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单位构成
(一)基本职能
(二)主要工作
(三)单位构成
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名词解释
附表:旺苍县教育局2023 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旺苍县教育局
2023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
说 明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单位构成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全县教育发展战略,拟订教育工作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教育体制改革政策、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各类教育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有关工作,负责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5.负责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6.统一管理本部门经费。参与制定教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政策和措施;具体组织实施经县财政预算的教育经费计划;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制订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管理国家、省、市对我县教育项目的拨款经费;管理国内外对我县教育的援助资金和贷款。负责教育后勤与产业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7.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8.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有关工作,负责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9.负责学校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旺苍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1.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出国留学人员和教育系统来旺外籍教师、专家及留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
12.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13.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负责旺苍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旺苍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旺苍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旺苍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旺苍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5.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旺苍教育发展总体思路:树立一个目标,推进三大攻坚战,突出四大效果。
1.树立一个目标:幸福师生,优教旺苍。
让师生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办旺苍人民满意的教育。
2.推进三大攻坚战。
(1)第一大攻坚战:管理
①四项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运行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
②五型四治建设。一是教育局机关创建“学习、服务、创新、引领、实干”型机关。二是建设示范性党组织;三是在教育系统创新校长治校、教师治教、学生治学、家长治家“四治”一体化管理模式。
③两支队伍建设。一是校长队伍推进八大规范建设;二是教师队伍推进五大行动建设。
(2)第二大攻坚战:质量
质量以五围绕全面推进新教育实验。一是以书香校园为方向;二是以师生共写为主题;三是以全面阅读为核心;四是以理想课堂为基础;五是以新教育全面融入为目的。
(3)第三大攻坚战:发展
①三大品牌建设。一是品牌课堂建设;二是品牌学校建设;三是品牌文化建设。
②三大确保。一是确保让每一个孩子都不被落下;二是确保每一所学校都不薄弱;三是确保旺苍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成为教育发展的动力。
③突出四大效果。一是国家层面有声音;二是省级层面有形象;三是市级层面有地位;四是县级层面有贡献。
(三)、单位构成
旺苍县教育局(本级)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6个,总编制3777名,其中行政编制19名,机关工勤编制2 名,事业编制 3756 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 0 名)。在职人员总数3826人,其中:公务员18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80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特岗教师104人),离退休人员2010人。固定资产总额126692.51万元。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旺苍县新教育实验推进发展中心 |
39 |
旺苍县木门镇化龙小学校 |
2 |
旺苍县白水镇中心小学校 |
40 |
旺苍县木门镇农建小学校 |
3 |
四川省旺苍白水初级中学校 |
41 |
旺苍县双河初级中学校 |
4 |
旺苍县白水镇麻英小学校 |
42 |
旺苍县双汇镇中心小学校 |
5 |
旺苍县燕子乡中心小学校 |
43 |
旺苍县正源乡中心小学校 |
6 |
旺苍县白水镇枣林小学校 |
44 |
旺苍县高阳镇中心小学校 |
7 |
旺苍县白水镇河边小学校 |
45 |
四川省旺苍国华初级中学校 |
8 |
旺苍县白水镇陈家岭小学校 |
46 |
旺苍县国华镇中心小学校 |
9 |
旺苍县嘉川镇中心小学校 |
47 |
旺苍县天星镇福庆小学校 |
10 |
四川省旺苍嘉川初级中学校 |
48 |
旺苍县盐河镇中心小学校 |
11 |
旺苍县张华镇中心小学校 |
49 |
旺苍县盐河镇万家小学校 |
12 |
旺苍县嘉川镇尚武镇小学校 |
50 |
旺苍县天星镇中心小学校 |
13 |
旺苍县张华镇柳溪乡小学校 |
51 |
旺苍英萃初级中学校 |
14 |
旺苍县七一中学 |
52 |
旺苍县英萃镇中心小学校 |
15 |
旺苍县佰章小学校 |
53 |
旺苍县米仓山镇中心小学校 |
16 |
旺苍县黄洋镇中心小学校 |
54 |
旺苍县檬子乡中心小学校 |
17 |
旺苍县龙凤镇中心小学校 |
55 |
四川省旺苍中学 |
18 |
旺苍县东河镇第一幼儿园 |
56 |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东城中学 |
19 |
旺苍县东河镇第二幼儿园 |
57 |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教育考试中心 |
20 |
旺苍县教师培训中心 |
58 |
旺苍县赵家坝小学校 |
21 |
四川省旺苍职业中学 |
59 |
四川省旺苍县电化教育馆 |
22 |
旺苍县东河小学 |
60 |
旺苍县教育工会委员会 |
23 |
旺苍县实验小学 |
61 |
旺苍县普济镇代池坝小学校 |
24 |
旺苍县普济镇中心小学校 |
62 |
旺苍县嘉川镇唐家河小学校 |
25 |
旺苍县普济中学校 |
63 |
旺苍县石桥小学 |
26 |
旺苍县三江镇中心小学校 |
64 |
旺苍县特殊教育学校 |
27 |
旺苍县三江镇初级中学校 |
65 |
旺苍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
28 |
旺苍县大两镇中心小学校 |
66 |
旺苍县清江幼儿园 |
29 |
旺苍县大两镇万山小学校 |
67 |
旺苍县紫荆幼儿园 |
30 |
旺苍县大德镇金溪小学校 |
68 |
旺苍县石桥幼儿园 |
31 |
旺苍县大德镇中心小学校 |
69 |
旺苍县佰章幼儿园 |
32 |
四川省旺苍县五权初级中学校 |
70 |
旺苍县嘉川镇中心幼儿园 |
33 |
旺苍县朗诗五权希望小学校 |
71 |
旺苍县白水镇中心幼儿园 |
34 |
旺苍县水磨镇大河小学校 |
72 |
旺苍县国华镇中心幼儿园 |
35 |
旺苍县水磨镇中心小学校 |
73 |
旺苍县三江镇中心幼儿园 |
36 |
四川省旺苍东凡初级中学校 |
74 |
旺苍县木门镇中心幼儿园 |
37 |
旺苍县木门镇中心小学校 |
75 |
旺苍县普济镇中心幼儿园 |
38 |
旺苍县九龙镇中心小学校 |
76 |
旺苍县张华镇中心幼儿园 |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 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债务付息支出)等。2023年收支总预算603431232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9569518.2元,同比增长5.15%,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力度,提前下达了各项专项资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60343123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3431232元(本年预算592571232元,上年结转10860000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603431232元,其中:基本支出565091232元,占93.65%;项目支出38340000元,占6.35%。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603431232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9569518.2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力度,提前下达了各项专项资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343123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44420731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039660元、卫生健康支出24929213元、住房保障支出46255045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收支总预算603431232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9569518.2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力度,提前下达了各项专项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444207314元,占73.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039660元,占14.59%;卫生健康支出24929213元,占4.13%;住房保障支出46255045元,占7.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6530945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公业务费及名师经费、教育发展经费等专项支出;
