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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东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2-28 来源:东河镇 点击量:343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2
(一)单位构成....................................... 2
(二)基本职能........................................2
(三)重点工作........................................3
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4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5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7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8
三、专用名词解释..........................................9
四、附表................................................11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一)单位构成

旺苍县东河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176名,其中行政编制62名,机关工勤编制4名,事业编制11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156人,其中:公务员52人,机关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9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959.47万元。

(二)基本职能

中共旺苍县东河镇委员会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赋予的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的职责,并履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旺苍县东河镇人民政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职责,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主要职权: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重点工作

一是围绕县委“百亿茶产业集群建设大会战”要求,重点建设“金福线”黄茶产业示范带,高标准管护提升茶园。深入实施农业“品牌化”战略,整合现有猕猴桃、柑橘、杨梅、蓝莓等特色优势产业。。

二是健全完善监测帮扶机制,加强动态监测,严格监测识别程序,聚焦精准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三是落实常态化巡查监管制度。深入实施东河流域专项整治,加快推动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继续强化农业面源等污染源头防控,不断推进东河流域水质提升。全面推进东河生态经济带提升工程。

四是顺应县委提出“一城八镇”多元特色城镇布局,聚焦乡村振兴、新基建、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加快推进城乡融合,持续拓展东河镇县域城区“核心”地位优势,形成圈层辐射效应推动大城镇发展。

五是着力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社会化公共服务,常态化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树立文明新风,切实做好民生保障、民生福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六是持续迭代“互联网+网格化+传统自治”融合治理模式,加强基层网格员、志愿者、离职干部等社会治理队伍建设,推动村民议事、乡贤调解常态化。

七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38,128,960.00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85,241.00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励、离退休干部慰问金纳入部门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38,128,96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128,960.00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2023年支出预算38,128,9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6,351,363.00元,占69.11%;项目支出11,777,597.00元,占30.8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128,960.00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85,241.00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励、离退休干部慰问金纳入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128,96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60,708.00元、公共安全支出135,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7,673.00元、卫生健康支出966,360.00元、农林水支出16,170,241.00元、住房保障支出1,888,978.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128,96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885,241.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励、离退休干部慰问金纳入部门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60,708.00元,占39.51%;公共安全支出135,000.00元,占0.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7,673.00元,占10.25%;卫生健康支出966,360.00元,占2.53%;农林水支出16,170,241.00元,占42.41%;住房保障支出1,888,978.00元,占4.95%。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8,548,288.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保险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6,012,050.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保险及相关机构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70,37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三支一扶的工资及保险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30,000.00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经费及纪检监察活动经费。

5.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35,000.00元,主要用于:禁毒康复工作站人员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389,036.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慰问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518,637.00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12,352.00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609,008.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5,000.00元,主要用于:80岁老党员补贴。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855,284.00元,主要用于:事业干部绩效工资及相关的基本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0,734,957.00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补助、保险、办公经费及农村公共运行维护项目。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80,000.00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经费、交通管理安全工作、应急抢险、信访维稳等财力补助。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888,978.0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351,363.00元,其中:

人员经费24,167,363.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184,0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公务接待费情况

2023年我镇公务接待费预算212000元,与2022年预算数相比增加49600元,增长30.54%。变化原因是公务接待量增加,计划用于执行接待乡村振兴建设工作衔接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

2023年我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0000元,与2022年预算数相比增加700元,增长1.42%。变化原因是下乡次数增加,计划用于应急抢险、临时重大事项急需使用车辆等工作开展。

3.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

2023年镇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22年预算数相比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523,376.00元,比2022年预算3,516,956.00元增加6,420.00元,增加0.18%,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11777597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50000元;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10782597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945000元。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三、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四、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