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机构设置
(一)基本职能
(二)主要工作
(三)机构设置
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表: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机构设置
(一)基本职能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承担推进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租住房项目和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3)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缴存使用等相关服务工作。
(4)负责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存量房网签备案及注销,指导存量房交易,提供存量房交易相关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5)负责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房地产测绘、房地产租赁等指导和服务工作。
(6)负责白蚁防治服务工作。
(7)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管服务工作,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承担县本级住房维修资金的设立、归集和监督使用;负责物业承接、查验工作。
(8)负责全县原有房屋产权产籍档案资料保管、利用和编研、统计工作。
(9)承办县政府公布的有关事项。
(10)承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主要工作
2023年重点工作:
(1)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在建项目监管,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2023年新增房地产开发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5.0亿元,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8.82万平方米,归集小区专项维修资金300万元。
(2)完成非税收入任务及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完成非税收入300万元,完成审核并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200户,发放补贴资金155万元,鼓励引导还未享受到公租房实物分配的家庭,申报租赁补贴,做到应保尽保。
(3)加快推进乡村教师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4)做好融资贷款工作,将继续全力配合国投、城投公司,加大对上联系做好融资贷款工作,通过对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科学统筹重新构建投融资管理新体制,提升政府投融资能力,对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困难这一难题给予缓解。
(5)进一步做好“文明小区”创建工作。
(6)加强公租房清理力度,提升公租房管理水平,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七是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改造3个社区9个小区,涉及居民2346户、建筑物107栋、改造面积19.41万平方米(百丈关社区1个、卸甲碥社区1个、教场梁社区7个)。
(三)机构设置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机关工勤编制6名,事业编制18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8名)。在职人员总数18人,其中:公务员0人,机关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4人)。固定资产总额159.11万元。
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4,964,376.00元,比2022年收支总预算减少17,561,740.60元,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人员比上年减少3人(已退休),基本支出减少,二是2023年度中、省两级未对老旧小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进行资金投入。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4,964,376.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64,376.00元,占77.8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100,000.00元,占22.1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2023年支出预算4,964,376.00元,其中:基本支出3,408,976.00元,占67.67%;项目支出1,555,400.00元,占31.3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64,376.00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减少17,561,740.60元,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人员比上年减少3人(已退休),基本支出减少,二是2023年度中、省两级未对老旧小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进行资金投入。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64,376.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1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7,542.00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2,837.00元、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266,076.00元、行政运行支出2,863,264.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9,000.00元、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100,000.00元、 住房公积金245,657.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64,376.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8,361,740.61元,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人员比上年减少3人(已退休),基本支出减少,二是2023年度中、省两级未对老旧小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进行资金投入。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3,618.00元,占11.96%;卫生健康支出122,837.00元,占2.47%;城乡社区支出4,002,264.00元,占80.62%;住房保障支出245,657.00元,占4.9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 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27,542.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266,076.00元,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干部慰问金。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22,837.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863,264.00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39,000.00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办公费、差旅费、慰问困难老党员等。
(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100,000.00元,主要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出1,000,000.00元,老旧小区改造配套100,000.00元。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45,657.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08,976.00元,其中:人员经费3,210,976.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198,0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5,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1.公务接待费情况
2023年我中心等公务接待费预算45,000.00元,与2022年预算数增加5,000.00元,增长12.5%。变化原因一是2022年度已发生的公务接待费未支付部分要在2023年内支付,二是2023年度三公经费按照财政要求的控制数列报。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
2023年我中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与2022年预算数增加0元,增长0%。无变化原因是2023年度我中心无公务用车方面的预算安排支出。
3.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
2023年我中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22年预算数增加0元,增长0%。无变化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100,000.00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100,000.00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8,000.00元,比2022年预算242,000.00元减少44,000.00元,减少18.18%,原因是退休3人导致基本业务费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预算绩效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1,555,400.00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416,400.00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9,000.0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100,000.00元。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 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 待)支出。
(六)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 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三)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