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旺苍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
文字解读《旺苍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19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量:580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旺苍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旺苍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旺苍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旺苍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旺农函〔2023〕61号)于2023年6月20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定背景

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稳定农民预期,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促进我县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二、文件依据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预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43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川农函〔2023〕218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内容解读

(一)补贴对象。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二)补贴依据。补贴依据为2023年大春玉米种植面积(截止5月31日)。

(三)补贴标准。结合省上下达的补贴资金额度、已核实的玉米种植面积等情况综合确定全县统一补贴标准。

(四)兑付时间。于2023年7月20日前兑付完毕。

(五)发放方式。补贴资金通过广元市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


(解读人:刘晓辉  解读单位: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839-4206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