下项目:
党建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征订党报党刊、强化阵地建设、对党员、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外出考察学习和对困难党员职工进行慰问等方面。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中心建立了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强化了项目管理和核算,严格了资金使用范围、程序。保障了党组织活动项目顺利实施。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实施单位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属于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环卫监管股、项目管理股、征收管理股、计财股、政工人事股等6个股室,单位组织构架科学合理,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基础条件。
项目实施主要用于我中心机关党委开展党组织活动、发展党员、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等的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中心严格按照相关准则对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确保了项目顺利组织实施。
(三)项目监管情况。
我中心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及实施办法对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进行监管,保证项目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一)项目完成情况。
全年完成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提升1个,征订党报党刊25份,到红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1次,慰问困难党员和困难职工51人次,慰问计生特殊家庭4户,19余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学法普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党支部集中学习12余次,干部职工集体学习10次,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4场次。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组织450余人次参与“周末星期五红城志愿者服务”环境卫生整治及文明劝导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30余名多次深入张华镇双龙村走访走访群众384户,召开坝坝会集中宣讲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及惠民政策7场,入户宣讲惠及群众1198人,现场化解民忧200余条,收集整理并化解群众诉求59条。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2年度,我中心党建工作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聚焦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该项目的实施化解了工作矛盾,增进了同事之间的友谊,密切了干群关系,增强了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了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使我中心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力不断提高,机关形象和党员能力素质不断提升。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年初绩效目标设置要素完整、细化量化并通过集体决策,全面实现了年初制订的各项绩效目标任务,2022年开展了党建活动经费项目绩效监控工作,并对绩效监控结果加以了应用,全面完成了年初制订的各项绩效目标任务,无审计、财政检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单位专项预算项目管理规范,全面完成了部门专项绩效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4
城市污水处理三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项目主管单位: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职能:牵头实施项目、编制实施方案、采购必要设备、人员队伍建设等,保障我县城区创国卫和垃圾分类等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城市污水处理三推项目是根据旺苍县预算单位年终结转结余核定表(2021年度)申报项目经费(年末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申报与项目实施相符。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项目资金使用范围:计划建成杨家湾、紫金小区等五个生活垃圾规避点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点,完善县城区环卫设施设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减少生活垃圾对环境的污染,为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创造条件。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科学合理安排资金预算支出,实现资金落到实处,强化执行过程监督,总成本控制在13.54万元以内。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新建杨家湾、紫金小区等5个生活垃圾规避点和生活垃圾宣传点,完善县城区环卫设施设备,保障创国卫环卫设施设备的配套。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计划建成杨家湾、紫金小区等五个生活垃圾规避点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点,完善县城区环卫设施设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减少生活垃圾对环境的污染,为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创造条件。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评价申报内容与申报项目一致。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单位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单位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积极开展了我中心城市污水处理三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我单位总计申报城市污水处理三推项目资金13.54万元,财政预算我单位城市污水处理三推项目经费13.54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县财政安排资金13.54万元,无自筹及其他筹资资金。
2.资金到位。该项目县财政安排资金实际到位13.5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该项目县财政下达资金13.54万元,当年实际支付13.54万元,主要使用于以下项目:
建成了杨家湾、紫金小区等5个生活垃圾规避点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点等。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先后建立了《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内部控制管理手册》、《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项目实施及物资采购相关规定》、《议事决策规则》、《市容环卫监察执法日常工作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资产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保障项目管理规范有序,项目资金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和拨付,项目财务管理规范。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实施单位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属于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环卫监管股、项目管理股、征收管理股、计财股、政工人事股等6个股室,单位组织构架科学合理,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基础条件。
环卫监管股专门对城市污水处理三推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项目管理股严格按照相关办法及细则对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三推项目进行管理实施,确保了项目顺利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管理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城市垃圾处理三推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进行管理,确保了项目顺利组织实施。
(三)项目监管情况。
环卫监管股严格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及实施办法对城市污水处理三推项目进行监管考核,实施量化,保证项目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一)项目完成情况。
建成了杨家湾、紫金小区等5个生活垃圾规避点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点,完成数量和计划一致。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实施该项目,从源头上减少了随地乱扔垃圾的现象,推动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减少了生活垃圾对环境的污染,提升了我县环境卫生整体水平,使更多的企业和个人愿意来我县投资兴业,带动了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从而实现社会良性循环,有利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年初绩效目标设置要素完整、细化量化并通过集体决策,全面实现了年初制订的各项绩效目标任务,2022年开展了城市污水三推项目绩效监控工作,并对绩效监控结果加以了应用,全面完成了年初制订的各项绩效目标任务,无审计、财政检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单位专项预算项目管理规范,全面完成了部门专项绩效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建议加大财政对环卫行业财力保障。
附表: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