2.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596485元,主要用于电教馆等直属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基本公业务费支出;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23301545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公业务费支出及“三儿”资助等;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219891965元,主要用于县内各类小学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公业务费、作业本费减免、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等专项支出;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86622800元,主要用于初中教育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公业务费、作业本费减免、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等专项支出;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67312140元,主要用于高中教育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公业务费、高中助学金、高中免学费等支出;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3070000元,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在边远地区基层工作三年以上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学费奖补和建档立卡中高职、专、本专项补助;
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916200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经费、家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名师工作经费、义教均衡发展工作经费及教育课改等支出;
9.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13767839元,主要用于职业中学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公业务费、中职免学费、中职助学金及中职提升计划等支出;
10.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3144934元,主要用于特殊教育学校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公业务费及专项计划;
1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2023年预算数为8052463元,主要用于教师培训中心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公业务费及教师培训等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8039660元,主要是教育系统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和退休职工退休费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4929213元,主要用于教育系统在职人员和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6255045元,主要用于教育系统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5091232元,其中:
人员经费56397523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116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专项经费38340000元,主要包括:上年结转专项经费、党建经费、学前教育“三儿”资金、高中免学费、高中助学金、义务教育免作业本费、学前教育公用经费、高中公用经费、贫困生生活补助、建档立卡中高职、专、本补助、名师工作室经费、培训经费、义教均衡发展经费等县级配套资金及上级下达的省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经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739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22年预算一致;公务接待费预算773900元,比2022年预算数546400元增加227500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新设立了13个单位以及以前年度个别单位未安排公务接待费与实际不符而增加了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保有公务用车0辆,与2022年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与2022年预算一致,无变化。
1.公务接待费情况
2023年我局公务接待费预算773900元,与2022年预算数增加227500元,增长41.64%。变化原因是新设立了13个单位以及以前年度个别单位未安排公务接待费与实际不符而增加了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计划用于执行接待各种检查及按规定应予以接待的对公业务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
2023年我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与2022年预算数一致。
3.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
2023年我局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22年预算数一致。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6.09万元,比2022年预算167.3万元增加88.79万元,增加53.07%,原因是人员增加且预算了基础目标绩效奖所致。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X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预算绩效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预算24161000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1480100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9360000元。 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教育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5、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教育部门学前教育单位的基本支出。
16、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教育部门初中教育单位的基本支出。
17、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指教育部门高中教育单位的基本支出。
18、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指教育部门高等教育单位的基本支出。
19、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教育部门其他普通教育类的基本支出。
20、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指教育部门中等职业教育类的基本支出。
21、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指教育部门中教师进修类的基本支出。
22、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及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指教育部门中其他教育费附加类的基本支出。
23、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教育部门中其他教育类的基本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教育部门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教育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教育部门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教育部门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教育部门用于按规定的工资基数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