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单位构成………………………4
(一)基本职能………………………………………………4
(二)主要工作………………………………………………7
(三)单位构成………………………………………………10
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10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1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1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11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4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4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5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5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5
第三、名词解释………………………………………………16
附表: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部门
2023年部门预算及预算绩效情况
说 明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机构设置
(一)基本职能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推动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融合发展。
(三)统筹规划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指导推进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文化艺术协调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惠民工程,负责对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监测文化旅游经济运行,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负责分类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科技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等工作。
(九)拟订全县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十)负责旅行社设立核准、旅行社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审核、旅行社自组境外旅游团队旅游签证审核、导游从业人员资格审核和报批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质量等级的申报工作,承办广元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和广元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交办的具体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和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上级运动会。负责指导推进青少年体育发展工作、组织协调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监督管理全县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十三)指导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
(十四)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化旅游体育园区(景区点、场所)、重点企业、新业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辖区内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的违法行为,加强行业监管和督查督办,维护市场秩序。
(十六)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客源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形象的对外宣传、重大推广和外事交流活动。
(十七)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县音像制品的发行和放映管理。
(十八)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产业融合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国际旅游竞争力。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休闲农业推动工作。
(二)主要工作
2023年重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部署要求,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以米仓山大峡谷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为龙头,以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抓手,全面推进“四大遗址”“五大峡谷”“六大茶乡”建设,全面彰显“红色旺苍、中国茶乡”核心品牌影响力和辐射力,全面塑造“红城、绿谷、茶乡、古道、恐龙”五张文旅名片,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红色文化强县、生态康养强县。
1.加快米仓山大峡谷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顺利通过省级景观资源质量评价,按照景区提档升级方案加快推进米仓山大峡谷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各项工作。着力打造米仓山大峡谷景区三大入口区,加快建设南游客中心、生态停车场、换乘中心、旅游商品购物中心,优化串联三个片区的旅游交通线路,完善盐井河大峡谷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
2.完成盐井河峡谷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创建。对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制定《盐井河峡谷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单位,全面完成景区旅游交通、游览设施、旅游安全、环境卫生、邮电服务、旅游购物、综合管理、资源环境保护、旅游信息化等方面建设任务,顺利通过省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对景区的暗访、检查验收工作。
3.加快推进天星—盐河生态康养区建设。编制天星场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民宿群开发供地方案,进一步完善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天星谷、七星谷、星云酒店、乡村酒店、康养社区、农旅园区等一批文旅项目,新建停车场、旅游厕所、步游道等旅游设施,大力推进民居改民宿、人居环境整治、风貌改造提升,确保天星2023年具备500人/每日以上接待能力。
4.扎实开展恐龙化石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全面启动旺苍恐龙化石遗迹发掘工作,编制完成广元中国西部恐龙园项目规划;积极推进政府专项债券支持;举办旺苍恐龙化石遗迹保护利用专家论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5.加强文旅品牌创建。梯次推进高阳大茅坡、张华松浪、白水光明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加快推动东河镇创建天府旅游名镇、省级乡村旅游重点镇,东河镇南凤村创建天府旅游名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东河镇治城社区创建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木门会议会址和米仓山大峡谷创建省级、市级研学基地。持续推进蝶心谷民宿创建天府旅游名宿、广元旅游名宿。
6.大力推进“红色文化强县”建设。精心编制“红色文化强县”实施方案和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规划,积极筹办“纪念木门会议召开90周年”学术研讨会,推动以中国红军城、木门会议会址等为核心的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提质增效、提档升级。
7.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及文化遗产保护。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推广、“五馆一站”常态化错时延时免费开放等文旅公共服务,完成全国第七次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做好旺苍县“非遗工坊”建设及评选命名工作,加快推进“旺苍端公戏”“旺苍木门醪糟”传习所建设。落实文物安全巡查、联席会议制度,扎实推进红军城—木门会议会址文化旅游示范园、红军城4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川陕苏区革命文物保护工程建设、中国印钞造币博物馆等一批红色文化项目前期工作。
8.全力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全面建设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大数据中心、旅游导视系统、复合型公路服务区、生态停车场、旅游厕所、志愿服务站、咨询服务中心、游客服务点等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完善“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推进智慧文旅建设,启动数据信息文化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建立全域旅游监测指挥平台和专门展示中心。提升旅游交通服务,完善旅游设施配套,积极培育乡村旅游业态,打造特色街区、特色民宿、高端酒店,突出亮点、规范提升。确保2023年创建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2024年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三)机构设置
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总编制65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49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7名)。在职人员总数62人,其中:公务员18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6人)。固定资产总额6203.59万元。
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13706104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106639.1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基础绩效奖励纳入部门年初预算及项目资金增加。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1370610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06104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13706104元,其中:基本支出10891884元,占79.47%;项目支出2814220元,占20.53%。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706104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106639.1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基础绩效奖励纳入部门年初预算及项目资金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0610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83354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2931元、卫生健康支出3965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3069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706104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106639.17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基础绩效奖励纳入部门年初预算及项目资金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833540元,占79.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2931元,占12.21%;卫生健康支出396564元,占2.89%;住房保障支出803069元,占5.8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556616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津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遗属和离退休干部补助等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950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党组织活动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23年预算数为1214356元,主要用于:图书馆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和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图书馆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经费支出;图书馆免费开放支出;保障全日制数字图书馆和数字资源的免费开放;利用共享工程资源,推广数字图书馆建设;保障每年度正常的图书藏量的新增;建设、提升阅读软环境,推广、倡导全民阅读。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3年预算数为1359113元,主要用于美术包免费开放各项支出;文化馆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免费开放经费等。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2023年预算数为150000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推介等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000元,主要用于:创5A项目工作各项费用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767592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津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2023年预算数为150000元,主要用于:木门军事纪念馆临聘人员工资和木门军事纪念馆免费开放各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其他文物)支出2023年预算数680863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日常公用经费和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单位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经费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760000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村村通运行维护。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588168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慰问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4004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慰问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70759元,主要用于:干部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60509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36055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80306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891884元,其中:
人员经费1022288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慰问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669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847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预算84700元;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预算100000元。
1.公务接待费情况
2023年我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84700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计划用于执行接待上级指导检查工作、旅游宣传推介、乡镇联系工作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
2023我部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00000元,与2022年预算数相比增加2.7万元,增长36.99%。变化的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计划用于用于安全检查、突发事件处理、文化综合执行等工作开展。
3.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
2023年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69000元,比2022年预算700000元减少31000元,减少4.43%,原因是局机关基本业务费标准由1.2万/人下调为1.1万/人,图书馆、文化馆和文管所基本业务费标准由1.1万/人下调为1万/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第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