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机构设置
(一)职能简介
(二)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及预算绩效情况
说 明
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二)重点工作
2023年重点工作:一是深挖红色内涵,打造红色美丽村庄“新名片”。以“一心二村四区”为发展目标,制定木门镇红色美丽村庄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和《规划设计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形成权责清晰的责任体系。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积极学习周边地区成功经验,坚持统筹推进、多规合一,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打造精品的原则,对柳树村空间形态、产业布局、红色文化等进行全面规划,目前已开展联席会议11次,完成人居环境改造120户,新建生态蓝莓园29亩,新建安全饮水工程3处、铺设管网15.5公里。同时,村党群服务中心多功能阵地改扩建工程预计明年5月底完工并投入使用;二是擦亮茶乡名片,践行生态种养强镇“新实践”。以“绿色生态、以种定养、种养平衡”为主基调,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思路,采用“茶—沼—畜”、有机肥+水肥一体化、自然生草+绿肥等发展模式,示范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产生、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茶沼畜”种养循环闭合体,将全镇适宜种茶的15个村集中连片发展,盘活茶元、飞凤、天星、双山、石垭等村种养殖生态资源,依托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旺苍县茶叶科创中心开展茶叶科技交流,示范推进“茶沼畜”生态种养循环示范园区建设,其中茶元村投资40万元粪污发酵基地已开工建设,2023年计划发展绿茶500亩,全镇茶叶种植面积达到3.2万亩;三是盘活古镇活力,争创乡村振兴示范镇“新标杆”。依托“全省乡村振兴先进乡镇”品牌,整合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开展省级历史文化名镇的乡村建设行动,按照“修旧如旧、一村一貌”原则,分期分批推进实施石川、亭子、天星3个国家级,三合、油树、木门场镇3个省级传统村落保护性开发,对村内的古宗祠、古建筑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有力盘活古村落。举办民俗饮食文化节,将木门豆瓣、木门醪糟(米酒)、东凡坨子肉、东凡卤鸡、木门赖格宝等特色美食大力推广,品红色米酒,尝茶乡美食,忆革命初心;四是打造精品项目,开创茶文旅融合发展新镇“新局面”。紧扣“木门茶文旅融合发展区”中心镇优势,聚焦有机茶叶、优质粮油、特色经作、生态养殖特色产业,突出“育主体、调结构、建基地、促融合、搞加工、创品牌”等六个关键环节,根据茶叶种业园区“一库三园五中心”整体发展布局,将红色文化、茶叶文化、民俗文化、特色小吃与乡村观光旅游有机结合,开拓以茶叶种业为核心优势的茶产业发展之路,打造“木门寺-万亩生态茶园-柳树红色美丽村庄-青龙寨战斗遗址--天星古村落--诗画红石滩”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彰显茶文旅特色,听茶乡山歌,品木门黄茶,喝木门米酒,游天星古寨,吃特色美食,忆木门会议,着力推动集观光旅游、教育研讨、科技体验等功能为一体的乡村休闲旅游,加快建设成为红色茶文旅融合发展新镇。
(三)机构设置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117名,其中行政编制45名,机关工勤编制4名,事业编制68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112人,其中公务员40人,机关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6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2081.75万元。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24199688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931241元,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人员增加;二是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三是新增了基础绩效奖励的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2419968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199688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24199688元,其中:基本支出18060086元,占74.63%;项目支出6139602元,占25.37%。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199688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931241元,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人员增加;二是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三是新增了基础绩效奖励的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19968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0703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6749元、卫生健康支出659691元、农林水支出9092995元、住房保障支出1273216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199688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931241元,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人员增加;二是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三是新增了基础绩效奖励的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07037元,占43.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6749元,占10.61%;卫生健康支出659691元,占2.73%;农林水支出9092995元,占37.57%;住房保障支出1273216元,占5.2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6750126元,主要用于:行政编制人员工资、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公业务费以及基础绩效奖励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420796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96115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697621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869128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的绩效补贴。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49822元,主要用于:行政编制干部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61869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干部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卫生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8000元,主要用于:80岁以上老党员生活补助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142273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5620722元,主要用于:对村社干部的补助。
(1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3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273216元,主要用于:干部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060086元,其中:
人员经费1652008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54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1.公务接待费情况
公务接待费预算300000元,较2022年预算数增加38000元,上升14.50%,变化的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加,计划用于接待市县相关单位来我镇业务检查、综合督导检查,调研用餐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保有公务用车0辆,较2022年预算数减少30000元,下降100%,变化的原因是取消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变化。
3.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
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变化。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03540元,比2022年预算3357013.52元增加46526.48元,增长1.39%,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6139602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5669602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470000元。 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