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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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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3-02 来源:县行政审批局 点击量:4668 [ 字体: ] 打印


目   录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单位构成

(一)基本职能

(二)主要工作

(三)单位构成

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名词解释


附表:旺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旺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及预算绩效情况

说 明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机构设置

(一)职能简介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制度。

2.为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和现场管理服务,承担县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合建设和管理。
    3.按规定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行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对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机构及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实施评价。
    4.按有关规定查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和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负责对进入县级交易服务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提供现场管理和服务;受委托依法承担有关公共资源项目交易服务工作。
    5.参与全县进入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的综合评标专家库、电子化交易系统、信用评价体系和中介机构库的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现场行为公开制度,开展场内信用信息记录、评价并对外发布。

6.参与对县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政务服务开展情况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效益评价、评估工作,为相关行业部门监管提供协助。
    7.负责按规定实施现场秩序管理和监督工作,记录、制止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按职责分工移送处理违法、违规人员。
    8.承担县行政审批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重点工作

2023年重点工作:一是强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能职责,努力推进交易领域法律法规法治化标准化建设,落实中小企业发展、环保节能、支持科技创新等政策执行,提高政府采购项目质量,减少质疑、投诉或流标现象,确保涉公交易廉洁规范、阳光高效;二是充分利用全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建设达90%以上,积极向企业跟进推广“政采贷”业务,探索国有产权线上交易模式,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效;三是巩固提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标准化建设,探索全流程交易项目电子化档案管理办法,规范招标(采购)文件内部会审,提升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四是对照省市重点目标,提前谋划充分准备积极参与省、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技能大赛。举办“交易服务大讲堂”学习培训活动,充分发挥学习倒逼机制作用,中心工作人员轮流登台授课,通过“以讲促学”“以考促学”“以赛促学”等方式,全面提升业务能力素质。五是打造“精准、阳光、优质”服务,进一步优化交易营商环境。服务端口前移,靠前与采购人对接,提供交易流程指南和指导服务,协助采购人规范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实施计划,积极接受各方交易主体线上线下咨询,提供政策服务,提升各方交易主体满意度。

(三)机构设置

旺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26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机关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26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24人,其中:公务员0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1023.34万元。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2996876.00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32495.00元,主要原因2022年4月新招考5名工作人员和新增专项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2996876.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96876.00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2996876.00元,其中:基本支出2417876.00元,占81%;项目支出579000.00元,占19%。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96876.00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32495.00元,因2022年4月新招考5名工作人员和新增专项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96876.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5774.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954.00元、卫生健康支出77932.00元、 住房保障支出194216.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96876.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932495.00元,因2022年4月新招考5名工作人员和新增专项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5774.00元,占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954.00元,占8.6%;卫生健康支出77932.00元,占3%; 住房保障支出194216.00元,占6.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066774.00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399000.00元,主要用于: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服务费、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维护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258954.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保险缴费用。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77932.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用。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194216.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17876.00元,其中:

人员经费2177876.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2400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8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2年预算数持平,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8000元,较2022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保有公务用车0辆,较2022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22年预算数持平。

1.公务接待费情况

2023年我中心公务接待费预算8000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计划用于执行接待开展所必要的公务接待任务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

2023年我中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变化原因单位无公务车,无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

2023年我中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变化原因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元,比2022年预算持平,原因是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 预算绩效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 579000.00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80000.0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399000.00元。 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第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的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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